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周厉王与楚国,与纣、桀(2 / 2)

说商朝的灭亡不能怨上帝,

是商王不用旧臣的缘故,

周厉王现在的做法

可是有商朝的“典型”。

这类意见还见于

《诗·大雅·板》,

说王族及世族的子弟

才是国家的栋梁。

诗中一再强调“大邦”、“大宗”,

意在不要打破旧的政治秩序。

《诗序》说:

“《板》,

凡伯刺厉王也”,

郑笺曰:

“凡伯,

周同姓,

周公之胤也,

入为卿士”。

魏源还认为

这个凡伯就是共伯和。

无论其是否为共伯和,

但其人为“周同姓”的大族

是确定无疑的,

而且曾一度

入为王朝的卿士高官,

显见其本人

在“大邦”、“大宗”之列。

周厉王力图振兴

残破的王室经济。

芮良夫曾对周厉王有所谏言。

实则西周时代的山林川泽

早巳为各级贵族所有,

周厉王的“专利”决不是“垄断”的意思,

更谈不上“与民争利”,

倒是他从贵族占有的山林川泽中

规定若干项

向王室交纳的“专项”物质财富。

芮良夫明确指出“今王学专利”,

“学”就是讲周厉王

要在贵族的山林川泽中

规定专项的贡赋税收之类的内容。

《逸周书·芮良夫篇》芮良夫称

同僚为“执政小子”,

说明执政者为中年以下的人,

在周厉王时代的“执政小子”

很可能就是荣夷公。

从语气上看

显然是以勋旧宿臣的口吻

训诫后进的,

指责的内容为“专利作威”、

“以贪谀事王”。

这主要是针对荣夷公

帮助周厉王

在经济上采取

打击贵族经济

以加强王室经济的改革措施。

而其中的“爵以贿成”

则说明爵位的授予

开始有功利主义的倾向

一一用金钱出卖爵位

以解决王室经济的困难。

农周厉王以“稼穑”为国宝。

周厉王力图改变

周边少数民族屡次入侵的状况,

解决积弱之弊。

周厉王三年,

淮夷进逼到洛邑,

已为周王朝的大患,

周厉王派虢公长父攻打淮夷,

但由于国力不强,

故虢公长父不能取胜。

当时江汉间强大的楚国,

在周夷王时即已称王。

但到周厉王改革后,

周王朝强大震摄四方。

楚国国君熊渠畏惧周王朝强大,

恐其伐楚,

于是自动取消王号。

西周自周懿王以后,

国力日渐衰弱,

四周方国部落

交相发动对周朝的进攻和侵扰。

周厉王时,

原来臣属于周朝的噩国,

乘机反叛周朝

并企图侵占周朝的疆土。

于是噩侯联络淮夷和东夷部落,

出兵进攻周朝的东部疆域和南部国土,

声势浩大,

气势凶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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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打到成周附近,

严重影响京畿安危。

周厉王为保卫京都和周朝的社稷,

从宗周调来西六师的部队,

还从北部调来殷八师的大军,

从西、北两个方向向河洛地区聚集,

企图形成夹击之势,

一举歼灭噩国的军队。

周厉王依靠贵族大臣的亲兵

来抵御噩国的进攻,

周朝将领禹率领

大臣武公的私家兵车百乘,

厮御二百人,

徒兵千人参战,

经过激烈的战斗,

周厉王最终击败噩侯,

保卫了成周的安全。

周厉王攻噩之战后,

居住北部淮河流域的淮夷,

再次发兵向周朝进攻。

周厉王命虢仲率兵反击,

未能取胜。

淮夷气势更为嚣张,

又一次发动更加凶猛的进攻,

一路浩浩荡荡,

深入到周朝的中心地带,

打到伊水、洛河之间,

并掠杀无辜平民,

抢夺财物。

周厉王亲临成周指挥反击战,

命令周将率领精兵反击。

所率的周兵

自洛水上游连续发动多次反攻,

使淮夷无法招架,

只得败退,

纷纷逃窜。

周军乘胜追击,

最后彻底击败淮夷,

斩俘一百四十余人,

夺回被淮夷掳去的周民四百人。

由于周厉王攻噩

和平定淮夷的胜利,

大振军威,

周朝的军力有所增强,

周朝国威也有所振作。

在先秦以来的

儒家观念中就是行“暴政”。

周厉王在宗法观念极强的时候,

竟不惜使用高压手段:

“王怒,得卫巫,

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

早在周穆王时

已制订“五刑之属”,

据说有三千种之多,

周厉王行法,

不必草创:

刑罚三千,

量一“诽谤”之罪

必有所本。

周厉王是一个

面对“积重难返局面”的改革家。

墨翟《墨子》:

“暴王桀、纣、幽、厉,

兼恶天下之百姓,

率以诟天侮鬼,

其贼人多,

故天祸之,

使遂失其国家,

身死为戮于天下,

后世子孙毁之,

至今不息。”

司马迁《史记》:

“幽厉昏乱,

既丧酆镐。”

《王逸正部》:

“幽、厉礼乐崩坏,

诸侯力政,

转相吞灭,

德不能怀,

威不能制。”

《史记·卷四·周本纪第四》

对桀、纣的结论:

“不务德

而武伤百姓,

百姓弗堪”;

“好酒淫乐,

嬖于妇人”、

“以酒为池,

县肉为林”。

追求个人靡烂的生活,

是一切昏暴帝王的共同点,

然而对于周厉王,

《国语》只载其“虐”,

没有一种记载涉及到

其个人生活的奢侈腐化、

滥用民力的情况。

到清代,

魏源的说法

更集中地概括

幽、厉二王的情况,

《诗古微》说:

“幽厉之恶,

无大于亲小人,

而幽则艳妻、奄寺,

皆倾惑柔恶之人;

厉则疆御、掊克、

皆爪牙刚恶之人”。

古人称西周昏王,

向以幽厉并称,

而以幽居前,

于贬损之中,

尚稍有区别,

因为周幽王的罪恶

比周厉王具体得多。

魏源说的“疆御”,

指的是周厉王的

卿士、主管军事征伐的虢公长父;

所说的“掊克”,

指的是周厉王

另一卿士、主管财政的荣夷公。

称二人为“爪牙刚恶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