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是在林间行走,可他身轻如燕,健步如飞。
一夜奔波,他并未觉得多累。
但他的神情愈发紧张,不知是不是错觉,他只觉得身后始终有一些尾巴紧紧跟着他,甩也甩不掉。
又疾行十里路。
天空降下了密密麻麻的雨珠。
他全身被打湿,头发凌乱,看起来异常狼狈,气喘吁吁。
显然,他累了,便就是身形动作都慢了许多。
在他视野前方,却是出现了一位斗笠客。
斗笠客样貌他看不清楚,但身材魁梧壮实,很可能是一位习武之人。
而斗笠客身边还有一匹马。
此马个头高大,四肢强健,通体乌黑油亮,这定是一匹良驹。
这一头黑色骏马正低着头,吃着一些斗笠客备好的草料。
“这位壮士,这一匹马不知道卖否?”
伍孚语气恭敬,试图想要买马。
此前太匆忙,又由于官兵、捕快正在全城搜捕,所以他根本就没来得及找上一匹马。
双腿哪有四条腿跑得快啊!
“卖。”
斗笠客声音浑厚有力。
伍孚面容一喜,“百两银票如何?”
百两买一匹马,这价格绝对不算低。
这些年,他行走江湖,也时常为官府缉拿盗贼获取赏银,所以他也积攒了数百两银票为立身之本。
谁知,斗笠客却摇了摇头。
“此乃万里挑一的良驹,非千金不卖。”
斗笠客语气平静。
伍孚都以为自己莫不是听错了?
就这样一匹马,便是良驹,百两银子也绝对不低。
千金?
疯了吧!
伍孚倒是不怒,只是摇了摇头,觉得这斗笠客在胡言乱语。
恰恰就在这一刻。
伍孚脸色剧变。
自他身后林间小道上飞奔而来三道身影。
这三人全都面容冷酷,身体结实,浑身有股肃杀之气。
三人都穿黑衣。
为首一人,乃天胜军百战勇士太史彪,他虎目圆睁,满脸杀气腾腾,怒吼道,“伍孚!你逃不掉!”
其余两位黑衣勇士已左右包抄,准备以夹击之势,取走伍孚性命。
三位黑衣勇士已从怀里取出锃亮的匕首。
伍孚表情没有丝毫惧意。
果然,他身后真有一帮人跟踪。
“你又是何人?”
太史彪没有急于下令动手,而是将目光冷冷落在斗笠客身上。
“过路人。”
斗笠客回答道。
“我三人围攻一人,你不想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太史彪眉头挑了挑,又追问道。
“不想。”
斗笠客摇了摇头。
“算你识趣。”
太史彪语气颇有满意,心中却是在自嘲。
还以为这斗笠客不简单。
那曾想,就是一胆小鼠辈!
“大哥,这就一怂货!”
“路见不平事都不敢挺身而出,毫无血性,枉为男儿!”
立于左右两侧的两位黑衣勇士,满脸讥讽,眼神轻蔑。
谁料想此言一出。
斗笠客那张威严的面孔,涌起怒火,语气森寒。
“尔等鼠辈!也配说我枉为男儿?”
他本不想惹事,奈何这些黑衣勇士当真是在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