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天地同寿(1 / 1)

长生者仙 常太禹 1321 字 8个月前

梦,孟晓山又做了个梦!他梦到自己遨游在这个小千世界里,随心所欲,想到哪里就到哪里,想要看什么就能看到什么。天地万物似乎都在他的眼下,世间法则尽归他掌控,一抬脚的距离便是天南海角,一闭眼的功夫便是空间转化,他似乎便是这个世界,但又独立于这个世界。梦中的他,莫名地感受到一种孤独,一种由时间过长而产生的孤独。他这样漫长地孤独,没有时间的概念,不,应该是由于时间过长,已经令他麻木淡去了计算。可是突然有一天,整个天地阴阳不分,日月不明,天与地居然聚在了一起,世界万物生灵毁于一旦,一切又皆回归混沌,而独留他一人活着。但是似乎冥冥之中有一个事情牵着他,使他不得不去选择开天辟地,重新将世界混沌劈开,使天地分晓,使万物复生。可是,在他变成巨人掰开了天地,脚踏地手举天的那一刻,突然力竭,天地又将他压在了一起。

他醒了!他醒了!但他整个人却木怔在哪儿。他没有去到目的的霄空小千世界,却因曲青的一掌来到了这个小千世界。这个小千世界在操作录的地图上没有标注过,所以说应该属于新发现的世界,就像晓山原世界地球发现新大陆一般。在界行舟操作录上,他刚刚离开的世界是凹山世界,也就是他最初穿越到的世界,可是他现在来到的这个新发现的世界,距离凹山世界很近,但是似乎从没有任何修者踏足的痕迹,索性他将其起名为凹丘世界,于是在自己的界行舟操作录上标记了名字。当然,此刻这不是重点,令他吃惊的是,这个小千世界异常地奇怪,因为这个世界居然产生了灵智,只是灵智一片空白,而孟晓山这个修者突然地到来,使这个灵智对他非常的好奇。灵智本是世界的化身,所以必然附和阴阳,而孟晓山开始时遇到那男娃女娃便是这个小千世界的灵智的化身。他见到的男娃女娃其实是在他的识海里,而那水晶球其实正是那世界。世界融入其身,世界灵智化入其识海。晓山发现自己与这个凹丘世界连为了一体,可以说凹丘世界便是他,他便是凹丘世界。他再次看到了自己的寿元,不再是金丹期的寿命,而是与这个小千世界天地同寿,也就是说,只要这个天地不灭,他便不灭。但是,这并不是说他就是无敌的,也许在这个凹丘世界里他可以调动世界法则,并不代表他法力超绝,他的法力修为仍是不变。而且,他明显感觉得到,因为他与这个凹丘世界为一体,虽说寿命已于这个世界天地同寿,但一旦他受到外力的伤害死去,这个世界会同他一样毁灭而成混沌。他与凹丘世界成为一体,这个世界的法则,他同样看得到,甚至在这个世界可以任意调用。

他静静地闭眼很长时间,轻轻地叹了口气。他梦到的这个小千世界重归混沌,不是劫难,而是一个寿元的结束。虽说世界的寿命悠长,长到人类无法去计算,但终究是有极限的。而那重归混沌的景象便是这个世界寿元尽完时的场景。因为他与世界同为一体,世界的灵智融入到他的识海,自然也要担起世界的因果。世界再归混沌,能否重生,全靠他能否成功开天辟地。不过,这对他来说,还是很遥远的。

其实他心中隐隐有种感觉,似乎他应该遇到了如同鸿钧一般的奇遇。鸿钧诞生于混沌初生的世界,获得机遇得到一道先天不灭灵光,成就造化玉碟,成圣而融入天道。晓山的猜疑便是,鸿钧极有可能如同他一般,偶然碰到了一个产生灵智的世界,而那所谓的先天不灭灵光其实就是世界的灵智,鸿钧应该是将世界的灵智炼成了造化玉碟,而获天道的。晓山甚至想到,鸿钧获得的是某一大千世界的灵智,不然修真修仙之道不会如此兴盛,以致大千世界与小千世界都有修仙修道之士。只不过能产生灵智的世界不多罢了,不然岂不是用处数不尽的鸿钧。不过,盘古似乎也是一位获得世界灵智的一位,不过最后因世界的因果而开天辟地,重铸了世界。

孟晓山突然一个震惊,意识到自己处境非常危险,因为自己融有这个凹丘小千世界的灵智,若是被有心人发现必然会遭到夺舍,所以他绝对要深敛此事。也就是说,只要他不提此事,别人也绝对不会发现的,除非有鸿钧那般的人物,但这样的人一般不会看一眼如同蝼蚁般金丹修为的晓山的。

孟晓山摆了摆思绪,欢喜大于忧愁!索性不再去想,不由得诗兴大发,吟上一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然后,潇洒地遨游在这个凹丘小千世界。但见这个凹丘世界四季分明,日月星辰、山川河流、飞禽走兽、成荫百木应有尽有,不由得惊叹宇宙的浩瀚、世界的天功。这个凹丘世界比地球大一倍,分五大洲,因而晓山结合地球上留有的传说,将其中四洲命名为:东厄浊州、西释贺洲、南阜部洲、北邛芦洲,而四洲中间最大的一洲命名曰:中卉华洲。

这日,他遨游凹丘世界数遍,终于止步于这个中卉华洲,因为这个大洲不同于其他四洲,它最先诞生了较部落群居的先进的人类文明。其他四洲的人类似乎还过着没有教化的野人生活,而这个中卉华洲让晓山耳目一新,竟然出现了人类的文明。晓山踏足到这里,甚至感觉自己又一次穿越到古代一般,不禁有数百王朝,而且还有同地球中华古代的文明,虽然只是接近早期商朝的文明程度,但足以令晓山庆喜不已。

晓山入乡随俗,穿了一身同当地同款类型的长衫装束,踏足其中一个小的王朝,这是一个称作楚王朝的国家。他骑着一匹马,悠闲地走在楚国国都鲤城街道内,倾听这市集的各类叫卖声,心中不由得一种回到故乡的熟悉感。多日来,他周游世界各处,从没见过这般的文明,怎不让心有触感。

“哎哎,狗肉啦,香喷喷的狗肉啦”、、、、、、

数声悠长的叫卖声闯入到他的耳内,一股肉香味进入到他的鼻息,令他不禁流起了口水。他急忙拉住了缰绳,下了马,心中一边道:“中国的历史上秦时沛县有著名的狗肉,樊哙狗肉,不知道这个世界的这个楚国会不会也有如同樊哙一般的人”。他甩着衣袖,信步悠然地走进这个狗肉铺,看着那位一身肥肉的胖子不禁有些失望,如同樊哙那般的人哪里会这么奇遇地见到。叫道:“老板,给我来块大的狗肉!”

胖子喜地一笑,眼睛给埋没了成一条线,应道:“好嘞,您先坐等一下”。

晓山入店,寻着一窗口坐下。无意间,只见这胖子上身光着膀子,手中一把短刀,三下五除二,便将一只狼狗开膛剥肚,剁成数块,挑出其中上佳的一块,就地火烤。映着火光,一身横肉甚是晃眼。但令晓山惊奇地是他那利落的刀法,若以凡世武功而言,此刀法绝对一流,若配以内功,必然成就武林一流。

想这一时刻,便很快这块肉便散发出一股肉香,外层的肉汁甚至都要低落下来,只见胖子各种整,很快香味更是浓重了。

当狗肉摆在桌子上时,晓山便迫不及待地解决了它,仍不知气味啊,真可谓:好吃到来不及品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