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讲】(2 / 2)

所以,我们可以看得出来,其实提婆达多——我们从大乘的了义经来看小乘的经典,把它会通,也就是说,提婆达多整个过程是以大悲心来造罪业,然后来帮助释迦牟尼佛增上。

所以在经典上说,佛陀派阿难尊者去地狱拜访提婆达多。阿难尊者就问提婆达多说,你老人家在这个地方感觉怎么样啊?这个地方刀山油锅很苦恼。提婆达多说,我在这里的感受就像在三禅的快乐一样。

这个地方就跟我们本经的道理接近,就是我们这一念身识即空即假即中。这个即假是什么意思呢?即假的意思是说差别性!你看,这么多地狱的众生,几千个几万个众生,同时跑到刀山油锅去,每一个人感受不一样。这个人感觉到很痛苦,这个人痛苦一点点。提婆达多的身体跑到刀山油锅去,他的身心清凉快乐!你说这个刀山油锅有没有自性?当然没有自性,循业发现嘛。

比方说,我们现在台湾出了太阳,我们台湾两千万人全部去晒太阳。同一个太阳照射到我们的身体,没有两个人感受是完全一样,两千万人每一个人的感受通通不一样,这个就是即假。为什么假?因为它产生的作用不同。如果真实的话,每一人应该相同。太阳是真实的,感受也真实的,那应该大家都一样。所以这个地方就牵涉到因缘的问题,诸法因缘生。既然有牵涉到一种因缘,那就不能有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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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地方大家要好好体会即空即假即中。我们通过对外境的即空即假即中,就可以通过这个三观,从事相进入到一个真实的理体,而安住在不生不灭的首楞严王三昧,破障。所以,我们的心接触外境的时候,一定要修三观,才能够会事入理。

子六、明意识界即藏性 分三:丑一、总标三界;丑二、妄相无体;丑三、结妄归真

【图二】

我们看第六段。子六,明意识界即藏性。

这一段的意思就是说,我们依止内在的意根来攀缘外在的法尘而产生一个现前的明了识,叫作意识。这个意识的作用是刹那刹那生灭的,但是它的体性却是如来藏妙真如性,是我们众生本具的真如佛性。

丑一、总标三界

看经文。

阿难!又汝所明“意法为缘,生于意识”,此识为复因意所生,以意为界?因法所生,以法为界?

佛陀说,阿难,又如你过去所能够明白的这种唯识的道理,我经常讲一个观念说,我们依止意根来攀缘法尘,这两种因缘的相互的作用,而产生一个现前的明了分别的意识出来。当然,这个地方也就说明了我们对于整个法尘的了别。这个意识是因缘所生的,它不是自生,也不是他生,也不是共生。那么,“此识为复因意所生,以意为界?”还是“因法所生,以法为界”?

首先也是一种相反的论证,假设这个意识是有真实性的。有真实性,它一定有一个来的处所。是因意根所生、以意根来当作根本,或者是由法尘所生、以法尘为根本呢?提出两个问题。

丑二、妄相无体 分二:寅一、非因意生;寅二、非因法生

我们看佛陀的后面的回答。

阿难!若因意生,于汝意中,必有所思,发明汝意;若无前法,意无所生。离缘无形,识将何用?

这第一段。它回答有两段,我们先讲第一段。佛陀说,阿难!假设这个意识是由意根所生,换句话说,这个意识是不需要经过法尘的刺激,就能够生起了别的作用。那这样子有问题了。佛陀说,在你的意根的明了当中,你的意根一定要有一个所思缘的境界,才能够去发明你的意识了别作用,这才合理的。意根必须有一个所对的法尘,才能够产生了知。你说,我的心攀缘佛像,我的心才能够产生信心,第六意识产生信心的作用。说我信心哪里来?我不要看佛像,就产生信心?不可能嘛!你一定有一个所缘境,才能够产生一个心的作用。你说,我看到他就很欢喜。你为什么会欢喜呢?因为你跟他很有缘。你说,我看到五欲的境界而生起贪欲的烦恼,一定要怎么样?“于汝意中,必有所思”,在意根当中一定是“仁者心中,必有一物”,你才能够产生意识的活动。你说,我心里面本来无一物。那你的心是不能活动的,你的心安住在如的境界,你识不能活动。识的活动,必须在意根当中有一个所思虑的境界,才能够去触动你的意识。假若没有这个法尘当作所缘境,那么我们连能思惟的意根都不能生。这个地方的意根就是,假设我们没有法尘当所缘境,连能思惟了别的意根都不能生。所以意根离开了所缘的法尘,根本就没有形相、没有作用。连意根都不能生,何况是识?怎么生起呢?就算你识生起,没有法尘,你识又能够生起什么作用呢?所以,你说意识是由意根所生,是不合道理的,因为缺乏了法尘的所缘境,连意根都不能生,何况是意识?所以这个自生是不合理的。这第一段。

我们看第二段。

又汝识心,与诸思量,兼了别性,为同为异?

这个地方是讲同异的差别,这是第二个破。又者,你的第六意识跟“诸思量”(这个思量当然讲意根,意根就是恒审思量)——恒审思量跟它的了别性为同为异(恒审思量了别性就是讲第七意识,讲意根;这个识心是讲第六意识)?说是意根创造了意识,那么这两种的了别性到底是相同还是不同?第七意识把第六意识创造出来,那么这两个到底是相同,是不同?就提出这个问。

同意即意,云何所生?

说第七意识的意根把第六意识创造出来,那这两个是相同的。相同的话,你怎么说它所生呢?既然是相同,就没有能生所生的差别。两个完全相同,那谁生谁呢?所以“云何所生”?就构不成所谓的能生所生的问题。所以,相同是不合道理的。

再看不同。

异意不同,应无所识。若无所识,云何意生?若有所识,云何识意?唯同与异,二性无成,界云何立?

说是“异意不同”。说是第七意识的意根把第六意识创造出来,创造出来以后,这两个了别性却完全不同。那这样子表示什么呢?我们得到一个答案:“应无所识”,表示这两个识根本没有了别的作用,完全是个物质。为什么呢?因为第七意识把第六意识创造出来,却两个完全不同,就好像说父亲生了儿子,父子两个完全不相应,这不合道理。那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两个完全是物质才有可能。如果是心法的话,父亲创造儿子,这两个一定要有点相类似。所以,完全不同,就表示了这两个都没有明了性。既然“若无所识,云何意生”?既然是一个物质,没有了别性,那又怎么能够说意根生起意识呢?这是第一点。

小主,

“若有所识,云何识意?”说是假设第七意识把第六意识创造出来,而两个都还有了别性,那么“云何识意”?我们又怎么去区分这是第六意识的了别性,还是第七意识的了别性呢?就没办法区分了。

所以总结:“唯同与异,二性无成。”不管是相同,不管是不同,这两种体性都没办法建立,怎么能够说是意根去生起意识呢?这样的界是不能建立起来。所以,单单是从意根来生起意识,是不合理的。

寅二、非因法生

我们再看非因法生,是破“他生”。

若因法生,世间诸法,不离五尘。汝观色法,及诸声法、香法、味法及与触法,相状分明,以对五根,非意所摄。

这一段先作一个总标。说是我们这个意识完全是由内在的法尘所生,跟意根没有关系。那么,这个地方必须把法尘跟外面的五尘——内法尘跟外五尘做一个区别,说世间上一切的诸法不离开五尘。我们看世间上一切的法,都是色声香味触五尘。那么,“汝观色法”,你仔细地观察色法,还有声法、香法、味法及与触法,以上的五尘,相状是非常的清楚分明,相对于五根,而产生了别性。但是这个外五尘,其实不是意根所收摄。

也就是说,其实我们的第六意识在看到外境的时候,我们是看到自己的法尘。比方说,你现在看到这个莲华的灯光,你第六意识在了别的时候,是眼睛去攀缘这个外境,但是你真正受用的是你心中的法尘。你一定要取到这个莲华,然后落到你的心中,你才可以攀缘。你攀缘不到外在的法尘。你是把它取进来,然后放到你的心中,再去攀缘,要这么一个过程。所以,我们第六意识是不能直接攀缘外境的。一定要把外境拿到以后,然后丢到心中去,变成一个落谢的影像,你才可以攀缘。所以这个地方说,外五尘是非意所收摄,我们只能够攀缘内心的法尘。好,先把这个观念按定。

汝识决定依于法生,今汝谛观法法何状?若离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生灭越此诸相,终无所得。生则色空诸法等生,灭则色空诸法等灭。所因既无,因生有识,作何形相?相状不有,界云何生?

这个地方正式地破“第六意识是法尘所生”的道理。说我们这个第六意识假设是决定依法尘所生,那你应该要仔细地观察,“法法何状”?第一个“法”是指的内法尘,第二个“法”是指外在的五尘。你应该去观察内法尘跟外在的五尘这两个之间有什么相互的关系。

佛陀就叫我们观察了。我们因为有色空的对比产生色尘,有动静的相互作用产生音声,有通塞的作用产生香尘,乃至于有身体的合离产生触尘。而当我们的法尘、这种生灭的法尘离开了前面五尘,“终无所得”。所以这个地方的“生灭”,这个地方的经文是“生灭越此诸相,终无所得”。

就是说,身为内法尘的这种生灭相,假设离开了前面五尘的作用,你就得不到影像。因为你这个法尘正是外在五尘一个落谢的影像,所以,离开了外在的五尘,你根本没有内在的法尘。所以说,“生则色空诸法等生,灭则色空诸法等灭。”当法尘生起的时候,你外在的五尘就有;当法尘消失的时候,外在的色空的诸法也消灭。

这个地方得到一个结论。“所因既无”,说你能生的法尘都要随着外在的五尘而生灭,可见得你能生的法尘根本就没有自性。那么“因生有识,作何形相”?就是说,你能生的法尘尚且没有真实独立的体性,那么依止这个法尘所生的第六意识又有什么相状可得呢?第六意识由法尘所生,而身为一个能生的法尘,自己都作不了主,都要受外在的五尘影响,它生你就生,它灭你就灭。所以说,能生的法尘既然是没有自性,所生的识也就没有自性。那么,所生的识既然没有自性,“界云何生”?那第六意识又怎么能安立这个界呢?所以说,第六意识完全是法尘所生,是不合道理的。

丑三、结妄归真

看总结。

是故当知,意法为缘,生意识界,三处都无,则意与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所以我们得到结论,我们遇到外境刺激的时候,产生一个意识的分别。其实这个意识的分别是因缘即假,有它暂时的假名假相假用,但是它的体性是缘生无性、当体即空的。所以我们这个意识界基本上是非因缘、非自然的,是即空即假即中的。

这个第六意识在整个八识当中的作用,可以说是最强烈、最重要的。“动身发语独为最,引满能招业力牵。”我们学过唯识的人都知道,我们一个人身体的快乐跟痛苦的感受,主要是两个部分:第一个是业力,第二个就是你的思想。

但是业力的影响是短暂的。比如说,我们今天看到某一个事情,我们第一刹那的感受那真的是业力,那真是“万般皆是业,半点不由人”。你看到他就不喜欢,看到这件事情你就痛苦,这个是你跑不掉的,这一部分你跑不掉。但是等到第二念,你的了别——名言分别生起的时候,这跟业力都没有关系了。所以《楞严经》讲,我们射到第一枝箭,中第一枝箭,那是业力,你跑不掉;但是第二枝箭射进来的时候,那跟你的思想有关系,就看你作的是一个正面的思考还是负面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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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可以作一个很简单的测试。比方说,我们现在有一个杯子,一个500CC 的杯子,里面装半杯的柳橙汁。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你看到它,你有什么样的思想?你产生什么思想?有两种人:第一种人,哎唷!太好了!这柳橙汁还有半杯可以用。他看到的是柳橙汁这一部分,所以他看到以后欢喜一整天。这种人生命中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快乐当中,因为他的思想会主导他的感受。我们讲过,我们第一刹那是业力,第二刹那以后就思想主导。有一种人是看到半杯柳橙汁,他不看柳橙汁,他看到那个吃掉的、空的部分。他说,啊,糟糕!柳橙汁被吃掉一半了。产生负面的思考。这个人生命当中痛苦的时间非常长,不管他福报多大。

所以,我们在思考事情,产生正面的思考还是负面的思考,是非常重要,非常重要!从唯识的角度说,某一个人跟某一个事,它是无自性的。它到底是在伤害你还是在帮助你,是你自己决定的。你认为这个人是你的善知识,他就扮演善知识的角色;你经常产生负面的思考——这个人一天到晚障碍我,他果然障碍你!他一定障碍你的,他绝对障碍你,他一辈子障碍你!其实这跟业力没有关系。我们一般人说,我业障很重。其实这跟你的业障没有关系,那是你思想错误,跟业障没有关系。这个观念我们下一堂课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