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总是有着滞后性,当留里克已经组织起大军火速南下反击瓦季姆之际,获悉消息的商人们还没有抵达都城。
曾经,尹尔门湖地区的民众不得不提防斯摩棱斯克这一强大威胁。
随着时间的推移,罗斯的实力在以夸张的速度膨胀。
由于火速动员的留里克几乎一瞬间都组织出数千兵马,多达五千战兵的军队,以及可能有一万匹马、驯鹿参与战争,这一庞大数字已经超越了当地斯拉夫人对于军队数量的认知。
难道国王还能战败不成?!
呸!现在大家要考虑的是国王将用多快的速度灭掉该死的瓦季姆。
本来是为了远征法兰克而训练的军队,他们一直在接受军事训练,大量的新兵本想着要在西方的土地迎来自己的第一战,不曾想一群斯摩棱斯克人站了出来作为某种祭品。
此乃一揽子解决南方问题的机会,又是国王的御驾亲征。
事情的影响力在诺夫哥罗德地区极大无比,显然紧靠着这里的军队资源就一定能击败瓦季姆和其斯摩棱斯克军队,犯不着再去都城以及北方增兵了。
只有沃尔霍夫河与卢加河完全结冰后诺夫哥罗德与新罗斯堡才能达成快速交流的交通。
每年冬季,驻扎在诺夫哥罗德的各路商人都要囤积一批物资前往都城售卖。
今冬的情况有所区别,随着一批商人主动出借自己的雪橇和鹿以供国王用度,他们立刻赚到了一笔块钱,同时也使得今冬抵达都城的商队规模锐减。
这些人对国王有着十足自信,然对斯摩棱斯克发动冬季反击战一事,还是瞬间弄得都城满城风雨。
当然是没人绝对国王会战败,甚至军队有大的伤亡都不被大家讨论。
人们讨论最多的事情只有一个:为何如此好事不带着都城的建勇一起上?
驻扎在都城的常备军早就以训练新兵为由,在秋季就抵达了诺夫哥罗德。同时一批都城的年轻人选拔成为了常备军新兵,也离开了都城。
都城仍然驻扎着一支公民兵旗队,海军也驻扎于此。大量的闲散年轻人很希望参与到一场战争趁机发财,他们才不怕战争,怕就是战争规模不够大,使得大伙儿没机会参与。
由总督府盖起来的酒馆立刻成为各路最强王者们侃大山的舞台。
总督府在此贩售:麦酒、蜂蜜酒、格瓦斯、伏特加,以及最新到货的大量葡萄酒。
再公开销售掉一批成桶包装的葡萄酒后,另有一部分就在这酒馆里以散装酒的方式卖掉。人们会在这里聚众喝酒,逐渐喝得醉醺醺的人,因没有参与到战争而发牢骚。有的自吹自擂,有的抱怨武库,最后竟有人打了出来。而巡逻队顺手将闹事者抓走,为了避免当事人被罚做一年的“挖矿奴隶”,家属只好出资去总督府的监狱赎人。
这在以前的罗斯社会是不存在的,而今都城愈发庞大,大城市该有的诸多复杂性应运而生。
为了争论战争一事,喝醉后越说越激动的人们能互相打起来,这对在酒馆二楼的独立房间里的那两位贵客也是不小的震撼。
“真是的。人喝醉了就会发癫,可见喝酒不是好事?”
“不见得吧。这些葡萄酒可是我亲自从拿骚押运而来的。”面对耶夫洛开玩笑般的“质疑”,蓝狐故意解释。
双方之前已经聊过很多,对于耶夫洛他最希望获悉自己儿子在法兰克那边经历了什么。
原来自己派遣的芬兰精锐长弓兵的确为作战立功,儿子经历了惊心动魄的战斗,一鼓攻入了法兰克的都城,其光荣实在令自己这个做父亲的艳羡。
蓝狐自己喝红了脸,既然提及了那些远征军的将士们,再想到现在疯传的事情,他不禁多说几句。
“大王真是有兴致,现在居然发大兵远征斯摩棱斯克。我……真的担心他耽搁了明年的西征。”
“可斯摩棱斯克人不是我们的大敌么?消息我已经获悉,当卡洛塔在南方安置据点之际,就该想到现在的战争。我看也好,趁着机会解决那些敌人,省得我们西征之际有敌人背后掣肘。”
“你说得对。所以。”蓝狐看着耶夫洛的脸:“明年战事,你愿意参加吗?”
“我?我就算了,如果有必要我会出兵帮助国王。”
“也好。明年作战是海军的光荣时刻,我们的大战舰屹立于港口,明年海上君主号可以停泊在来茵河口,届时那些法兰克贵族会震惊称呼她为方舟吧。”
提及了法兰克,耶夫洛不禁多提一嘴:“所以,你的女人呢?”
“哪个女人?”
“别装傻。你呀……”耶夫洛乐呵呵道:“有人说你不喜欢女人,想不到你这个家伙是喜欢小的。你的那只乌鸫在大神庙里待着,这些天来就不曾见你去探望。”
“无所谓。”蓝狐耸耸肩:“她就是太小了,几年后再谈嫁给我的事吧。何况,此事重大还需国王定夺。”
“真的有必要吗?”同样喝得微醉,耶夫洛话语变得粗俗:“你把她办了事情不就做事,纵使是留里克也不会说你什么。再说,你为他居功至伟,怕是你的婚事他都很关心。”
“算了吧。是我亲手把她送到大神庙,如果她不够纯洁早就被赶出来了。在说,以我的实力想要多少个女人都可以。你知道的,我可以,但没必要。”
“真看不出来。也罢,人各有志。”说罢,耶夫洛又举起酒杯,夸耀起这拿骚红葡萄酒的美味。
但,战争之事在大神庙引起轩然大波。
露米亚做梦都没想到国王突然发起了一场南征。她知道斯摩棱斯克大概在什么位置,也知道一场战争不是短时间内能结束的。尤其是以罗斯人习惯的战争节奏,与留里克做统帅时的战争艺术——只要有机会就扩大战争规模,从而尽可能捞取最大战争红利。
抵达都城的商人们除了运抵大量的诺夫哥罗德物产,大量的成品衣物被都城人民疯抢,运抵的蜂蜜来多少就销售多少,乃至装在大桶里的酸爽粘稠的黑麦格瓦斯,已经习惯这种斯拉夫人的酒精饮料,都城民众也是来多少买多少。
“可能,留里克要错过今年的大祭祀。我……至少为他做些什么。”
安静的夜里,露米亚独自一人跪在礼拜堂内向着诸神祈祷。
她故意衣着单薄跪在这寒冷房舍,以求寒冷令精神镇定,也以这样受罪的姿态向诸神展示自己的赤诚。
她尤其向着奥丁的神像祈祷,闭上双眼默默祈祷。
忽然,像是受到了神谕。她站起身目光坚毅地看着被油灯照得闪亮的神像,满意得默默低语:“我懂了,我全都懂了。”
诸神需要祭祀,只有得到了鲜血、见识到民众的诚意,才能赐予远征的大军以神力从而获得胜利。
如果一个远道而来者说明了战争一事,这或许可以理解为一个人的妄言,可以不予理睬。然所有抵达都城的人都在说国王御驾亲征斯摩棱斯克一事,那就是真实的。
它不但是真实的,而是这场远征缺乏一个必要的流程——战前祭祀。
当年讨伐丹麦、初次讨伐法兰克,出征之前可是祭祀了百头驯鹿,鹿血染红了海洋。罗斯是排斥人祭的,尤其当前的罗斯社会连奴隶的人数都极少,为了向诸神表示诚意,罗斯在牲畜祭祀上多年来就是大手笔,且罗斯的确有大肆屠鹿的资本。
第二天,大神庙大门紧闭,全体祭司在内廷集会。
年轻的祭司们窃窃私语,甚至连维莉卡也不知道母亲有何意图。
不久,露米亚头戴鹿角盔,手握宝石权杖走出帘幕,以最庄重的着装屹立在所有人面前。
“肃静!”她使劲敲一下木杖。
见聒噪已除,继续宣布:“孩子们!我们将紧急进行一次活动!我们伟大的王正在南方讨伐凶恶的敌人,斯摩棱斯克人向我们发起挑战,而国王将抓住这次机会彻底击败他们。诺夫哥罗德地方的军队在行动,但国王缺乏一次祭祀!现在时间还来得及,我们要向诸神汇报这次行动。”
说到此,话语已经引得轩然大波,露米亚再敲打一番木杖继续阻止聒噪:“今日神庙封闭,你们所有人开始准备!事不宜迟,我们将在明日清晨,在海滨祭坛完成这次祭祀。一切,就按照光明节的标准做。你们,都退下吧。”
众祭司愣了一阵,才陆续在领班的指挥下撤出。
“维莉卡。还有你,乌鸫。你们两个留下。”露米亚最后道。
不久,两位姑娘持续讶异地站在“长着巨大鹿角”的大祭司面前,对于乌鸫而言,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大祭司如此庄重——仿佛一位从森林里走出的精灵。
头顶鹿角、身披鹿皮,露米亚的打扮确实像鹿,此乃罗斯人自古以来的信仰,大祭司的装束越像驯鹿就越为人称道。
显而易见的是,驯鹿在罗斯社会文化里颇为关键。
只要条件允许,驯鹿就是祭祀活动的主角。
露米亚尤其凝视乌鸫的脸庞,惹得女孩不禁回避。
“看着我的眼!”她呵斥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