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再会大久保(1 / 2)

在琉球使团中,马兼才曾多次到访过日本,并见到过明治天皇。

只不过在那些过往当中,并未给他留下些许美好的记忆。

而使团中的其他人,都是首次来到日本。对即将要发生的,多少有些感到茫然。

当他们穿过大门,步入殿中,抬头便可远远的瞧见,大殿当中正襟危坐着的明治天皇。在他的身旁两侧,则是多位陪同接见的臣僚。

经过随后的介绍得知,这些人皆是日本当朝重臣。他们能够集体出现于此,也算是彰显日方对此次来访的重视。

这其中包括,太正大臣三条实美,右大臣岩仓具视,内务卿大久保利通,外务卿寺岛宗则,工部卿伊藤博文,等。

还有皇族的代表,有栖川宫炽仁亲王,小松宫彰仁亲王。

接见的过程并不很长。除了简短的彼此介绍,和程式般的对话以外,也就没什么了。

明治天皇尽管年轻,但其在日本国民中树立的,如同“神明”般的形象,使得其在公共场合中,金口难开。

在毛凤来代表琉球使团,说明此番来意,是对日本国数次希望与琉球建交的回应后。明治天皇说了几句感谢和慰问的话,以作答复。

随后他又象征性的,交代了大久保和寺岛等人,要安排好招待,办好谈判事宜,以及勿辱皇命,云云。便结束了这次接见。

不过让琉球人,特别是有过过往经历的马兼才,感到很欣慰的是,在接见的全过程中,他们感受到了尊重,和更为重要的平等。

他们也当然知道,能有这种体验,是源自于什么。

接下来就是晚宴。而建交的谈判,则是从第二天正式开始的。

日方谈判的主要代表,是大久保利通、寺岛宗则和伊藤博文。

虽然是琉球来访,但起因却是日本的屡番要求,因此谈判一开始,是由日方先提出述求。

日本人的要求,主要为三方面。一是建交,二是通商,三是希望能够降低《琉日条约》中日本支付的补偿金额。

对此,毛凤来等人当场予以回应。建交和通商,都可以。但必须基于国际公法和《琉日条约》,平等订约。并且不得违背琉球国内的律法。

至于第三条,则绝无可能!

那是对琉球人民几百年来受到的侵害,所做的补偿。在当初订约时,已经为了其他,予以了巨大让步。必须严格执行,绝不得转圜!

琉球人义正言辞,日本人也是理亏,只得按照琉球代表划下的框架,展开接下来的谈判。

如此便好办多了。双方仅用三天时间,就商讨完成了全部条款文本。

而整个过程中,琉球代表也表现出了很专业的水准,根本没用邱明升等人操心。

双方议订的条款,被归纳为《琉日修好通商条约》,其主要内容就是两方面。

第一,琉日两国在互相尊重、友好的基础上,平等建交。并可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以对等的方式,互设使领馆。

第二,琉日两国,互相开放通商。彼此在贸易与往来中,皆当遵循对方律法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