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冥王鬼手(1 / 2)

断刀流水 柳烟客 3456 字 1个月前

“李公公知道端木庄主新败于花英杰此贼子,身受内伤。李公公甚为牵挂,特遣小的给端木庄主送上最好的疗伤金丹,希望庄主笑纳。来人,给庄主奉上金丹!”刘公公双手摆弄着头上的纱帽,觉得帽子端正了,方慢吞吞地开口说话。

他指尖纤细,肤如凝脂;白白净净的脸,犹如化了淡妆的少女的脸,吹弹可破。

“我方才与花英杰比试,想不到李公公就这么快知道了。看来,这个李公公的能耐非同一般。要是皇帝昏庸无能,他大权在握,岂不是只手遮天?”端木峰大吃一惊,心内震惊不已,但脸上却是不动声色。

端木无涯挥手示意,端木峰识趣地从刘公公的随从手里接过一个小巧玲珑的锦盒。

“有劳刘公公了。只是在下一时不慎,才着了花英杰奸贼的道儿。不过,此乃是小伤而已,不可足道。待老夫稍休养两天,便可无恙。”端木无涯淡然道。

“俗话说,两虎相争,必有一伤。花英杰此厮奸滑狡诈,端木庄主中了他的奸计,实属无心之失也。只要庄主……”刘公公赔笑道。

他的眼神有意无意地瞟了一眼端木无涯的脸。

“啍,刘公公是来看在下笑话?”

端木无涯的脸色霎时间变得异常难看,他把手中的茶杯重重地搁在桌子上,愠怒道。

茶杯中的茶水溅了桌面一滩水。

“庄主乃是当世英雄,武功盖世,放眼整个中原武林,恐怕也找不出一二能与庄主匹敌。就算给小的一百个豹子胆,也不敢看庄主的笑话。”

这刘公公本是一个见风使舵之人,一察觉端木无涯的脸色不对,马上换了一副脸孔,谀谄道。

虽然他背后有李公公做靠山,在宫里宫外可以横行无忌,但面对着端木无涯就不敢放肆了。

毕竟,这胡人不受中原文明的教化,喜怒无常,翻脸不认人,冷下防被他一刀喀嚓了,便人头落地,小命不保了。

刘公公最大的优点就是脸皮够厚。因为他知道脸皮厚也是一件武器,而且还是一件会保命的武器。

“李公公此次派小的而来,除了赠药之外,还有一要事与庄主相谈。”刘公公见端木无涯在他的一番吹嘘之下,脸色逐渐缓和,慌忙道。

端木无涯愕然。

他此番踏足中原,除了有称霸中原武林的雄心之外,其实与李公公还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勾当。

只是与花英杰决一雌雄而受挫,心灰意冷,正准备鸣金收兵,打道回府,撤回西域,以重整旗鼓。

忽闻李公公有要事相告,颇感意外。

“不知李公公因何事……”端木无涯迟疑道。

刘公公看了看一旁引颈以待的端木峰和白摩勒一眼,却闭嘴不语。

白摩勒颇为识趣,马上招呼着端木峰离开了密室。

在昏黄的烛光下,刘公公和端木无涯两人压低着声音,密密地商榷。

江湖是一个十分神奇的地方。它就像随风飘荡的病菌四处传染,稍有风吹草动,天下便皆知。

闵老大的行踪牵动着一众江湖客的心。他们就像丛林中的犲狼嗅探着猎物的下落,随时随地给猎物致命的一击。

闵老大给的金创药的效果非常神奇,慕容晶的创口敷上了一个晚上,第二天疼痛的感觉奇迹般消除了。

杨禹忙前忙后的照顾了一晚,累坏了,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待日上三竿时,他才从睡梦中醒过来。

阳光从窗外跳了进来,投射在地上,把房间映照得敞亮一片。

房间布置得非常简洁,但又令人觉得无比舒服。

此时,慕容晶正斜躺在床榻上,默默地注视着杨禹,眼里满是内疚和爱慕之情。

在她的记忆中,除了她的父亲,从未有过一个男人像杨禹这样体贴入微,关怀备至,为她无私的付出。

“我睡过头了。”杨禹挠了挠头,忸怩道。

当窗外的阳光射在他浓密的头发上,那火热的温度将他从睡梦中一下子拉回了现实。

“杨禹哥哥,我……我是不是害了你昨晚一夜未眠。”

“嗯,照顾你,还真不容易啊!”杨禹笑道。

“你……你辛苦了。”慕容晶娇羞道。

她本来苍白的脸,因害羞而泛起一丝丝红晕,宛若桃花初绽。

杨禹一时看得入了迷,两眼直愣愣地盯着她看。

“杨禹哥哥,你怎么了?”慕容晶的眼睛碰上了杨禹炽热的目光,让她如小鹿乱撞的心怦怦直跳。

于是,她低垂着脑袋,那丝滑的秀发如瀑般遮着羞红的脸颊,显得更加楚楚动人。

“我给你找吃的。”杨禹知道自己失态,慌忙找了借口,溜出了房间。

杨禹从房间出来,走到厅堂,正叫店小二准备午餐时,他发现客栈里坐满了客人。

不过,这些形形式式的客人可不是什么善类。

从他们的装束,从他们的长相,从他们明里暗里露出的兵器,就知道他们是一群杀人不眨眼的凶徒。

而此刻他们正用不怀好意的目光,盯着靠近楼梯角落的闵老大,那目光既凶残,又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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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老大似乎没有察觉到客栈内异常的气氛,正自顾自地斟酒,细细地品尝。

酒,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其重要性不亚于一个女人。尤其是美酒,宛如一个绝色美人,要慢慢地欣赏。

杜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有人宁愿会死在情人的怀抱里,更有人宁愿死在杯酒之中。

尽管客栈里山雨欲来风满楼,充满着拔刃张弩的势头,但掌柜的似乎已见怪不惊,正镇定自若地埋着头拨打着算盘,好像永远有算不完的账。

当杨禹从楼梯上走下来时,这伙人的目光又齐刷刷地盯在他的身上。

这些目光中带有明显的敌意,就像一头头饥肠辘辘的饿狼盯着一只无助的小羊羔,恨不得一口就把它吃掉。

“你似乎很懂酒?”杨禹视而不见,径直朝闵老大的桌子走去,在他的对面坐了下来,问道。

“我不懂酒,但我爱喝酒!”闵老大微笑道。

他斟了满满的一杯酒,推给了杨禹。

“好酒!好酒!”

杨禹嗅了嗅,然后引颈而饮。

“好酒?你说这酒是好酒?”闵老大一脸不可思议地盯着杨禹看,惊诧道。

“酒是一个好东西,但有时会要人的命。”杨禹也不搭理闵老大,慢悠悠道。

"要人命的不是酒,而是人。”闵老大笑道。

他又替杨禹斟满了空空的酒杯。

“你说的没错,要人命的是人。但有时候,要人命的不一定是人。所以,我想,今天在座的,都是来要你命的吧。”杨禹又拿起酒杯一饮而尽,高声道。

“小子,你是不是活腻了?”突然,杨禹的背后响起了一个阴森森的声音。

杨禹没有回头看,但听音辨位,就知道是坐在他旁边的两个年轻人中的一个。

他在天山练功时,在野外生存的训练中练出一种异于常人的本领,那就是过目不忘。只要快速扫视了一眼周围的环境,就可以将那里的一景一物像一个伟大的画师用手中神奇的画笔临摹在脑袋里,印象深刻。

那两年轻人乃是弱冠之年,两人头戴紫金冠,身着鹅黄绸缎衫。

一样的服饰装束,一样的长相,不用多说,他们是一对双胞胎。

当然桌面上也摆放着两柄一模一样的复古长剑。

看那剑鞘,用兽皮包裹,上铆金钉,以金线描边装饰,价值不菲。

他们虽长得俊俏,粉脸皓齿,但绝对不是纨绔子弟。

因为他们右手指上长了厚厚的茧子,不用说,这是经年累月练剑最好的证明。

故,两个刻苦练功的年轻人绝对不会是一般的纨绔子弟。

“唉……我也是这样认为。可是,黑白无常从来带不走小爷的命。”杨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道。

“你的意思,是说你的命硬,死不了。”那年轻人冷笑道。

“难道你可以杀得了我?”杨禹反问道。

“我想凭我手上的剑,送你上黄泉路,应该不难。”

“我认为你值得一试。不过,我劝你在动手之前,要考虑清楚,别因为逞一时之气,枉送了性命。”一直冷眼旁观的闵老大忍不住道。

他似乎是劝说,又似乎是嘲笑。

但听在年轻人的耳里,尽是刺耳,难受。

“你敢小瞧我?”那年轻人涨红着脸道。

“金陵李家的灵蛇剑法的确不同凡响。论切豆腐的技巧,技高一筹,但论杀人,还差那么一点点。”闵老大轻蔑道。

作为一个在江湖上叫得上名号的杀手,对武林的人物志了如指掌,对各门各派的武学渊源也如数家珍。因为这是他赖以生存的秘密武器。

当世武林中,青年俊杰如春雨后的春笋纷纷涌现。但双胞胎的唯有金陵李家的李若飞和李若风两兄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