第33章 班加罗尔战役(趁虚而入)(1 / 2)

随着苍凉的牛角号吹响。

“集结!”

“儿郎们,随我登城!”

呼斯麦将大盾牢牢护在身前,徒步向前。

在他身后,赛罕台吉调拨给他的3000人紧紧相随,皆应答着,持盾步行。

与此同时,这面城墙下还有另外三支3000人的攻城军队。

为了配合他们,格日勒图将大军的兵力调动起来,分别朝三面城墙而去。

这让高坐在城墙上围观的艾伯特·毕维斯,不得不按耐住冲动,传令让其他三面城墙的守军在原地待命。

从平原上卷起的风呼啸而过。

高耸的西城墙将班加罗尔守军的身影遮掩的严严实实,也让城下缩在盾后的呼斯麦更加难以看清。

不过,自恃勇武的他并不认为这些孱弱的法瑞斯人能抵挡他的铁骨朵。

身后精选出来的精锐步卒更是他的底气所在。

“咻——”

“咻——”

“咻——”

回应他的,是来自西城头齐射而下的箭雨。

空中箭矢狂飞,拖着长声的箭雨如蝗虫过境般纷纷划破萧瑟的蓝天,只见不断地有兵士中箭倒地。

城墙上的法瑞斯弓手,在攻城步卒刚开始贴近时就已经开始不停射击。

还没靠近城墙,呼斯麦身后就至少有几十名攻城兵倒在地上痛苦哀嚎。

按道理讲,法瑞斯骑士的近身搏斗素来比草原骑兵强得多,可惜这座城里已经没有多少骑士了。

西城墙上的这些守军中,经验老道的只占了四成,更多的还是入伍大半年的新兵。

除此之外就是被临时抽调而来的民兵。

哪怕这些兵油子愿意教,一招一式也需要时间练习。

拳脚功夫如果只摆架子,不求深学精髓,练起来倒是挺快。

瞄上个一招半式,民兵们也就祈求能瞎猫碰上死耗子似的用了。

可剑术哪里是那么好学的?

法瑞斯的制式十字剑数量没长枪多,也就注定了有天赋的那些才配用。

无论是短柄骑士剑还是双手长剑,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剑格都很长。

足够长的剑格能带来一定安全感,也可以用长剑格来抵挡对手的锋刃。

这种剑格的发明来源于圣教的第一任主教。

长剑格无论是从给士兵带来更好防护,以及符合圣教十字架标志的目的来讲,都是一种不错的护手装置。

当然缺点也有,摆动幅度不宜过大。无论是举过头顶劈砍和运行至肩膀处发力都会硌到身体。

使用起来,最简单的技巧也就是:

攻击——格挡——反击——格挡

这个过程速度很快,脚步不稳,整个人都会飘。

没天赋的民兵,还不如拿根长枪捅刺。

“敌人快上来了,滚石檑木准备!”

“剑士刺击,长枪手给我对着草原蛮子的脑袋扎!”

整面城墙的法瑞斯士卒都屏住呼吸,静待敌人爬上墙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