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如海经过袁野时,朝袁野点了点头,袁野会意,知道柴如海有话要说,马上起身跟着柴如海进了科长办公室。
刚才在市长办公室里的一番谈话,袁野早就听在耳朵里了。
袁野没有想到傅全庵这个老家伙自己的麻烦不断,竟然还在想着反击山城政府,提出两个够毒的措施,打击山城在租界的利益。
第一条措施是针对山城政府在租界的司法权,如果公共租界的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以及法租界的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被维新政府接管,那么山城政府在上海租界的司法管辖权就彻底丧失了,意味着山城政府在租界的影响力也跟着受到了巨大的削弱。
这不啻是打了山城政府狠狠一个耳光,而且打到了山城政府的痛处,傅全庵想的出来,确实够聪明,够毒够狠。
而第二条措施则主要是针对军统潜伏在租界的越界筑路区域的地下人员。
越界筑路区域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属于租界,是殖民者在原租界基础上大肆扩张的结果。
英、法租界最初设立时,面积都不超过千亩,后来大肆扩张租界范围,其中主要手段就是越界筑路。
早在19世纪60年代初,殖民者就开始使用越界筑路的手段来扩展地盘。
先在界外收买一些土地,取得筑路权。然后,悄悄地修造一条马路把大块地方包围在内,并在这个区域再修筑起一些道路,互相贯通。
同时,派出巡捕到界外马路巡逻,成为惯例后,即正式设置岗警,使居民于不知不觉之间接受其统治。最后,在合适的时机胁迫中国政府把这些地块正式划入租界。
据统计,从1862年至1925年,工部局在公共租界之外越界筑路41条,圈占土地面积达5万亩。
工部局越界筑路之后,即于该地设警巡逻值岗,征收捐税,编订门牌,严重损害中国主权。
尽管当地居民及中国政府强烈抗议,但工部局对此置若罔闻。
租界通过修筑界外马路,将警权和治外法权扩展到条约规定的区域之外,租界警察不仅担负起马路的巡逻任务,保护马路所经区域内的财产。
还对越界筑路区征收地税和房捐。随着租界地域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土地的增值,税收也逐年递升。
法租界自19世纪60年代从上海县城西门至徐家汇筑成军路后,越界筑路数量也日见增长,仅1900年至1914年,越界筑路20多条。
1913年,法国公使康德向中国政府提出界外马路警权问题,企图再一次扩充租界面积。
袁世凯政府为取得帝国主义支持,答应了法租界的扩张要求。
1914年4月,外交部江苏交涉员杨晟同法国驻沪领事甘世东签订关于法租界界外马路协定十一条,以法租界当局驱逐在法租界活动的革命党人为条件,给予法租界当局在越界筑路区域行使警政和征税权。
从而使法租界以西迄徐家汇的整个越界筑路地段全部划归工部局管辖,成为事实上的新租界。
通过这种“阳以划清警权之名,而阴行扩充租界之实”的方式,法租界面积扩大到亩,为1849年法租界初辟时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