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婚姻大事父亲做主(6)(1 / 2)

铃兰自然也知道百文韬挨了揍。

不过,她又不是真的关心渣爹,才不管呢。

剧情中,这王秀才就是有虐待癖好的,这下渣爹也算是尝到苦果了,不过,渣爹若是死在王家,她还是会去讨一个公道的。

毕竟,她可是个孝顺的孩子。

当朝历史上也出过女帝,所以女子也可以立户,最近她就在考虑自己立户了。

自个儿当家做主才是好日子。

她去了一趟县城,找到了主管分户的官员,听了她的说明之后,那位官员十分震惊。

“你,你爹嫁人了?所以你要继承所有家产,自己开户?”

他一脸不可思议。

铃兰惆怅地点了点头,“天要下雨,爹要嫁人,有什么办法呢?我又没有兄弟,这个家只能立女户了。”

这?

官员有些拿不准了。

一般来说,父亲去世,没有兄弟是可以立女户的。

父亲嫁人?

这还是第一次听说啊。

“你等等,这种情况我需要报告县令大人。”

他匆匆离开,不多时又来了,县令大人有请。

铃兰:.....

没想到还挺麻烦的。

见到县令之后,她又将事情说了一遍,县令还十分好奇地,问了一些细节。

铃兰当然将自己知道的都说了。

最后县令喊来了师爷,“王秀才与百童生的行为有悖人伦,至少不该鼓励,请上报朝廷,取消其功名。”

好家伙。

铃兰没想到还有别的收获。

“大人英明!”

她恭敬地行了一礼。

离开县衙时,她已经是百家唯一的继承人了。

“靠谱!”

心中的石头落了地。

她也不含糊,回家之后,还摆了几桌酒,请来街坊庆祝了一下。

不少街坊是知道她在王家大展神威的事的,也没有人敢轻视,一个个还带上礼物,十分客气地说着好听的话。

众人纷纷感叹,谁能想到事情走到这一步呢,最终竟然是百家女儿继承了家产。

“兰兰,你也算是苦尽甘来了。”赵婶一脸欣慰。

众人都纷纷点头。

虽然朝廷政策可以立女户,但实际上,立女户的并不多,毕竟这时代女孩子接受的教育与男人完全不同,真正立得住,掌控得了的不多。

于是,大家又给铃兰出了不少管家的主意。

铃兰也一一受教。

酒过三巡。

外面突然吵嚷起来,一妇人挺着微微凸起肚子,身边还带着一个小女孩冲了进来。

“百兰!你不能私自处理家产!我肚子怀着的就是百家的儿子,是你的弟弟!百家是有男丁的!还轮不到你立女户!”

铃兰一看。

哟嚯。

这不是渣爹那小情人吗?这是怀孕了?

挺着肚子来争家产,只能说勇气可佳了。

众人都是露出笑意。

铃兰更是忍不住哈哈大笑。

“大婶,全镇的都知道我爹喜欢的是男人,你这要找冤大头也该找个靠谱的啊,我爹就嫁出去了,怎么可能跟你有孩子!”

玉娘脸色焦急。

她是自从那日与百文韬分开之后几天才得知自己怀孕了几个月的,原本她还很开心,正好百家女儿嫁出去了,她也好进门,算是双喜临门了。

所以,她一直在家养胎,等着好消息呢。

结果——

没想到却等来了这么一个噩耗。

百文韬嫁人了?

这怎么可能!

她可是最清楚了,百文韬是真的喜欢女人的。

而且,他许诺过,要娶她进门,而且还要将他们的儿子送去上学堂,考科举呢。

外面传言纷纷。

她搞不清楚,也吓到了,就一直没敢出门,结果,又得知百家女儿开了女户,继承了家产。

这可不得了!

那家产都是她儿子的啊。

百文韬许诺的。

所以,她才不顾一切地来了。

“你,你爹许诺过我的,而且,我肚子里真的是你弟弟啊。”

玉娘急切争辩。

但没用。

铃兰根本不吃这一套。

“你说是就是啊,那岂不是谁都可以来我家闹了?我爹已出嫁,你要讹人,也该找他去。”

“还有,女户我已经立好了,现在我就是百家的主人,你若是再污蔑我父亲清白,信不信我将你押送衙门啊。”

玉娘连连摇头。

“不,不是的,我说的都是真话。”

铃兰直接嗤笑一声。

“我爹乃是童生,读过圣贤书的,怎么做出这种无媒苟合的事情?讹人也要选好对象,不要自取其辱,还不赶紧滚!”

玉娘张口结舌。

你爹是读过圣贤书,但她是真没说假话啊。

这要她怎么证明?

其他人见状也纷纷劝了起来。

“赶紧走吧,大妹子,百童生若是跟你有什么,又怎么会嫁到王家去?”

“就是,百童生为什么不直接将你娶回家呢?”

“快走快走,别耽误我们喝酒!挺着肚子来讹人,你也是脸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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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娘灰溜溜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