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少年壮志(1 / 1)

古之君王哪个不想开疆拓土、一统四海八荒。前元的疆土是历朝历代里面最广阔的,朱元璋当然是想继承,甚至超越,但是现实的困难让他放弃了这个想法。

他叹了口气,让朱标站起身来,接着说:“要想占据漠南草原,进而穿过大漠征服漠北,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军事压制,必须有足够的军力,对抗元人,而且要以骑兵为主,否则军队机动性无法匹敌,然我大明并没有上好的养马之地,良马来源不足,而且士卒的骑术不及元人,更无论射术;我军军需也远多于元人,千里转运,所耗甚多,又要担心粮道安全。”

“总而言之,我军在军事对战中并不占优势,更多的是凭坚城拒守待援;二是筑城保民,只有建立城池才能对周边施行有效的治理,也只有凭借坚固的城墙,才能抵消元人骑兵的优势。然北边重镇不多,且过于靠南,基本处于农耕和游牧的交界之地,漠北更无大城。”

“要修筑城池,所消耗的人力物力暂不说,一旦在完工之前被元人侦知,加以袭扰,往往前功尽弃。倘若要确保安全,就得派遣大军,但是修城之事耗时日久,特别是坚城大邑更是需要数年之功,期间军士、工匠所耗粮食甚多,同样需要长途转运,朝廷无力负担。所以说,想彻底平定草原,解决北元的威胁,太难了。

至于伪夏、南蛮,反倒不是大问题,咱会在北方战事暂歇之后,就着手解决,一战可定矣;而东海倭寇,颇为棘手,他们与北元有些类似,不敌则远遁,想要彻底平息,尚需时日。”

听了朱元璋这一番话,朱标明白了大明朝廷面临的困局,不是打不过蒙古骑兵,而是没能力长期占据土地。历史上,明洪武年间多次北征,永乐大帝更是亲征漠北,胜多败少,封狼居胥,打得元人狼狈逃窜,但是一旦撤军,元人便卷土重来,屡屡寇边。

更有甚者,到了明中后期,蒙古骑兵年年劫掠,简直把大明朝当成了他们的粮仓,甚至京师周边都在蒙古人的兵锋威胁之下,明军部署稍有不慎,就得打上一场北京保卫战。

朱标这次侥幸魂穿懿文太子,打算通过军事革新改变这一局面,彻底征服蒙古草原,然此事非一日之功,需从长计议。今日便宜老爹的话明显表露出信心不足,朱标决定先把解决问题的思路抛出来,提振一下老爹的精气神,于是拱手说道:“父皇所言切中要害。

儿子以为,解决北方的威胁是我朝对外的第一要务,而要彻底征服北元、解决边患,战略上应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对抗,必须以武力将元人打败,且打得他们心服口服,难生抗衡之心;第二步则是同化,长期对抗的策略是不可取的,穷兵黩武不利于天下安定,那么在武力征服之后,就是和平共存。譬如在边境广开互市,由我朝制定规则,双方互通有无,其目的是让元人享受农耕的好处,接受农耕的文化,让他们离不开咱大明,生活所需都依赖我们。”

“久而久之,即便是那些好战贵族想打仗,底层的牧民也不会跟随,甚至可能造反。到那时,我们才是真正地征服、彻底地掌控了整个蒙古草原。总而言之,第一步,我们以千万将士的生命为长城,以力降人;第二步,我们以天下的人心向背为长城,以德服人。”

无耻地盗用了后世于谦的策论,朱标说得正欢,只听得‘啪’的一声巨响,吓得他一个激灵,四下观瞧,发现是朱元璋用力拍了一下身前的长案。“好啊,说得太好了,标儿。好一句‘以天下的人心向背为长城’,颇具王者风范,里面有霸道,有王道。”朱元璋激动地说,“标儿,你身为太子储君,能有这样的胸襟气度,能有这样的远见卓识,咱真是比打了胜仗还高兴。来人啊,给太子上茶。标儿,你先喝口茶,歇一歇。”

片刻之后,一名小黄门端上一个茶盏,递到朱标面前。朱标一见这清澄的茶水,心中了然,看来泡茶法已经传开了,当即拿起茶杯,一饮而尽,继续说:“父皇谬赞。然而,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朝廷还不具备实行第二步的条件。就算是第一步,也还远没有实现。当下,我军继北伐大都之后,又攻占了上都开平,元人继续北遁,但其主力尚存,辽东、甘肃以及宁夏等北边诸地都有军队屯驻,虎视眈眈,敌我对峙之势,短期内不会改变。

那么,解决父皇之前所说的军事困局,是我们实现第一步的先决条件。现阶段,我们与元人比拼骑兵,无异于以己之短攻人之长,事倍而功半。儿子以为,我军应该提高远程攻击能力,在较远的距离上杀伤元兵,从而保证士卒,特别是步兵的安全,打乱敌人阵型后,再以精锐骑兵收割。”

“远距离攻击?你是说弓箭手?标儿啊,此非我军所长,反是元人擅长之道。”朱元璋有些不解地问,但当他看到朱标摇头时,猛然想到,“你说的是火器?”

朱标见便宜老爹如此上道,随即送上马屁一记,说:“父皇明鉴,正是火器。我军中使用的火门枪、火炮,在平定四方的战场上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其威力远非弓箭可比。但不得不说,这些火器在对抗元人骑兵时,就派不上大用场了。”

“守城时,凭借坚城尚可发挥一二,但是在野战中则毫无建树。究其原因有三,一是数量少,相比于元人的弓箭手,军中火枪手数量少,不能像弓箭一样形成密集火力;二是射速慢,火门枪操作繁琐,装填火药、弹丸,放置引信,点火,这一套步骤导致击发速度太慢。从敌方骑兵进入射程开始,仅能击发一两次,此后敌军已攻至近前,火枪手根本来不及再装填,便已被砍伤或杀死;三是命中率低,也就是说无法准确地打中敌军。我军使用的火门枪,士卒一手持枪,一手点火门,无法稳定掌控枪身,使得弹丸无法瞄准;而元人使用的弓箭,可双手掌控瞄准。”

“因此,儿子斗胆建议父皇,组建专门的火器军队,形成一定的数量,统一训练,并研究适用于火器的战阵、战法。遇战事统一调配,战场上统一指挥,充分发挥火器的作用。还有就是召集军中的能工巧匠,研制射速更快的火枪。”

“儿子以为,只要能够想办法让火枪自动击发,就可以提高射速,而且能够让士兵双手持枪,保持稳定,提高命中率。在野战中,利用射速快的密集火枪,在敌骑冲锋的过程中,给予重创,扰乱队形,然后我军骑兵在从侧翼进行分割包围,甚至有可能的话,让骑兵弃刀持枪。试想此等战骑,何人能敌?

另外,再配合使用大量火炮,利用其巨大的威力对敌军进行破坏,无论针对骑兵还是步兵,甚至水师都可以。总而言之,我军战法将从手持钢刀、长枪的‘冷兵器’时代,向火枪、火炮的‘热兵器’时代转变。父皇以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