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央拎起纯白的狐皮,笑道:“阿绛,这张适合做披风,你穿上一定很好看。”
披风?
现在穿披风,似乎不太切实际了,披风多麻烦啊,行动不便,怎能适应民间生活。
霍晚绛有自己的打算。
皮子被卫骁处理得很好,拿回来时甚至都不见什么血迹。
霍晚绛刚想伸手,从凌央手里拿过狐皮仔细打量一番,就见凌央忽然呆愣住,狐皮从他手中滑落在地。
被卫骁保护得好好的狐皮,骤然沾了地上的灰。
霍晚绛心疼得连忙捡起。
凌央还盯着他空落落的手在看,隔了好一会儿,他才低声问霍晚绛:“阿绛,你从前可读过诗经?”
她自然是读过的。
只是在凌央眼里,或许她就是个不学无术的蠢货,胸无点墨,什么也不懂。
更何况,在长沙城时,他曾亲口对她唱过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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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她从凌央的歌声里听懂了一切,他在怀念远在长安的美人,怀念曾与他卿卿我我的霍素持。
她看破了,却硬要装作不懂,这样才不至于哭得太难看。
现在他又问——
霍晚绛自然是摇头。
凌央明显松了口气,神色都轻松不少:“没什么,我方才一时大意,没接好。”
这个回答牛头不对马嘴,霍晚绛满头雾水,多瞄了他两眼。
凌央脸色迅速涨红,他尴尬咳道:“我问你读没读过诗经,是想再唱一首给你听听,你可愿意?”
霍晚绛摇了摇头,她现在才没空听他哼歌儿呢,她要想办法把这些狐皮都变成衣服,他们一人一件,每个人都有份。
凌央快速说了句“你先忙我要进屋小憩”,便狼狈逃离。
关上房门,他才渐渐平复下呼吸。
早在方才小舅舅把狐皮交给阿绛的那一刻,看到她双眼闪闪发亮,他立即就不合时宜地想到了一句话。
野有死麋,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这诗的大概意思,便是青年男子为心爱的女子猎了兽皮,以白茅包裹,作为聘礼向那姑娘求爱。
小舅舅虽然没有用白茅包裹狐皮,阿绛更不是他心爱的女子,可那短短一瞬,极其碍凌央的眼。
他居然会吃起小舅舅的醋来了?
凌央更后悔的是从前这双手还有力气挽弓射箭时,没有给霍晚绛送过一次兽皮,哪怕是灰鼠小兔的。
他猎下的那些好皮,全部都用白茅包裹着命人送给了霍素持。
她与霍素持同住一府,应该是知道、看到过,所以他才迫不及待问她,可有读过诗经。
幸好,幸好他的阿绛没有读过。
可惜他现在再后悔,也无法补偿霍晚绛这些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