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陷阱(2 / 2)

“事实上我们没有完全打败他,因为他请了一个不错的律师,我们难以找到他和凶手、被害人绝对可靠的联系,因此他的最终刑期和他害死的人数完全不符——对于他来说,入狱只是他预想经历中不太好的一个选项罢了。”

徐天翼以律师的角度反问,“案件在缺少证据的情况下不予认定,嫌疑人因此得到轻判,这是很常见的刑事案例,但在这件事里能证明什么?”

“能证明我们有时候会忽略凶手的角度下一种案件设计中的一种不热门的赛道:比起直接动手,而是让罪案成为必然,在一个环节中顺理成章的发生。”

陆遥摊了摊手,“这对大部分凶手来说不是事,因为他们通常只为了撇清自己而行动,设计手法也是因为不想留下证明自己的证据。避开监控、减少证人、销毁凶器,只要能帮助脱罪,做了这些就够了。但不同赛道的选手有不同的应对方式,我们的这位神秘的选手想要做到的是另一种。除了杀了人,还要让案件呈现出谋杀以外的迹象,给警察一个合乎逻辑的解释。意外或自杀,任选一个。”

“在我们见到的情境下,凶手完全达到了目的——首先因为游轮上专业人员的缺失徐晓汀一开始被判断为意外猝死,而在中毒后也最终被判定为自杀,警方甚至没有在任何其他方向进行调查。这件事相当有问题,再窝囊急于结案的警察都不会如此武断,有一种可能是他们被人收买,另外一种可能则是他们得到了确凿的线索。一般来讲,这会是一封遗书。”

徐天翼摇头,“没有这种东西。”

“你说的没错。现场遗留的确实没有遗书这样包含着信息,又颇具指向性的证据,但谈起切身体会下能让人得出结论的线索,可不止这一种。”陆遥摸了摸下巴,“我大概调查了一下那些警察的背景,追踪了事发前后他们的行动轨迹,还有财产情况——也包括他们家人的财产变动。我只能得出一种结论,就是除非他们都被什么神秘力量下了蛊,否则不可能贪赃枉法刻意对调查结果造假。”

徐天翼喃喃自语,“也许就是呢……”

“你说什么?”陆遥有些疑惑。

“没什么。”

陆遥没有在意,“直到后来,我发现了另一种更贴合实情的解释,几经印证以后,这方面就不必再往下查了。当然,除了资料中隐藏的疑点,我还找到了当时的当事人。如果说在发现之前他们也是造假的嫌疑人,直接沟通会让人担心打草惊蛇,在这种猜测之下,他们也是‘受害者’。”

“受害者?”

这话在因为判定调查者渎职,连带着反感了十几年全体警察的徐天翼眼里不是什么好话,陆遥也清楚这一点,于是更快的解释。

“能篡改事实、为死者记下‘遗言’的,不止有纸和笔。”

“徐晓汀在被杀死的同时,也被陷害了。”

“毒药最后被发现在水杯中,而监控录像显示,徐晓汀在临终前的几天行踪诡异,在路过时曾经几次抬头看向监控摄像头,似乎想要确认它们的位置,同时行色匆匆。有目击者声称,他们见过徐晓汀手中拿着一个‘奇怪的水瓶’。这件事与她的死无关紧要,但目击者很多,他们认为徐晓汀可能在偷偷做一些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没有确凿证据只有琐碎言语的情况下,这些纯凭感觉的疑点不会被记录,却会被深深烙印在调查者的脑海当中。”

“作为弟弟的你当然知道,徐晓汀非常不擅长社交,有着一些与其他人不同怪癖,习惯于一言不发独自做事,这是她常被误会的缘由。但你如果在想其中最令人不齿的可能,那么没有错:真正的凶手通过某种方式把徐晓汀也塑造成了‘凶手’。她的行为让人产生疑惑,可她再也无法为自己的做法辩解,因为随着凶手将她灭口,这部分遭遇也被藏在了海中。”

“那些深陷迷局中的警探抓着自己唯一能够用以调查的线索,得出了粗浅却具有独一无二性质的‘证据’。他们开始便以为徐晓汀携带毒药是为了尝试犯罪,试图证明却无果,但这恰恰是思维陷阱——不是所有人的脑筋都能轻易转弯,当他们确认徐晓汀是带来毒药的人,之后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证明而非调查,证明结果当然以失败告终,接下来的一切都顺理成章。我们的凶手深谋远虑,对他们将要妄断了若指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