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三鲜?这名字还挺特别的。”
秦军夹了一大块子的茄子,应该是茄子吧,反正他看着就是茄子的模样。
秦军动筷子之后,陆听风也是给温佳木夹了不少的菜,生怕他不敢自己夹菜一样。
也是在家里这样习惯了,温佳木也没有觉得有什么。
倒是秦军觉得两人的关系是真的不错,不然都不会到给夹菜的地步。
地三鲜一入口,秦军的眼睛都亮了,再一次被震撼到。
他本来以为,这就是几个菜的组合,没有肉在里面,味道再怎么好,也不一定惊艳到哪里去。
万万没想到,竟然会比肉还要好吃,真的是太香了。
再配上一口大米饭,简直无比满足。
就是嘴角的米粒,他都得吃了,这米饭煮的也好,粒粒分明,有一股大米的香味。
“别只是吃菜啊秦哥,还有这么些吃的呢。”
看到秦军只是专注吃菜,肉都不看了,陆听风还觉得挺骄傲的,证明自己的手艺真的不差啊不差。
秦军一听,对啊,这地三鲜都这么好吃了,其他的吃食会差到哪里去?
五花肉一入口,他再次坚定了陆听风很会做饭的想法。
酸菜鱼一入口,简直香飞了,嘴巴麻麻辣辣的,本身他不是怎么会吃辣,但是这个酸菜鱼简直做成了他心尖尖上的样子。
大家都沉浸在饭菜的美味里面。
最后都吃了一个撑,米饭空空,就是菜里面的汁都全部被用来拌了饭。
秦军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发出一声感叹,“听风,你这手艺,就是去国营饭店,那也是有一席之地的,在机械厂简直是大材小用了。”
“哈哈,多谢秦哥的夸奖了,只是我的志向不在做饭上面,对比起来,我还是更喜欢研究一些新奇的东西。”
甚至他觉得自己以后不一定会一直在机械上面。
他的以后的路,哪里能这么轻易的就决定下来,最起码也要把所有的东西尝试一遍,才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什么。
不过这些事情,陆听风并不打算和任何人说。
因为你说出去,不一定能够得到所有人的理解。
就像是现在,大家都觉得机械厂的工作已经是最好的选择。
但是他知道,以后高考会恢复,他和佳木不可能就此止步于机械厂。
他们还有更远大的未来。
秦军觉得很是遗憾,要是听风真的能够去国营饭店,他绝对是隔三差五就会去捧场捧场。
不过想想,去国营饭店哪里比现在在机械厂好,不只是工资高,还有住的地方。
甚至是技术工还会有额外的一些补助,比他们文职好的不是一点半点。
吃饱喝足后,聊了会天,秦军便打算回家了。
毕竟今天出来还没有和家里人说一声,怕他们在家等太久。
主要也是已经打扰了陆听风他们这半天的时间,有一些久了,他怕再待下去不太礼貌。
“好了,听风,佳木,那我就先回去了。”
陆听风连忙把桌子上的红糖发糕包了起来。
“秦哥,你带着些回去,给家里人尝一尝。”
秦军还以为之前陆听风说的带回去就是开个玩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