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线协定》的得名,是源自卡洛斯特·古尔本基安用一支红色铅笔在中东地图上所划出的,协定内各方联合经营中东石油资源的区域范围。
极为善舞长袖的英籍亚美尼亚人古尔本基安,集石油商人、投机者、收藏家和慈善家等多种头衔于一身。
在他的策动下,于1912年组建了垄断奥斯曼帝国在西亚地区石油资源的“土耳其石油公司”。
这样一个极具战略价值的公司,从刚一诞生起就遭到了英国的觊觎,并随即开始了强取其控制权的行动。
其结果就是,1914年的3月在伦敦形成了重组该公司股权的《外交部协议》。
英国人从中分得了土耳其石油公司一半的股权,由此获得了公司的支配权,而另一半股权则被德国和荷兰的公司所平分。
在古尔本基安的争取下,英方和荷方又各从己方股权中让出了2.5%的“受益人股权”给他,他也因此得到了“百分之五先生”的雅号。
其实英国早在20世纪初时,就已经通过设立“盎格鲁-波斯石油公司”控制了波斯王国境内的石油开采权。
在掌控了土耳其石油公司的主导权后,英国人更是在中东石油资源的争夺中占尽了先机。
数年之后,随着世界大战的终结,德国和奥斯曼两个帝国轰然倒下,战胜国法国的势力进入西亚,而实力剧增的美国也十分渴望在中东占有理想的席位。
中东的格局因此在战后面临着重新洗牌,那里至关重要的石油资源也亟待列强进行新的分配。
然而英国人很不情愿接受美国入局,便在1920年的《圣雷莫协定》中,把土耳其石油公司原属德国的股权划给了法国公司,试图完全把美国人拒绝于中东之外。
这样的做法当然会招来美方的极大不满,美国也报以强硬的态度,坚决的要求参与中东的石油开采,双方从此针锋相对,并自1922年开始了长达六年的艰苦谈判。
在这场分割土耳其石油公司股权的斗争中,美国在面对英法两国时很有些势孤之感,为了赢得主动便拉来了关系尚好的华夏进行制衡。
而华夏方面亦有扩大石油进口来源的强烈意愿,中东这块新兴且储量巨大的产油区正是最理想的目标,得此机遇自然要积极投入。
为了给竞争对手施加压力,又恰值华英之间因交还香港的问题出现龃龉,国防军海军于1923年派出南方舰队主力进入印度洋,开展了长时间的巡航行动。
在华夏舰队活动之时,美国海军也派出舰只进行配合,而皇家海军的舰队则报以紧随跟踪。
双方之间对峙的态势一度令该地区的局势变得十分紧张,好在彼此皆保持了克制的态度,才让事态没有进一步的恶化。
到了1927年时,在伊拉克的石油勘探取得了重大的成果,紧邻摩苏尔的基尔库克大油田被发现。
由于储量惊人,单井每日的原油产量高达9.5万桶,还出现了火山爆发般的持续八天的井喷。
如此惊人的利益似乎足够争夺者们共同瓜分,漫长的谈判也由此有了结果,各方在比利时的奥斯廷达成了最终的《红线协定》。
根据这份协定,原土耳其石油公司被改为“伊拉克石油公司”,在各方势力之间纵横捭阖的古尔本基安,获得了公司5%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