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击鼓鸣冤(1 / 2)

府衙内,卢俊义、吴用、王小飞等人,忙了一夜,正在休息。

昨天晚上足足折腾半宿,众人的精神高度紧张。

好在事前准备充分,人也抓了,货也劫了,接下来就是将方锦和姜守冬的罪行昭告东昌百姓。

同时引导舆论,为下一步的计划做准备。

陈信跑进来:“禀告诸位头领,汪秀才已经来了!”

王小飞马上调整状态:“老陈,叫弟兄们把声势造大一点,让全城百姓都来看热闹!”

陈信得令去了。

军师吴用也从小憩中惊醒,开始干活!

汪元中径直来到府衙的登闻鼓前,拿起鼓槌,敲了起来。

鼓的质量不错,声音传出老远。

登闻鼓,就是后世戏文里常说的鸣冤鼓。

这个鼓可不能随便敲,所谓的“击鼓鸣冤”,实际上要冒很大的风险。

宋代法律规定,只有通过正常途径无法解决的诉讼,才能敲登闻鼓鸣冤,不然的话,后果自负。

有宋一代,司法制度的建设非常完备,还专门设置了登闻鼓院,来管理登闻鼓。

只可惜,宋代本质上是一个人治社会,这个登闻鼓能发挥多大作用,很难说。

即使是现代社会,进京上访的难度,也是地狱级别。

由此及彼,所谓的击鼓鸣冤,恐怕只是宋朝平头百姓求告无门时的美妙幻想。

不过此时的东昌府,由梁山好汉说了算,官府已经隐身了。

人汪元中爱咋敲咋敲,能敲多响就敲多响,你踏马管得着吗!

此举的意义,其实是制造噱头,吸引更多的人来观看这场审判。

排在汪元中后面的商户们一看,哎呦,今天这个鼓,敲的真是新鲜,敲得真是响亮,小伙子得是多大的冤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