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耸然动容,陈墨不解道:“什么意思?”
“丁震爱电子烟,他的宝马珍珠也爱抽上两口,至于铁帅嘛,他善杀伐,爱喝酒吃肉,他的这匹名驹当然也少不了每天开荤。”徐乐道,“她的名字就叫‘大碗’,大碗畅饮的大碗。”
“这一定是个很难驯服的家伙,你得多加小心。”临光叮嘱道。
“驯马跟追求女人是一样的,看我操作就完事了。”
还没等众人响应,徐乐已脱掉了上身的深黑色制服,一把扔给了在一旁的芬。
他精赤着上身,大家一齐注目,就都看到了徐乐身上那虬结的肌肉,一道道青筋如小蛇般在他的手臂上遍布。
一条深黑色的伤疤沿着左肋一直斩至右腹部,众干员看得心惊,这道疤痕显然埋藏着徐乐作为铁旗峰上乐刃门主人时极为深重的一段过往,但却无从问起,也不敢问。
徐乐却先开口,指了指自己胸前的伤痕道:“喜欢吗?小特五年前给我砍的。”
他眼光暗了一下,浮现出一种罕见的不和谐,对这个伤痕却没有多解释,跨上了身旁的乌云马,猛地一甩鞭,乌云如箭一般飞出,冲向了远处名为“大碗”的那匹汗血宝马。
急蹄声响,大碗的神色渐渐变了,先是恍若未闻,后是怔了一怔。
最后,这匹马做出了一个极为惊人的举动——它叼起了头下那匹还没被吃干净的野狼遗骸,拔腿就跑。
它疾退,徐乐骑着乌云在大碗身后穷追不舍,连着甩出三次绳圈,意欲套住它的脖子,却都扑了空。
大碗腿上跑着,嘴上死死咬着那匹死狼的头颅,一边又在叫,它的嘶吼声尖锐而高亢,像极了一把架在刀刃边缘的唢呐,
“这还是马?”芬已是膛目结舌。
大碗继续跑,刚起步就和乌云拉开了极大的一段距离,忽然发觉头顶的天空已不见了。
汗血马从不躺下,脚踏黄图,头顶苍天,就算是在马厩里,屋顶之上还是天,地板之下仍是地。
可是现在,天空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人的双臂,遮掩住了它的两双眼睛。
徐乐若是按常速奔跑,就算催动身法一步二十丈,时间久了也绝无可能追上大碗,所以他站在乌云背上,纵身一跃。
借着乌云爆发的速度,加上自己的速度,刚好落到大碗的脖子上。
大碗这时候还在往前跑,已经来不及了,更何况它脖子上徐乐的这双胳膊,简直比铁锁都要坚固上千百倍。
从这一式中,它感受到了三股劲道。
第一股是源石技艺,狂放无匹的力量压得它的双腿陷进了泥土中。
第二股是徐乐作为刀客所释放的刀气,锋锐蔓延至大碗的周身经络,霎时间,它似触电般寸步难行。
第三股是一种阴劲,如丝缕般附着在这匹马的周身,无论它再怎么挣扎,也摆脱不掉这种劲道,这也是徐乐能稳稳当当骑在不停挣扎的大碗身上的秘诀。
霎时间,飞沙走石,四周的野马皆为之侧目,四散奔逃。
芬还在忧心:“博士这么强壮,对付一只瘦得皮包骨的马,会不会失手把它杀死?”
事实证明她的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大碗乘着徐乐,徐乐骑着大碗,这样一个驯马的大战,足足进行了三十分钟。
每一次大碗借着山坡冲刺、跃起,都足足有两三丈多高,徐乐却仍是稳稳地锁住它的脖子,一动也不动。
起初,众干员还是在感叹:“好厉害的瘦马,被锁住脖子这么久还能一直挣扎一直跑。”
到了约摸一个半小时后,他们的话题变了:“好狠的乐博士,体力太恐怖,锁住这匹马如此久还能屹然不动。”
芬忽然想起了徐乐说过的话:“既然乐博士说驯马就像追求女人,他追求起对象,又是怎么样一番景象?
陈长官可千万别被做出这种事来!”
就在这时,徐乐跌至低洼处,忽然叫道:“快来人帮我一把。”
等众人赶到的时候,徐乐已将大碗生生撂倒在河水中,温顺得像一只老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