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几人欲商议军机时,月儿看着褚卫如此神秘,便想着不打扰为好,便率先开口:
“伯约!军事机密,月儿还是不参与的好,我先回去收拾行装以等将军!”
一众皆是赞叹,姜维点头道:
“月儿先回,吾议完军机要事便归!”
月儿刚欲转身,只听褚卫急忙喊道:
“且慢!………”
一众皆不知所以,看向褚卫、月儿。
只见褚卫于怀中取出一双玉壁,严声而道:
“伯约大婚,某未及准备,只身上有一双玉壁,乃是往日从曹真曹子丹军营处寻机巧得,正值逢汝二人大婚,
现将此玉壁献于汝二人,再祝新婚燕尔白头偕老,比翼双飞永结连理!”
诸葛亮、齐少皆以为然,月儿却不知如何,心想是取与不取,接与不接之时,只听姜维大方说道:
“既然永戍如此用意,此玉壁皎洁剔透,温润有泽,乃属上佳,就收下一番美意,多谢褚将军!”
言毕示意月儿收下那双玉壁,月儿自是欢喜,遵从收下后便作揖辞退!
一众皆是夸誉月儿三从四德,贤良淑德………
……………………
这里说明一下:
【三从四德】
“三从四德”是东汉着名才女班昭提出来的,要求妇女要用“三从之道”和“四德之仪”,做到在思想上尊崇男性,在行为上恪守妇人的本分。根据“内外有别(即男外女内的社会分工)”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的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进行规范要求。
渊源
“三从”一词最早见于《仪礼·丧服·子夏传》,在讨论出嫁妇女为夫、为父服丧年限(为夫三年,为父一年)时,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四德”一词见于《周礼·天官·内宰》,内宰是教导后宫妇女的官职,负责逐级教导后宫妇女“阴礼”、“妇职”,其中较高职位的“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本来是宫廷妇女教育门类,后来与“三从”连称,成为对妇女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的标准,即“三从四德”。
所谓的“三从”,是指: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意思是说女孩子在未出嫁之前要听从家长的教诲,不要胡乱地反驳长辈的训导,因为长辈们的社会见识丰富,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出嫁之后要礼从夫君,与丈夫一同持家执业、孝敬长辈、教育幼小;如果夫君不幸先己而去,就要坚持好自己的本分,想办法扶养小孩长大成人,并尊重自己子女的生活理念。这里的“从”并不是表面上的“顺从、跟从”之意,而是“辅佐、辅助”的意思。(《仪礼·丧服·子夏传》)
所谓的“四德”是指:德、言、容、工,就是说做女子的,第一要紧是品德,能正身立本;然后“言”,要有知识修养,言辞恰当,语言得体;其次是“容”,即相貌,指出入要端庄稳重持礼,不要轻浮随便;最后是“工”,即治家之道,治家之道包括相夫教子、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等生活方面的细节。(《周礼·天官·九嫔》)
“三从四德”是中国传统婚姻伦理观念的代表性概念,是中国古代社会中妇女地位和婚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古代,“三从四德”被视为是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的重要准则,被广泛地传承和遵循。然而,随着时代的演变和社会的进步,“三从四德”的观念和价值被重新审视和批判,人们对于妇女的地位和权利有了更为广泛和深刻的认识和尊重。从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来看,探究古代的“三从四德”。
“三从四德”的观念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的儒家文化。在儒家思想中,男女有别,男子为家中的主人,女子则应该侍奉男子,尽其所能地为男子服务。在《礼记·曲礼上》中,就有“男尊女卑,贵贱有序”的观念。而在汉代的《礼记·杂记》中,首次提出了“三从四德”的概念,认为女子应该“三从”(即从父、从夫、从子),“四德”(即德言、德容、德行、德业),这也为后来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基础。
在隋唐时期,“三从四德”逐渐被推广和普及,成为了中国传统婚姻伦理观念的代表性概念。在唐代,李白就曾经写下了“男儿重义轻财,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等诗句,反映了当时男女角色的分工和社会伦理的观念。
在明清时期,“三从四德”更加深入人心,成为了妇女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女诫》中,就写道:“女子有四德,曰:德言、德容、德行、德业。德言,稳重恭顺,言语斯顺;德容,妆饰整洁,体态安详;德行,行止谨严,不阿不谄;德业,心有所托,手有所为。”
“三从四德”的具体内容
“三从”指女子从娘家到夫家后,要依次顺从自己的父亲、丈夫和儿子。具体来说,“从父”要求女儿在家时要顺从父亲,不得有过错;“从夫”要求妻子要顺从丈夫的意愿,不得违抗;“从子”要求寡妇要顺从儿子,终身不得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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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德”则是指女性应该具备的四种品德,包括“德言”、“德容”、“德行”和“德业”。其中,“德言”指女性应该说话温和、有礼貌;“德容”指女性要穿戴整齐、举止优雅;“德行”指女性要遵守道德规范、不做违法乱纪之事;“德业”指女性要有一技之长、能够辅助丈夫和家庭。
“三从四德”所强调的是女性的顺从和品德,目的是为了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然而,这种观念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它忽略了女性的自主性和个性,把女性仅仅看作是男性的附属品,缺乏对女性的尊重和平等。其次,它容易导致女性的被动和压抑,使得女性的创造力和才华得不到发挥。最后,它也容易导致家庭中的暴力和不平等,给女性带来身心上的伤害。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进步,“三从四德”的观念和价值也在不断地被重新审视和批判。现代社会对于妇女的地位和权利有了更为广泛和深刻的认识和尊重。在现代社会,女性既承担着家庭责任,也积极地参与到社会建设和发展中。
同时,现代社会也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机会和平等的竞争环境,让女性有更多的选择和发挥空间。政府和社会也加强了对于妇女权益的保护和支持,例如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推动性别平等教育、打击家庭暴力等。
总之,“三从四德”虽然是中国传统婚姻伦理观念的代表性概念,但在现代社会已经不适用。我们应该尊重和保护女性的权益和自主性,让女性有更多的选择和发挥空间,实现真正的平等和和谐。
“三从四德”作为中国传统婚姻伦理观念的代表性概念,虽然在历史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在现代社会已经不适用。我们应该尊重和保护女性的权益和自主性,让女性有更多的选择和发挥空间,实现真正的平等和和谐。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儒家思想一直在中国历史上发挥着深远的影响。其中,“三从四德”作为重要的社会伦理观念,在历史长河中留下了深刻的烙印。
然而,在当今社会,“三从四德”被视为是一种性别歧视和封建保守的代表,备受争议和批评。那么,“三从四德”具体指的是什么呢?本文将详细探讨“三从四德”的内涵与历史背景,并剖析其在今天被视为糟粕的原因。
在中国古代社会,尊重长辈、服从领导、顺从配偶等都被视为是人们应该遵守的基本准则。这些准则的具体实践方式就是“三从四德”。其中,“三从”即女子应该“从父、从夫、从子”,表明女性在不同的生命阶段都应该服从于身边的男性。而“四德”则指女性应该“德言、容貌、功业、行为”,强调女性应该注重品德修养、外表美貌、家庭责任以及社会形象。
然而,“三从四德”的实践方式却常常受到质疑和批评。在现代社会中,“三从四德”被认为具有性别歧视、封建保守的特点,违背了现代社会平等自由的价值观念。其中,“三从”更是被认为是对女性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使得女性难以在社会中获得平等地位。同时,“四德”也让女性过分关注外表和家庭责任,忽视了女性在社会中发挥自身才能的机会。
然而,我们不能否认“三从四德”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和深刻影响。在古代封建社会中,“三从四德”被认为是一种行为准则,能够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秩序,为古代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现今社会中,虽然“三从四德”不再适用于现代社会,但我们仍可以从传统文化中汲取思想营养,结合时代背景进行现代化的演绎和应用。
总之,“三从四德”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历史长河中留下了深刻的烙印。虽然在今天,它被视为是一种封建保守、性别歧视的代表,但我们应该从历史发展和文化传承的角度,认真探究其内涵和价值,进而反思现代社会中的女性权利问题,推动女性在社会中的平等地位和发展。
三从四德是中国古代封建礼教束缚、压迫妇女的道德标准之一。根据“内外有别(即男外女内的社会分工)”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的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进行规范要求。
三从,出自孔子的《仪礼·丧服》,即“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四德,出自周公的《周礼·天官》,即“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妇女的品德、辞令、仪态、女红gōng)。
“内外有别”是传统社会对两性最重要的规范。具体表现:
(1)位置和分工是以“家(户)门”为界的“男外女内”——男人在外面从政、打仗、服役、种地、打猎、经商等,女人在家内“主中馈(主持饭食酒浆等家务)”、务蚕织,生儿育女、孝敬公婆等。在上层阶级,“外”事是指主持、参与政事军事(也叫“公事”、“大事”),这是男性贵族官僚的特权,妇女不许涉猎,违反了就是“牝鸡司晨,惟家之索”(母鸡打鸣,是家国的不祥之兆)。在下层,农耕社会小农的典型劳动分工就是男耕女织(如牛郎织女的传说)。这种对男女位置和分工的划分,就形成了在居处、活动、交往、行为等日常生活中的内外障隔——“男主外,女主内”,“男女授受不亲”,“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等“男女大防”的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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