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共同体行星移民条例节选自人类共同体出境入境管理法,现已于公元二零七四年二月四日(星历二十三年一月一日)开始实施。
《人类共同体出境入境管理法》
(2066年5月13日第三届人类共同体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类共同体公民出境入境
第三章 非公民智慧生物入境出境
第一节 签证
第二节 入境出境
第四章 非公民智慧生物停留居留和任意智慧生物变更行星籍贯
第一节 停留居留
第二节 永久居留
第三节 行星移民
第五章 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海关检查
第一节 宇宙或星际飞船
第二节 地面交通工具
第六章 调查和遣返
第七章 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