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3章 男女不授受,嫂溺何以处(2 / 2)

马谡听闻,却是丝毫不慌,对着庐江太守微微一礼,问道:“敢问太守大人,男女授受不亲,下一句为何?”

庐江太守摸了摸胡子,说道:“男女授受不亲,嫂溺授之以手。”

这是出自《孟子·离娄上》中一句话。

战国时期,齐国有个人叫做淳于髡(kūn),他十分喜欢与人辩论,一天,他遇到了孟子。

就先下了个套,问道男女授受不亲,这是不是他们儒家所讲的“礼”?

孟子当然说是。

然后淳于髡就问了,“那么万一嫂子(孟子的老婆)掉进水里,我(淳于髡)是救还是不救呢?”

孟子知道淳于髡是在刁难他,还故意拿他老婆举例,但还是认真的说道:“嫂溺而不施以援手,与豺狼无异。”

紧接着,孟子又强调了一句: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孟子》中收录这则故事,旨在讲究一个道理——通权达变。

儒家在传承的过程中,因为一些腐儒的解读,又或者是因为统治阶级的需要,儒家子弟变成了一群因循守旧,泥古不化的蛀虫。

但事实上, 真正的大儒从不如此。

有人说,读懂《中庸》,才算是儒学入门。

王阳明曾指出,儒家的真正精神是——有经(原则)有权(变通)。

教员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也引用了“凡事有经有权”的说法。

……

马谡从太守口中听到了想要的答案,于是便问道:“在下今日为救人,可有违圣人之道?”

“虽于礼不合,却合乎道!”太守答道。

“那刘家女子可有因此失了名节。”

“不曾!”

马谡这一番话问出,很快就获得了刘家人的好感,谁也不想自己的家族因为一个女子而蒙羞。

焦母见状,也知道无法占到便宜,于是便准备离开。

而那庐江太守接连被焦母驳了面子,也不会如此轻易善罢甘休。

于是,便找到当地县令,问道:“女子已有婚约,而后与前夫有染,此合乎礼乎?”

今日的事情一出,那县令也知道,刘兰芝投池之前和焦仲卿有过一番接触,而这,是在刘兰芝与太守第五子订亲之后。

县令猜到了太守的意图,于是便说道:“于礼不合。”

“刘家女可有名爵在身?”

“未有。”县令很果断的说道,相对于新皇帝来说,庐江可以说是穷乡僻壤了,寻常女子又怎么会有名爵。

“那此女子之事,便由他们家族自行处理。再请问,焦家子可有名爵?”

“未有,只是在县中担任小吏。下官回去,立刻去了他的职务。”

“如此甚妥,朝廷新律已出,只要不做出伤人性命之事,风俗大可由百姓自决,要求严格的也只是官吏而已。既然焦家子吏员身份已除,那便不多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