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卫走回岗亭。不一会他拿回来一本厚厚的登记簿。
“有的,8月31日的确有一个叫林小雅的人进入过宿舍区。是使用元老临时客人的通行证进来的。”他翻到这一页,用手指指着一条栏目,“是下午16时20分。”
“当时是你值班吗?”
“是的。是我值班,我值得是早晨6点到晚上18点的日班。”
“林小雅是哪位元老的客人?”
“通行证是杨欣武元老签发的。”警卫说着,转身走进去,又拿来了一张卡纸――元老临时客人的通行证。通行证上没有照片,用得是指纹登记。上面记录了临时客人的姓名、年龄、职业和体貌特征,有效期起止时间。最下面盖着元老的名章,错不了,这是办公厅统一刻制的元老名章。
“是杨元老亲自带她进去的吗?”
“不是,是杨首长的秘书杨继红带她进去的,您看,这是陪同人签名。”警卫指着登记栏,陪同人的栏目里果然歪歪扭扭的签着这个名字。
慕敏点点头:
“林小雅什么时候离开这里的?”
“当天晚上22时10分。”
“原始记录是怎么写得?”
“在这里,”警卫指点着,“还是杨元老的生活秘书送走的,用这里的马车送出去的。”
“你看到她离开的?”
“我不在班上,晚上18时我就下哨了。”
“出入的车辆不检查吗?”
“元老和生活秘书的车辆进出都不检查。”
“杨元老和他的生活秘书最近的出入记录都有登记吗?”
“没有,除了夜间门禁期间首长和生活秘书出入要登记之外,其他时段的出入我们是不记录的。”
“夜间闭门从几点到几点?”
“六月到九月是早晨5时到晚上19时。其他时间早6时到晚上18时。”
“我明白了。”慕敏说道,“我要扣留登记本,还有这份通行证作为物证。”
“当然可以,不过您要出具仲裁庭的收条。否则我不能将其交给任何人。”
“这没问题。小乌!”
慕敏招呼了一声,乌项从车上跳了下来,过来办理扣押物证手续。
一阵鸟鸣声惊动了慕敏,她越过警卫,看到树荫掩映下的人工湖。一群水鸟在湖面上觅食,不时发出鸣叫。二艘小艇停靠在天码头上。
“湖岸边的情况怎么样?有人看守吗?”
警卫点了点头:“巡逻艇每小时绕湖巡逻一次。而且湖边有监视塔。”
武装警卫、巡逻队、警犬,外人想要渗透进去杀人再从容逃走,恐怕是很困难的事情。案子的突破口显然就在这位她不认识的杨元老身上。
她掏出一张名片,递给下士:“明天你到这上面的地址来,录一份证词。明白吗?还有昨天夜班的哨兵,他叫什么名字?”
下士说了名字,有些惶恐不安:“首长,我们完全是按照条令规定执行的……”
“别着急,说清楚就没关系了。”慕敏安慰他。
“是,首长。”
乌项做完物证手续,慕敏重新上了马车,进入了宿舍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