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误会了徐氏的意思,于是摇摇头:“他们不吃饭,就喝口水就走了。”
徐氏顿时尴尬:……果然还是个孩子。
杨元峰却立刻点点头:“对,喝水已经很叨扰了。而且家中长辈挂念,我们也要赶回去。”
杨元鼎却有点遗憾:“下次再来吃!下次再来!”
说起来,他还没和张司九一起吃过饭呢。这都是生死的交情了,有机会还是要一起吃饭的。
杨元峰很想一脚把自家蠢货踹出大门:听听这是什么话!礼仪都学到了狗肚子里去?回去就跟爹说,让他好好重新学!
然后就听杨元鼎笑呵呵道:“不然我请你们上我家吃饭也行。相逢就是缘分嘛,以后都是一家人!一家人不必客气!”
徐氏被逗笑了。
也真心实意地喜欢起杨元鼎来:毕竟,这么嘴甜会说话,又长得白净圆润的孩子,谁不喜欢呢?
于是她也真心实意邀请道:“只要你们不嫌弃我们饭菜简陋,常来吃饭!”
张司九若有所思: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社牛?
杨元鼎已经毫不犹豫答应了:“那怎么可能嫌弃?我们家还没有自己的菜呢!我想吃都吃不到!再说了,您长得这么亲切好看,一看就知道做饭是超级好吃的!”
徐氏简直心花怒放,合不拢嘴:这是谁家孩子,怎么这么会说话!
张司九和杨元峰目瞪口呆的看着杨元鼎,脸上只有一个共同的大写的字:“服!”
这种人,放出去绝对饿不着啊!
第21章 礼轻情意重
反正最后,杨元鼎不仅得到了徐氏的喜爱,就连一直不苟言笑的杨氏,也是对杨元鼎笑容满面。
看着被围绕的杨元鼎,此时此刻,张司九心里只冒出了四个大字:妇女之友!
因为这份喜爱,加上老天爷又开始下了绵绵雨丝,所以徐氏很强势的留下了杨元鼎兄弟吃饭——确切地说,杨元鼎是被留下的,杨元峰是蹭饭的。
看得出来,杨元峰已经尴尬得不行了。
但丝毫也不能阻拦自己的弟弟。
杨元鼎就像是脱了缰的哈士奇,整个的给杨元峰搞懵了,被动的跟着自己弟弟,眼睁睁看着自家弟弟发挥。
不过,下雨也不能出去买肉,因此杨氏就去村头买了一尾鱼。
因为靠水,所以鱼肉价不贵,比猪肉都还便宜。
杨氏买的鲢鱼,头大,拿来炖个鱼头豆腐正好。
至于其他菜——凉拌黄瓜,豆角焖饭,都是乡村里日常饭菜。
为了招待老乡,张司九也提议:“二婶,我去竹林里找找看,看看有没有蘑菇,有的话,煮在汤里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