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很感谢杰森。我只告诉我他我爸爸是个渣滓,并没说太多太过黑暗的东西。但他还是被打动了,他很同情我,他为我感到难过。这是因为他是罗宾,还是因为我抹去了他对我的戒备?我不清楚。但我喜欢他的拥抱。
他红卫衣上带着不容忽视的寒气,但被它包裹着的那具年轻肉/体却很温暖。他的感情可真明亮啊,仿佛直视他都能将我的双眼灼伤。我猜叔叔一定不会喜欢他,但肯定也不讨厌——他的一切都太热烈了,对纯种的火星人来说,这恐怕有点儿太刺激、太过头了。
但我却很是喜欢。
我喜欢他。当然了。我非常喜欢他。
我抱了回去,感觉他似乎有点儿欣慰,又有些僵硬。他很不好意思,好像想和我说点儿什么,安慰我一下。
他不擅长这个,所以最终他也只是短促而僵硬的,蝙蝠侠似的说了这么一句话:
“都过去了。”
是啊,都过去了。我赞同的点了点头,假装自己没意识到他脸红的好像超人的披风。我继续告诉他我的事,我可真是狡猾,主动避开了太多重要的东西。我不想吓到他,我不能像对你们那样对他坦诚。我并不觉得……我并不认为,有任何人能接受、能喜欢真正的我。
我自己都不觉得自己值得喜欢。
我告诉他那之后的故事。
我妈妈生病了,我很担忧,我很崩溃。我没有钱,我-
我开始抢/银/行。咳,咳咳。对不起,各位。现今想来我也会因此而不好意思——我第一次抢/银/行的经历,哎呀,那真是一场灾难。
我缺乏常识。缺少与人沟通的经验。我对世界的认知主要是靠偷偷翻阅我妈咪的记忆,与电视里播放的那些精彩故事。所以是的,在那时的我来看,想弄到钱,好像只有抢/银/行来的最快。
对不起。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我这不是在给自己找借口,以此证明我是个好姑娘。我不是,从不是。我只是觉得…当年的自己可太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