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正值多事之秋(1 / 1)

厨娘有喜 柒幺幺 1623 字 2个月前

沈绍不明所以,见到十分狼狈的明珠公主,还吓了一跳。碎叶以一种十分礼貌的姿势搀扶着明珠公主,旋即款款道:“公主许是心情不好,出来散步的时候,没注意前些时日花园子重新种了些东西,狠狠摔了一跤,现在还疼着呢,说是要回宫去。沈大人,你在就好了,劳烦你把公主送上马车。我也有事,先行一步,你和其他人知会一声,也许我过几天,才会回来。”

这个几天他咬的很轻,只看了明珠公主一眼,随即轻笑一声,扬长而去。明珠公主脚酸腿软,站都站不稳,非要沈绍扶着,才能勉强一跳一跳地走,心里也不由打起了小算盘。原以为这贼人要一直半监半押地盯着她,黏着她一起去皇宫,没想到竟这样大大方方地走了。此刻若是告知沈绍,也不知道是否行得通。

她正想的头痛的时候,脚下又是一扭,不由嘶了一声道:“沈大人,你是木头人不成?本公主都伤成这样了,就不能背起来走吗?”沈绍扶着她,好像扶着什么脆弱的太皇太后,眼观鼻,鼻观心,目不斜视,简直清心寡欲道:“公主乃是千金之躯,岂容臣亵渎,还是这样的好,也免得惹人非议。若是等会上马车的路太远,公主觉得劳累,臣找两个下人来,用一顶小轿把公主抬出去,可好?”

明珠公主本来就伤着,如此一听,真是火冒三丈,想要一巴掌扇在沈绍那张俊美面容上。末了放下手,到底是舍不得,只得一跳一跳,有些滑稽地进了屋子。方才沐浴完毕,全成了无用功,又艰难地清洗了一遍,侍女颤颤巍巍地帮她修剪受伤的指甲。明珠公主吃痛,不由怒骂道:“还不给本公主准备小轿去!笨手笨脚的,连个指甲都修不好。”

好不容易上了小轿,路过一处凉亭的时候,风里又传来一股浓香。明珠公主一时纳闷,揭开轿帘子一看,隐隐约约可以得见,那伙人又开始说笑聊天了。离得太远,她看不分明,只能看见一个火炉般的大锅子,上面好像还摆着些新鲜鱼虾。她眯着眼睛看了半晌,久久没有说话。大约是脸色阴沉得太过,侍女也战战兢兢立了许久。

半晌之后,明珠公主怒极,反而平静下来了,吩咐轿夫不要停,上了马车之后,还给了一小锭的赏银。她的宫殿名为秋水宫,正在一处十分雅致的小湖边上。回去之后,她就遣散了所有侍女,不许她们接近,自己一个人静静地呆在凉亭里,似如入神发呆。不过一时三刻,肩膀上传来轻轻一记。

她回头一看,正是乔装打扮的碎叶。穿了一身小太监的青绿袍子,然则身材高挑,实则很有点出众,若是细看,恐怕颇为容易露馅。明珠公主懒得思考他是怎么混进来的,现在她的头很痛,身上也很疼,心情还非常差。

片刻之后,她才冷不丁说道:“你有这样的本事,为何不投身于皇家?本公主虽是平日里不关心政事,也知道你们这些男人的志向。你要看藏书阁的东西,可以。你也帮我做一件事,只要做的到,对于你的冒犯,本公主可以一笔勾销。甚至,你以后若是有意向,本公主也可以代为引荐,只要是个有真才实学的,我不至于那么小气。”

碎叶似笑非笑,不说答不答应,明珠公主便当他是同意了,自顾自地说下去,仿佛也是要倾倒一下满腹苦水。“本公主也不记得几岁,就喜欢上了沈绍这个坏东西,自打那以后,他难过,我也难过。他喜欢的东西,我就想尽办法拿过来。白日里你整治本公主那些手段,虽然痛得很,可是我一见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这些痛都算不得什么。”

明珠公主说到这里,又冷笑了一声,扭过头去发问:“你若是想想到办法,让他爱慕与我,或者——至少将那个姓汪的除去,要做到不动声色,不惹人怀疑,本公主赏你黄金万两,加官进爵,如何?”

碎叶仿佛有些无奈,最后叹息了一声,竟然有些诚恳意味。“我以前遇到过一个女孩子,也像你一样娇蛮,很可惜,她没有你这样的好运气,再也不能看到以后的太阳。我来藏书阁,就是为了她的哥哥。她死了,我总要想办法,保住她的亲人才是。公主生而尊贵,想要什么没有?但这人世间,唯有真心二字,万万强求不得,不是吗?”

明珠公主愣了一下,随即恢复了冷淡神色,很有些疲倦,最后挥了挥手道:“总是你们这些男人,歪理屁话最多。行了,本公主懒得跟你扯皮,既然你不愿意效力,我带你去藏书阁就是。只是你最好小心一点,等解了这毒,天南海北,本公主也要你的命。”

碎叶微微一笑,却是对这样的威胁并不在意,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将明珠公主扶了起来。此刻已不早了,藏书阁整栋巨楼,燃起半数莲花灯枝,格外辉煌明亮。明珠公主简单吩咐了两句,做了个登记,就要入阁。看守的两个侍卫深知这公主脾性娇蛮,平日里哪有什么看书的闲情雅致,不由面面相觑,有些怀疑地看着那青绿袍的小太监。

里面传来公主娇声呼和,显然十分不耐:“干什么呢磨磨蹭蹭的,本公主到时候要拿高处的藏书,还要自己踩凳子不成?小叶子,赶紧给本公主滚进来!”两位侍卫对视了一眼,那小太监作了一个大揖,也不敢耽搁,赶紧一溜烟进去了。藏书阁共有九层,每一层都有专人看守,定期还会把书搬出去翻晒和整新。

一些更为古早的资料,例如竹简,兽骨之类的,还会小心收藏在密室里。眼见碎叶无头苍蝇一般转了半晌,明珠公主心里嫌弃,一把将人拉过来问道:“你到底知不知道在哪儿,又要找什么东西?磨磨蹭蹭的,本公主还等着你解毒呢!”碎叶一时沉吟,却并不打算告诉这公主,他所找的,乃是前朝史书的一些资料。

这藏书阁内卧虎藏龙,他是早就料到了。自他进入,就感觉到了几股格外悠长浑厚的气息。他因为功法所致,还没有被察觉,但若是动起手来,那就是两回事了。有关前朝史书,必然在几处较为高层的楼阁,碎叶心里犹豫,要如何不动声色地混上去。身旁公主却闷哼一声,死死捏住了他的胳膊。

得亏她还记得小命攥在谁手里,没有大声痛呼暴露行踪,但明珠公主浑身冒汗,已然难以支撑,她咬牙切齿道:“你这小人,早知道本公主就不该信你,还没出去呢,怎么就开始疼了。你催动那毒又有什么用,本公主又不是在这藏书阁长大的,怎么知道你要的东西在哪儿?”

碎叶十分愕然,明珠公主却已支撑不住,闷哼一声,软倒在旁边书柜上。碎叶转念一想,指如飞电,在她发间一摸,两指夹出一只细细的飞虫来,犹自嗡嗡作响。他心里暗道一声失算,没有时间再细究,今日他冒昧动手,挟持这公主来藏书阁,没想到还被人暗中阴了一下。只希望他离开的短短时间里,对方不会趁机对花满溪下手才是。

更为糟糕的是,明珠公主昏倒之后,几股气机挪移过来,仿佛要将他锁定。

话分两头,另说徐锦非,那菱花宫宫主,要求他前往连云山脉,查看问题不小的铁矿。他一边日夜兼程地赶路,一边放出飞鸽,希望淡云帮他取来碎叶长剑,最好直接丢给菱花宫宫主,省的他还要多跑一趟。连云山脉地势绵长,已靠近边关一带,盘查也格外仔细一些,幸好他带着那枚菱花宫的信令,这才方便许多。

连云山铁矿的负责人叫做苏瑾深,是个文质彬彬的书生,倒是让徐锦非有些吃惊。不过他时间宝贵,来不及猜测任何平时他觉得有趣的东西,赶忙向苏瑾深探求了一点问题所在。据苏瑾深所言,以前这连云山,十年以来,一直平平稳稳的,估计还有个二十年的开采期,到时候他们就会封山种树,恢复原样之后,才会一一撤走,已经算是很有良心了。

可是两三个月以前,来了一个老头儿,还牵着一个女孩子。这老头儿其貌不扬,唯有须发皆白,一来连云山,就说这是他的家,把那整个山头都霸占了。不要说继续采矿,人上去一个,就是一剑削去一个。剑气纵横之处,血花能流成一条小河。若是好声好气地商量,他心情好了,没准还是一脚把你踢下山。

若是心情不好,没准就是直接丢下去了。徐锦非皱了一下眉头,显然觉得这件事有些棘手。若是论什么权谋智斗,他还有把握,沙场冲锋陷阵,也是常事。唯有这种脾气古怪,不好商量的江湖前辈,最是难以应付。但他既然答应了菱花宫主,就得尽快拿出诚意来。当即也不废话,带着苏瑾深提供的一打资料,翌日将自己收拾一番,买了些东西,就上了山。

连云山地势高耸,有如一柄笔直的利剑,徐锦非沿着一条踩出来的青石小径缓慢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