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晚上金李两家都吃上了喷香的鸡肉。
因为十只鸡理了不少的内脏出来,所以金家的餐桌上还多了一大盘泡脚鸡杂。
和外面大部分是配菜,小部分是鸡杂不一样,金家这盘鸡杂用料简直不要太讲究。
金满堂是个重口味的人,他最爱的食物就是各种内脏,这盘鸡杂自然也是他的心头好。
这么好的下酒菜,又正好碰上家里买房这么大的喜事,这不喝一杯是在过不去。
这几个月里,除了之前拿到店里卖,后面又被闻启舟包圆了的葡萄酒之外,金满堂也在家里泡了好些个其他品种的酒的。
只不过这是用的现成的高粱酒,然后在里面加了人参和枸杞。
味道比不上金家的招牌秋露白,但是对补气强生身还是有着一点效用的。
金满堂抱着自己的酒馆子,异常激动地招呼道:“在今天这个特别的日子,咱们一家人必须得碰一个。”
今天确实是个好日子,金家人也确实都很高兴,金满堂既然起了这个头,其他人自然不会在这个时候去扫他的兴。
冉锦和更是直接去厨房取来了酒杯。
最后除了年纪尚小的金明轩之外,金家其他人人手一只酒杯。
金满堂倒酒的时候,金冉冉这种女眷怕他心里没数,全都紧盯着他的手:“行了行了,少倒一点,我喝半杯就行了。”
作为酿酒世家,金冉冉她们这些女眷,以前因为长年累月地和各种酒水打交道,也是有些酒量的。
然而这现代的酒酿造技艺不一样,这粮食酒喝着比延国的烧刀子还要烈,酒劲还要更强。
这种酒,依照金冉冉的酒量,最多只能喝上二两。
要是她明天不用上班,也乐意陪父亲喝到醉。
这不是明天她还要上班吗,所以只能点到为止,喝个半杯意思意思就行了。
金丰有也是爱酒的,以前在延国的时候,光是他和金满堂父子二人,也能你来我往的喝个痛快。
就连金明轩,也能在饭桌上陪着喝两个口的。
这不是他们现在到了现代嘛。
以前不知道这酒伤身,也是在现代生活久了,金家人才慢慢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