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很好听,其实一肚子坏水,不是啥好人。
其实只要我啥也不说露个面教育司知道我啥情况,学校就没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了!
那办法就只有一个就是让我请长期病假。现在有一条我可以说学校不让我上班,学校可以说我没有劳动能力。最后决断的还是教育司。
因为我说的是我去教育司是问我分到哪个学校了,他们把我交了,我去教育司问是合理的。但其实他们知道我就是想去讨个说法了!但又奈何不了我,因为他们就是把我交了!不管咋辩白,这件事他们干得确实很不合规。
如果我这次不去教育司,天知道他们还会打什么算盘,现在估计我确实只有长期病假一条路走了!
学校当时就想让我病假+病退的。病退我不行,因为我不到年纪,教育司也不同意,所以估计就是病假耗着。
现在的症结是很多东西我没有证据,但是不打官司的话也就不需要证据。
通过我上次去警局要楼上信息,异国的警察自己都快把自己说成摆设了,报警也就是一个调解。而且我这样他们动都不敢动我,医药费太贵了!王法与天理墨城是没有的。
我现在就是如果病假正式批下来,反正教师岗位是大概率结束了!这个结果其实我一生病的时候就知道了!从我一生病开始教师岗位就已经不适合我了!
别说手术没成功,成功了天天爬楼梯也要命。现在就是我也放弃了,学校也放弃了!挺好,某种程度也是双向奔赴了!
我当时真的应该工伤鉴定的,能每一步都走错了我也是个人才。
我哪知道在学校病情加重了也算工伤。是我没有好好研究工伤条例。
真就是小马过河,别人的经历不一定适用于自己。
我好像明白了学校为啥不想给我请长期病假了。因为我生病,学校有点干系,他们只想悄悄把我送去,摆脱责任。结果破灭了。我呆在这个学校,如果再严重,我一定会鉴定的。他们不想担这个责任。
教育司肯定会问咋生病的,肯定会想知道跟学校有没有关系,但我这个事,学校没办法撇的很干净,因为我的左腿就是在学校坏的,老师们都知道。
这次回学校最大的感受是:我真的是残疾人了!
认清了现实,还是不能接受现实。
在维权方面,我妈就是朴素的真理。我发现了:合法渠道都是踢皮球,真正能维权的只剩舆论。挺悲凉的。法律的根本目的是维稳,让只能通过私人泄愤才能解决的事情有一个渠道解决。
但很显然异国法律已经失去了它的作用。法院真的是去过一次就知道没啥用了。所有的合法渠道都是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