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如此,金还顺理成章成为了全体太阳国国民的偶像,理所当然的接受了万民的景仰!
可是,有谁真正知道真相呢——
金脸上、胳膊和腿上的口子并非得自什麽魔鬼的尖牙和毒爪,而是在欺骗偷窃了朋友,仓皇逃离时误入荆棘丛所留下的纪念;他那条骨折的左腿也不是被什麽魔鬼的权杖打断,而是因为背上沉重的金子使身体失去了平衡,摔了个狗啃泥所致……
八
金再次来“看望”靡非斯特是在三个月之后。
他这次耐心的想把善良的魔鬼诳出暗夜森林。
“森林外面世界的美妙简直令你无法想象。”金舒展开他的三寸不烂之舌说的唾沫横飞天花乱坠——千奇百怪的景观和民俗,人世的喧嚣与兴奋……
年轻魔鬼的心被说的动摇了。
“我是不能见光的。”嘴里这样说,可金已经窥透了他的心。
“没关系,用七层黑棉布做的长袍从头裹到脚,大白天在太阳底下也没关系!”谎话总是越说越麻利。
靡非斯特终于被说动了,他非常感激朋友邀请他到外面旅行,成全他儿时的愿望。作为回报,他把自己搜集的所有会发光的黄石头都送给了金。
金假意推辞了几句,也就满心欢喜的收下。
金这次是有备而来,带了两头健骡和好几条结实的大麻袋。
九
出发前,金假装歉疚的告知靡非斯特,他的七层黑棉布长袍只能到城市再订做。如今外面是白天,没办法,只好委屈一下……靡非斯特满怀感激的钻进了金的麻袋。
金将装着魔鬼跟黄金的口袋在骡背上绑好,便向着太阳国的国都进发。
老国王病重快要死了,他有心将王位传给女婿又害怕别人不服,便公告天下:
谁能将暗夜森林里的魔鬼降服带到国都,谁就有资格当国王。
其实说白了,除了金又有谁能够捉到魔鬼?
十
靡非斯特在麻袋里睡的很香。
金带着装在麻袋里的靡非斯特赶往太阳国国度。
当时靡非斯特十五岁。
正当中午。
太阳国国都的中心露天广场上到处汹涌着人的海洋。
国王、公主、大臣、平民无不翘首拭目,等待着魔鬼现身出场——那情形,仿佛马戏团的观众眼巴巴盼着盛装的猴子和熊。
金把麻袋摔在广场中央的时候,麻袋里哼了一声。
“哎呀!”
“哎呀呀!”
观众群里立刻爆发出一阵惊叹。
“这就是魔鬼呀!”
“不知道长什麽样子!”
“喂,金,它和人类长的像吗?”
金不理会平民的议论,而是面向伟大的太阳国王有模有样捶胸顿足呼天抢地的描述开自己英勇的降魔历程。从他嘴里说出来,魔鬼拥有十头狮子和老虎的力量,他是多麽费力才将其击倒捆绑……
金雄辩的演说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在他描述的过程中始终有人窃窃私语——因为不管他多麽巧舌如簧唾沫万丈,在大家眼中看到的却也不过是只扭动变形的大麻袋。
“喂,是不是骗人呀!”
“麻袋里该不会只有一只小狗崽吧!”
“金,你敢不敢把魔鬼放出来,当着我们的面再降伏一次?”
金摆出一副无所畏惧的骄傲姿态:
“那就叫你们开开眼吧。”
日头正旺,他知道魔鬼怕光,于是壮着胆子去解袋子上的麻绳。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十一
靡非斯特暴露在众人面前时还茫然摸不清头绪,不知道发生了什麽事情。
他只觉得眼睛粘着睁不开,全身好象有千万根针在同时使劲的扎,疼的嗷嗷直叫——青灰色的身子整个都暴露在阳光下了,转瞬皮肤上起了一阵呛人的浓烟。
“怎麽样,睁大眼睛看看,他确实是魔鬼呀,货真价实!”
金得意的环顾四周,却听到人丛中传来的嘘声。
“什麽呀,鬼原来就是这麽个德行?”
“只不过是个小鬼头嘛,有你说的那麽厉害吗?”
“小鬼头看上去怪可怜的,快瞧他在地上打滚的样子!”
……
人们脸上都挂起了失望的表情。
本来以为可以看到什麽恐怖刺激的东西,没想到是这个!
感觉上,简直就象是受了愚弄。
这麽一来连金都感到有些丧气了,但是嘴里还要为自己撑持着门面:
“但是,不管怎麽说…他也是魔鬼呀……你们没看见他的青灰色皮肤吗?”
……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在刺眼的阳光下,青灰色象融化似的在靡非斯特的皮肤上褪去。
民众立时骚动起来。
“金,你怎麽解释!”
“颜色是粘上去的吧!”
“骗子!”
“无耻!”
“说,孩子是从哪里拐来的?”
“真是丧尽天良啊,没有人性!”
“居然为了谋取王位欺骗我们大家!”
……
所有在场的人中,只有靡非斯特是真正的兴高采烈欣喜欲狂。
虽然不知道身体为什麽会发生变化,但似乎终于可以圆了夙愿,披着阳光在地上奔跑了!
看着靡非斯特在原地手舞足蹈又叫又跳,民众的愤怒愈加象火山似的喷发了。
“金,是你把这孩子折磨傻的吗?”
“为了王位不择手段,简直卑鄙!”
……
群情激昂,一时竟至于失控。
金的脸色比死灰还灰。
十二
为了平息众怒,老国王只得忍痛将女婿以欺诈的罪名关押。
至于靡非斯特,有许多好心人想将他送回家去。可当问起他住在哪里时,他总是说“暗夜森林”、“暗夜森林”。好心人只得摇头叹息作罢,心想这孩子一定是给拐骗他的坏蛋给折磨傻啦——暗夜森林里只有魔鬼,哪能住人……
久而久之,这个变成人的小魔鬼的闲事也就没人管了。
没人管的靡非斯特最终还是回到了暗夜森林。至于他是怎麽走回去的,这里就不详细叙述了。可既然靡非斯特已经变成了人类,我们也不便称呼他做小魔鬼了——既然他喜欢住在森林,敝人索性就称呼他“森林之子”,不知道读者朋友们以为这个名字如何?
以上就是靡非斯特离开暗夜森林的故事——那时他十五岁。
后来过了几年,少年长成了英俊结实的青年。青年时代的森林之子第二次离开了森林——这次没多久他就当上了太阳国的国王。正应了那句老话,善良的人总有好报。至于具体详情,大家不妨再翻翻太阳国的历史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