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翻窗进来后先是将浴室的门在外反锁,洗澡的人在里面打不开。
才慢悠悠来到床前,蹲在曼曼身边。
他身着黑色金彩束身衣,体轻的仿佛乌鸦翅膀上的一片玄金羽毛,随风飘来飘去,噤若无声,银杏树坠落叶的动静都比他的声动要响。
曼曼睡着了,娇小的脑袋侧靠在棉枕头上,呼吸均匀有规律,嘟嘟嘴的样子俏皮可爱。
和小时候一样,她的睡颜一点也没变。
这张倾国倾城的绝美脸蛋,那男人魂萦梦绕牵挂整整十二年了。
不对,应该是二十四年,曼曼三岁那年他们见过第一面后,就忘不了了。
那男人眨泪之后打量她暴露在外每一寸肌肤纹理,胜冬日初雪白,似牛奶凝脂乳。
高了,胖了,圆润了,可好像又没变化,还是软软香香的她,像一颗入口即化的糖,绵柔,沁香,回味无穷。
吧嗒,一颗热泪不慎掉在黎姿曼手臂上,她鼻尖微动,嗅了嗅身边人的味道,不是熟悉的水果香,而是许久未见的麦子香。
黎姿曼缓缓睁眼,凝眸看他,声未出,泪先落。
“小麦哥哥…”
小麦和她近在咫尺,黎姿曼却觉得他离她好远好远,远到天边云间。
他的脸部右侧赫然一条蜿蜒回旋的伤疤,像是一条大长蜈蚣,牢牢盘踞在一个人脸上。
皮肤照上次在M国见到他时白了点,不过额头还有晒伤的微弱痕迹,好像一个圆圈。
手背上的烟疤烫疤哪去了?
“曼曼。”小麦微弱出声。“我想你。”
声小若蚊飞,掩盖不住嗓音颤抖和情绪上的难挨激动。
“小麦哥哥。”黎姿曼一手捂住嘴,一手往前伸,触到小麦温热的皮肤才敢相信是真的,不是梦。
小麦抬手挡住右脸,黎姿曼拿开他的手,她没有嫌弃他,而是攥住他的手呜咽叮铃。
“你吃了多少苦?你为什么不回家,为什么不回家,我和妈妈在家等你,等你好久了,好久了。”
“不哭,曼曼,我不想看见你掉泪。”
自十五岁之后,黎姿曼再没听过小麦哥哥温温柔柔叫她曼曼了,他声音没变,还如记忆里一样,清脆有力,就像树杈上报喜的喜鹊,带给人希冀的力量。
长相气质也没变,依旧是干净清爽的大男孩模样,除了眼底遍布的浑浑浊气诉说他有秘密故事之外,岁月如流没有对他下手。
黎姿曼想掏出手机给黎盈打电话,告诉她又看见了小麦哥哥,想抱住小麦说想他,想对小麦说出她所有的委屈。
没有他,欺负她的人,多。
所有的指令行为融合,化作紧握他手的力气,不大不小。
“小麦哥哥,你在哪生活?你怎么在这呢?你是刚才躲我的服务生吗?”
她的问题太多了,她想知道他在外吃多少苦,她想保护他,换做长大的她,保护瘢痕累累的他。
“曼曼,你什么都不要问,相信我,我会回到你身边,等我,再等等我。”
黎姿曼怔愣一秒。“什么?小麦哥哥,你在说什么?”
“不要问了,曼曼,等我。”
“你去哪?你在干什么?你告诉我,小麦哥哥,你不要再走了,你和我回家,咱们回家。”
小麦不说话,用袖口轻柔沾去她脸上泪珠后,目光落下,抬手轻轻摸了摸她微微隆起的肚子。
微风不燥,拂过面颊,他身上依旧是舒心沁脾的麦子香,黎姿曼攥住他手的力度紧了又紧。
“小麦哥哥,不走了好吗?”
小麦摇头。“我的曼曼都长这么高了,比十八岁时还漂亮。”
“小麦哥哥,你在哪生活?我…”
咚咚咚。
黎姿曼回头看浴室门,一股极速俊风从她指缝中溜走。
她不用再回头也知道,小麦哥哥又走了…不过没走远…
“曼曼,给哥开门,门打不开了。”
“哥,呜呜…”
孟鹤煜蹙眉紧张,哄拍怀里哭泣的女人。“曼曼?怎么了?”
黎姿曼用口型说。‘小麦哥哥来了,又走了,走了…可能没走远…’
孟鹤煜环顾四周,门紧锁,窗户是开着的,浴室门被反锁,难不成有人趁他洗澡进来了?
黎姿曼攥紧他胳膊摇头,她抬头看他,用眼神交流。‘哥,查不到,他好像…好像在密谋什么…他说会回到我身边,要我等他…他能出现在蓬莱岛,又不说干什么,已经不是个简单人了…’
孟鹤煜眸光深邃,漆黑一点。‘我会处理好,别怕,别怕。’
‘嗯,我猜…让蓬莱岛升温,怕我冷到的人也是他…我以为是你,或者是我哥哥,现在看来不是,应该是小麦哥哥,他在我登岛的时候就注意到我,让服务员给我送来了粉裙子,他不肯光明正大见我,肯定有见不得光的事!’
孟鹤煜擦她脸上的泪,柔声说。“快去洗澡吧,别怕,有我。”
黎姿曼点点头,通过四处飘散的体香,她确定小麦没走远,她进浴室前用了些许力气掐孟鹤煜胳膊,提醒他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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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鹤煜笑出贝齿,他已经赢了,反锁浴室门后耳朵动了动,哗啦啦水声响起,他转身,与小麦正面交锋。
“好本事!”
小麦偏头,示意他去床边说话,孟鹤煜端起一瓶红酒,手掌轻轻拍入瓶底,砰的一声,瓶塞滚到小麦脚边。
小麦弯腰捡起,面无表情向后一扔,正中银杏树最顶端的枝丫树叶。
孟鹤煜轻笑一声,手上动作没停,咕嘟咕嘟,红酒贴壁缓缓倒入海豚型醒酒器,酒香四溢,来回碰撞,暗流涌动。
趁醒酒的空档,孟鹤煜走向酒柜,拿出两个郁金香型酒杯。
他晃着手里的酒杯问。“麦先生在哪高就啊?”
小麦回。“我姓郁!”
“哦,不好意思,我还是随我老婆一样,叫你小麦哥哥吧!”
听见那声老婆,小麦黑沉了脸,猛吸一口酒香压脾气。
孟鹤煜帮他倒了一杯红酒,郁金香型高脚酒杯推到他面前,他介绍。“小麦哥哥,我和曼曼都喜欢杯肚圆润的波尔多红酒杯,今日初见,小小敬意不成意思,尝尝我的醒酒手艺!”
小麦不接酒杯,凝神观察孟鹤煜身上从头到脚散发出的层层贵气,矜贵不凡的富家翩翩公子,成长历程精神物质双富足,举手投足间由里置外流露出的自然松弛感是小麦所无法展现,匹及不上的。
尽管已经植皮整容祛除手背上的烟疤烫伤,却依旧有些胆怯自卑,不敢大大方方的暴露在外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