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十年群杀(1 / 2)

村长宅院依旧素缟裹挟,三人从地下室里出来,就到了厅堂,蒲团还残留着一丝温度,想来林景淮刚走不久,旁边是脱下的红装,是林景淮刚才穿的那件。

红色喜服板板正正的放在蒲团左侧,中央正对着是黑白照片上的陈若华,红艳在素缟中显得格格不入, 张海哥心中有了猜想,直接道:

“林景淮是要献祭自己。”

张启山背着他,微微侧头“你怎么知道?”

这时,副官从内室走出来“佛爷,先生,里面预备好的嫁衣尺码都是比较宽大的,像男人穿的,除了先生这一套穿在身上,似乎还少了一套。”

他没有下地下室之前,无意闯进内室,他记得里面的嫁衣一共备了三套,现在只剩下一套。

要是按照张海哥所说,那其中有一套是林景淮自己穿上,男人穿嫁衣,很奇怪,可要是自己献祭呢?

容不得深思其中缘由,三人即刻出发,准备拦截队伍。

副官看着青年裸露的后背,欲言又止,止了又止,最后又折返回去,拿出最后一件红色袍子,披在张海哥身上。

这细心的举动叫张启山看了一眼副官,却没说什么,只是心里忽然有点不舒服,又有点奇怪,副官的性子他知道,绝不会多管闲事,更何况是件小事。

张海哥看向副官,低声道谢,他确实忘了这一茬,其实都是男人没什么的,可架不住有人是醋坛子,要是被齐先生看到,那暗戳戳的不悦一定会回馈到他身上。

他们一出宅子,就看到轮椅静静的待在门口,是谁的手笔不用多说,这林景淮是有意放过他们。

张启山将人放在轮椅上,重量一下子减轻,不知道怎么有点不得劲,他暂压着这种不舒服,把注意力全部转移到行动上。

在他们离开的那一刻,陆文醒了,听到外面鼓声密集,就知道仪式已经开始,这地方毕竟是他长大的家,熟悉的很,抄了近路。

这就是在齐墨中了迷幻药那四个小时发生的所有的事。

齐先生努力把自己当成一个挂件,挂在老婆身上,许是适应良好,还调整了一下姿势,“弱柳扶风”般抱着张海哥的脖子。

丝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笑着蹭蹭老婆的脸,红嫁衣抱着黑皮衣,画面不是那么养眼,可偏偏人都长得俊,诡异的和谐。

张启山看着他俩亲密的举动,黑沉的眸子迅速避开,押着林景淮的手力道陡然加大。

两人从张海哥身边掠过,林景淮低头望向张海哥的眼睛,眼里带笑,似乎释然了。

张海哥接触到这个目光,神情微愣,不属于他的情绪再次浮现,心脏像被人捏住似的,不知为何,眼角滑落了一滴泪。

耳垂传来刺痛,潮水般的情绪瞬间退潮,齐先生咬着他的耳垂,勾着那红色耳坠“四个小时没见,就被别人打上标记了。”

他指的是这个新打的耳洞。

张海哥:“……”

对于齐先生的阴阳怪气,他觉得又好笑又无奈,伸手胡乱摸了一通他的头发,看着齐墨顶着一头鸡窝,陡然间放松下来,额头抵着额头,呼吸缠绕,他闭上眼,语气闷闷的。

“我们回家。”

“好。”

剩下的事,不归他们管。

张海哥实在太累,靠在齐先生肩上就沉沉睡了过去。

而另一边,林景淮娓娓道来这十年里发生的一切。

昭山村可以追溯到清朝初期,据说是祖上一位农夫上山打猎,遇群狼,眼看就要命丧狼口,他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求生欲,他不甘心这样死去,起身殊死一搏,却掉落下断崖,好在一棵树挡住他的身体,而树的侧下方就是一个洞口。

跳向洞口,他钻了进去,在碰到那紧闭的石门后,那石门缓缓打开,一声鸣叫从石门后面传来,农夫害怕的往后退,金色玄鸟从石门飞了上去,一臂之远,火灼滚烫的温度烧着那农夫的脸通红,这叫他想起商周时期,天命玄鸟,凤鸣岐山!

这分明是山神!护佑村子的山神!

农夫回到村里就四处道来这件事,搞得全村上下连一个孩童都会背说这个故事,一时间流言飞起。

后村子闹洪荒,山上洪流冲下来,砸毁不少人家,死的死,伤的伤,报给官府,上报朝廷,可这里就是一个偏僻村子,朝廷上下一层压一层,层层贪污,灾资到手里就只剩下清汤寡水。

走投无路之时,一位从南疆大祭司路过村子,听闻传言,就去找了村长,他一人上了山,找到那处洞口,一月之后,他再次出现在村长前。

提出每十年献祭一个少女,嫁给山神,护佑村子,四百年里,一共献祭了39名少女。

第40名,选中了林智,也就是林景淮的妹妹,后来被陈若华代替,逃出一劫,可陈若华, 没有逃出来。

陈家是商世,家大业大,陈老爷子是有名的大善人,每逢过节就免费赠送礼物,有时候是做衣服的布料,有时候是口粮,要是哪家遇难,就可以上门找陈老爷子解决困难。

小主,

他善事做尽,只有一个孩子,就是陈术,后到了40岁时老来得女,生下了陈若华。

这个孩子一出生,就备受宠爱,陈老爷子和他妻子都是顶好顶好的人,虽说宠爱,却不溺爱,他们把若华教的很好,村子里所有人都喜欢这个小太阳。

唯独一个人,总是板着脸对待陈若华,林景淮父亲是赌徒,还经常打骂母亲,家徒四壁,剩下妹妹林智后更是过的清苦。

一个男孩儿养着自己妹妹,很辛苦,陈家见他实在可怜,明明十三岁,却瘦的像十岁的孩子,就把他带到家里,陪着若华读书,算是一个小书童。

陈若华不喜欢读书,看着自己的小老师,不断撒娇,好话说尽,可林景淮一板一眼道:“小姐必须看完。”

闻言,小太阳眼中的光熄灭,她低下头,脑袋直直对着书籍,俏皮可爱的发髻都好像垂落,要多可怜就多可怜。

书籍上忽然多出了一块甜糕,陈若华抬头看他,少年脸色微红,正经严肃“吃完继续看。”

陈若华最喜欢就是上好坊做的甜糕,就是距离家太远,每次去都要花费好久,她低头看着少年泥泞的鞋子,就意识到这蠢蛋是跑着去的。

可能就是在这时,小姑娘对这个正经严肃的少年产生了别样的心思。

读书也变得不再枯燥,两人一起学习,她时不时在调戏一下林景淮,每次看到他窘迫无助的样子,就逗的她哈哈大笑。

这一次也不例外,笑声响在院子里,林景淮长高了不少,不再是那个可怜兮兮的孩子,他低头看着若华,抿了抿唇,还是开口“小姐以后不要这样了。”

“及笄后是要嫁人的……”还是那副木头似的模样,垂眼说教。

陈若华止了笑声,打断他的话“这有什么,我嫁给你不就好了!”

这句话一说出来,两人皆愣住,少女胆大的目光似乎要灼伤林景淮的眼睛,他迅速避开,耳尖却不争气的红了。

声音低的像文字“不可……”

从这一天起,林景淮就处处躲着她。

陈若华气的哭出来,他才算没躲,笨拙的哄着小姑娘。

张海哥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以旁观者的视角观看这一帧帧一幕幕。

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就像一颗青涩的果子,起初是酸涩的,可细品之下,又充满了甜味儿。

明亮昏黄的画面转瞬一变,天色暗淡,黑压压的云罩在上面。

十年之期已到,林景淮家里多出了一个陌生人,打扮怪异,他穿着黑色长袍,大半张脸都遮了去。

只露出嘴唇和下巴,耳朵上似乎挂着铃铛,走一步响两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