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做事应该从一而终,完本了,也应该有一篇正式篇章来以做诀别。
一辈子只喜欢一个人,能做到,也想做到,只是如今不能这么去做。
怎么选,都应该尊重,不会因为不是自己而怨天尤人。况且在别人眼里,我早就放弃了。
真正的强者应该以他人的自由为边界,不能因为自身的情感的便要求别人什么。没这样的道理,也并不道德。
况且道德本就是约束自己的,每个人理念不一样,不能求同存异也并不可惜。
错误的时间正确的人,正确的时间错误的人。其实并不知道该怎么区分,不过也不重要了,不能走到一起,那就是错。
人生并没有什么标准且唯一的答案,也写过很多次。道理都懂,也一直这么对自己说。那自以为是的对也许是对,只是认为它对的方式不对。
世事无常,变幻莫测,卦,不可算尽,老师说过,只是没有放在心上而已。
对于旁人的教导与道理,从来都是在别人嘴上或者书上,甚少在自己的身上,哪怕是在,也总是得一言而忘一言。
记不到是那一章开始,其实早已知道了结果,见不到她,也在意料之中。
所有的一切,其实早已知道结局的。可为什么还是要去追寻不可能的答案,只是想知道,爱而不得有多心痛而已。
我说我向往疼痛,向往负面,不知她是否信过。
在给她第一次还是第二次的小作文里写过,我会以这情感之伤磨我意志之刃。不知她怎么理解,或者说她从来没有理解过。从那时起,今天的种种可能早在没发生前有所设想,所以再心伤和神伤,都从未让旁人看出我的强颜欢笑。
包括本书在内,多少写了十万字。可以明说,都是为她写的。这是十万个文字虽然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下流作文,但承载的是一份情感。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我的全部,虽然简短凝练,但也足够以点看面。只不过,太理想化了。
不过我们人都是理想化的生物,那些祝词祝语,再怎么真心,也不过愿望而已。
这本书的背景也很艰难,上班的时候也坚持写叙述,只有自己知道那段时间每晚有多困,有多累,拒绝了多少加班。学问太薄,见识也太小,学识学识,终归只得那么两分,在身体劳累过度之后再花上两三个小时作文,鬼知道嚼了多少槟榔喝了多少提神饮料。所以喜欢一个人是这么了不起,压抑多年的情感决堤以后会给人如此大的动力。
这份情感曾经不曾动过,认识她之前也从未想过会动,直到今天我依然记得半年前哪句怎么突然正经起来了。这一种突然被读懂的感觉,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