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再也没有见过她了,怎么寻都寻不到。
连那个追求她多年的单今哲都结婚了,孩子都有了,他本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也会慢慢的忘记她。
可是……
她的面容不仅没有变得模糊,反倒越来越清晰,清晰到她的一颦一笑,仿佛镌刻在了他的心上。
怎么忘都忘不掉。
原来,惦念着一个人过日子,是这么的难熬,也不知道自己还能熬多久。
他抬首,透过一尘不染的落地窗,望着天边那抹残阳怔怔出神。
他禁不住的想——
等到残阳落尽,是不是他的生命也该走到尽头了?
他拿过手边放着的日记本,拧开钢笔帽,努力控制着颤抖的右手,缓缓落笔。
因为身体的原因,他的字迹早已不再苍劲有力、笔走龙蛇。
不过,好在底子不错,也还不算太难看。
他想着——
也许有一天等翩翩看到了,不至于会嘲笑他的字丑。
书房的隔音很好,静到只有笔尖划在纸上的沙沙声。
随着文字从笔尖流淌,思念也跟着泛滥成灾,他忽然又猛烈的咳嗽起来。
不意外的,洁白的真丝帕子上,满是猩红的血。
日记还没有写完,可是他已再无力提笔。
他似是不甘一般,俯身又趴在了办公桌上,可越是着急,越是连笔也握不住了。
急火攻心,他“噗”的一声吐了一大口鲜血出来。
触目惊心的红,一瞬就染透了那本已写得厚厚的纸张。
密密麻麻,一字字,一页页,无一不在诉说着他对她的思念,也无一不是写满了她的名字。
翩翩,翩翩……
翩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