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若是老百姓连饭都吃不饱,那这世道肯定是要乱的。
倒不是王晨烨圣母,他的灵魂穿越到这个时代来,那必然想过安稳的太平日子。
而且,他现在已经是县子爵位了,手握未来科技,就算和李二换个王爷也不是不行。
别人怕功高盖主,他可不怕,手枪手雷一掏,看谁不服就干谁!
大不了抢了李二的皇位,当个皇帝也成。
手握拼夕夕,什么科技买不来?
冷兵器在热武器面前,连个弟弟都算不上。
武功高又怎样?
一狙击枪弄死你!
周边哪个国家不服?就打服他!一次打不服就打两次,还不服就天天揍你!
实在不行从拼夕夕直接买颗洲际核弹,让他们的土地几百年都寸草不生!
不过,王晨烨也就是想想而已,这年头,当皇帝还不如老老实实当他的爵爷,那朝堂穷的,连耗子去了,都是流着眼泪出来的,没事儿惹那心烦干嘛?
不过,这几日便是土豆和红薯收成的时候了,这俩玩意他本来也是准备送给李二的,现在拿出来,也不知道李二能不能把他的爵位给升两级。
想到这里,王晨烨心里已经打定主意了,中午就去找程咬金,让他去约李二到庄子上看看土豆的亩产是多么的惊人。
“少爷,”秀婷这个时候,小声在王晨烨耳边说道,“我瞅着那个姑娘不错,您看呢?”
王晨烨顺着秀婷所指的方向看去,就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头发乱糟糟的,上面还沾着稻草,身上的衣服也是补丁摞着补丁,但皮肤还算白净,目光清明,两只大眼睛水汪汪的,根本就不像是农户家的孩子。
王晨烨转头问小牙人,“这女孩也是农户家的?”
“哎,”小牙人脸上露出惋惜的表情,走进人群,从里面拽出几个孩子,都是从八九岁到十几岁的样子,六个女孩,“他们几个是蜀南一户行商家的孩子,做了十几年生意,赚下些钱,便在长安城定居了,
可不巧,上月的时候,那行商从江南带了云锦回来,却不想路上遭了贼人,人被杀了,货也被劫走了,可那些货物还未结清货款,货主找上门来,家中值钱的物件和宅子都抵了债,就这还不够,
那行商的妻妾见欠下这么多债务,便都跑了,剩下这几个孩子,也被货主通过衙门卖到这儿了,拿钱抵债了。”
王晨烨皱眉:“又是大户人家的孩子?”
“可不能算是大户,”小牙人将王晨烨请到一边,小声说道,“那行商一妻两妾是三姐妹,也都是从牙行买了回去的,生意做的并不大,这一次,也是遭人设计,才冒险去了江南,我怀疑啊,
那货主就是设计他的人,他那一妻两妾说是带着三个男孩子跑了,我觉着就是那货主将人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