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患得患失(1 / 2)

岁岁倾安 阿黄肉肉 2469 字 13天前

舒岁安垂眸看着汤碗,睫毛颤了颤,只觉略显冰凉的手指贴附在她的右手,明明他的手指那样凉,却仿佛可以直通心脏脉络。

下午二人淋了雨,催她去沐浴清理歇息,当时看了看她的状态,觉得尚可,只是在睡梦中,她偶尔会皱眉。

应该还是受了冻,难受了。

电话把这事与冯润华说了,前些日子询问他手中是否有熟识的家庭医护,把情况大致把这边的情况大致阐述了一下,电话那头冯润华长久不说话,最后开口,嗓音竟是沙哑艰涩:“她这般孱弱不堪,遇阴雨天气右手经络酸痛难受很正常,这种痛会跟随她一辈子,如果痛起来,只能帮她按摩......”说着说着,似是越想越愤怒,周应淮只听到手机这段“啪”的一声脆响,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摔到地上,电话那头变成冯婉君的声量。

“7年前,她到底经历了什么,这几天我越想越觉得糊涂难受......你说说,好好的人,怎么会被折腾成这个样子的?”

手机那端的冯婉君拗不过冯润华的劲头,电话那头传来了细细簌簌的声响,电话这端的周应淮却异常的平静。

愤怒只会让一个人彻底失去理智,现如今舒岁安依附着他,他最需要的就是冷静,否则无端的愤怒只会吓坏她。

他耐心的蹲在舒岁安面前,无声的帮她按摩,偶尔会询问她力道是否可以。

周应淮手指力道恰当,确实舒缓了舒岁安右手手腕上的酸胀感。他手很凉,而她的右手手腕肌肤温度亦然,亲密接触下,他和她开始有了相同的热度。

周应淮抬眸问:“往昔,如果手不舒服会向旁人求救吗?”

舒岁安笑了一下,双颊旁漩出两个浅浅的甜酒窝:“我不想麻烦别人。”

她的眼瞳很黑,但似是有光在她的眼睛里流转,像她这种身体底子,即使生活在气候适宜的环境也会如此反复无常,更何况是日日犯病不定期的她呢。她不可能每次都麻烦别人。

更何况,痛苦久了,也就习惯了。

周应淮单膝蹲在那处,仰脸看她,眉目淡然的把视线落在她浅笑嫣然,而后把脸埋进她的怀里,声音宛如耳语:“在我这里,你会说吗?”

他再问了一次一样的问题,不过这次的主角换成了他本人,意思大相径庭。

她轻轻笑了,抬头抚摸了下他柔软的发顶:“我不知道,也许吧。”,然后舀了一口姜茶轻轻抿了一口:“好辣。”

周应淮听后埋首轻笑,谁说他的岁安是疯子,多会能言善辩,多会逃避话题,拥有这样一颗玲珑心的女子,又怎么会是一个疯子呢?

......

在动身前往周公馆前,周应淮是放不下那颗躁动的心的,出门前再三叮嘱秀丽姨时刻陪在舒岁安身边,临末还叮嘱道:“若是她想独处,就不要勉强她。”

秀丽姨有些无语,发生前几日那些事,这宅邸里谁敢勉强舒岁安啊?

周应淮说:“但如果她没有食欲,劝她多吃一些是一些。”

“知道了。”但问题的关键,舒岁安会听她的话吗?

“家里有事,给我打电话。”最后他接过秀丽姨手中的外套,披在自己身上。

秀丽姨终究还是忍不住失笑了,为了舒岁安,周应淮接连好多日都没离家外出,现如今就连前往老宅都这么放心不下,只差没把舒岁安当孩子一样照顾。

在上车前,周应淮摸了摸舒岁安细软的发,柔声道:“乖乖在家等我,我很快回。”

舒岁安没有出声,目光与他对视的时候,眸子有着一层薄雾。

周应淮心一紧,以前他好像也说过一样的话,不过......

过去与现在,话语重叠,宛如云烟融进晨昏夜色里。

车子渐渐驶离小芦筑,周应淮透过车后视镜看到舒岁安逐渐消逝的人影,仿佛回到2013年。

在过往岁月里频频回头的好像只是他一个人的独角戏,美好东西幻灭,消失在他生命里长达7年之久的人儿,是困守他的执念。

“停车。”周应淮忽然开口。

驾驶座的程军微愣:“先生。”

“停车———”声音一下子冷了许多。

黄昏里,汽车蓦然刹车在路边,有一清隽的男子推开车门,不顾地上的雨后积水,步伐急速的迈步朝舒岁安跟前奔去。

舒岁安还未来得及开口询问人为什么又去而复返时,就见周应淮喘着粗气,修长的手指捧着她的脸,凉薄的唇就这么不偏不倚地落在她的温软上。

触及,就念念不忘。

这个吻对于舒岁安来说,震惊得有些一下子做不出任何反应。

属于他的气息一下子席卷了她所有的呼吸,

是属于他——周应淮本人清冽独特的味道。

秀丽姨等人是被叮嘱过尽可能时刻不离,都还尚未进屋,看到这一幕,纷纷都红了脸。

谁能想到,冷情冷性的一个人,有朝一日会不管不顾像个初尝情爱的毛头小子一样,不顾身份的朝爱人索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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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像忘了,跟我说早点回来。”周应淮笑了,落日余晖下的粲然一笑真的很让人心动。

“......”舒岁安眨巴着眼睛,有些迟钝的凝着他。

所以呢?

舒岁安立在原地,手指忍不住轻触唇上的灼热,如此亲密的接触有些不习惯。

末了,周应淮眸子盛着温情说:“所以,我主动回来和你报备了。”

......

黄昏再次离开小芦筑,抵达周公馆时,夜幕终于拉下了帷幕。

客厅里不时传来又谈话声,周应淮站在门口止步了,他站在那个位置,刚好可以把会客厅区域一览无余。

茶几上安置了秀华姨安置的水仙花,在灯光下绽放的花朵朵朵娇俏,仅仅只插放在简单的青花瓷容器里,很有迎春的气息。

周家的女主人喜好和习惯一如经年,而关于他和肖晨的过往却越发模糊不清。

记得那年,周家老宅。

一样的迎春季,一样的月份,江绮音亲自培养了一株水仙送予周老爷子跟前。

老爷子生前最爱的便是摆弄一些花鸟鱼虫,闲时也爱去花鸟市场淘一些新鲜儿玩意,这么多年来,江绮音作为儿媳也算是尽心尽力了,亲自培育不说还格外的花心思,比周婉凝这个女儿还要孝顺,三天两头的就往老宅送一些他喜欢的玩意儿,而且花株的品相也极其好,老爷子也爱不释手。

周老爷子说:“长势很是喜人,观赏度极佳。”

但有人喜,便有人不喜,易洵之看到后站在一旁说:“温室的花株名贵心思金钱堆积才捧出这么一株,耗时耗力,最终也只开一季,颇为浪费,倒不如把这些钱买些更为实用的更为讨巧。”

那时候的易洵之站在自己的角度上面想问题,却遗忘了这件事的本身初衷只是一个晚辈对长辈的心意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