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陀镇虽然不大,但地处要塞,许多来往的商队在此停留,带来了繁荣的生机。
温封寒一开始并未答应,但祝筝一句“他一走,队伍里全是她不认识的人,她很害怕。”成功说服了他。
温封寒将有些累赘的祝筝带到了镇上的客栈,开了间客房,就撇下她一个人去办事了。
突如其来的宽松让祝筝精神紧绷又兴奋。
昨夜她细细想了一番。
盛京回不回得去,其实并不是最要紧的。
要紧的是她需要让容衍知道她还活着。
容衍肯定没有那么好骗,不可能随便一具尸体就将他糊弄过去,他那样的脾气,一旦发现有人作假,定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不会轻易作罢。
一天之前,绝望的祝筝想过自己去驿站买马,单骑走也要走回盛京。
先不说路途迢迢她一个人身无分文,怎么可能回去,只一旦脱离了敕西守边的军队,她四处奔波漂泊,和容衍极有可能在路上错过。
所以,她暂时只能跟温封寒呆在一起。
祝筝昏迷了月余,这段时间容衍大约已经找遍了盛京,倘若已经出发在找她的路上,那封寄往盛京的信,便无法再知会他。
当务之急,得想方设法留下线索,让容衍知道她在敕西。
祝筝从手腕上脱下自己的血珀手串,拽开串着的金线,将血珀珠子拆落下来。
一共十二颗珠子,分开装进十二个小布袋里,然后找来一张纸,分成细小的纸条,每张上都盖上小风筝的章,同珠子装在一起。
祝筝拿着珠子,在塔陀镇找到个商队,拿出来同他们议价,商队的人眼劲儿利的很,一眼看出这是御贡成色的血珀。
祝筝装作不懂行的样子,只买了一半的价钱。要少了,旁人恐怕不信这是真的,要多了,就会沦为一场普普通通的交易。
她要让商队的人觉得占到了便宜,才会口口相传,把这件事散播出去。
效仿此法,祝筝一共找了十二个商队,东西南北各不相同,将十二颗珠子全部卖了出去。
卖出去时,她告诉商队,这样的血珀珠子还有很多,只是现在没带在身上。以后告诉别人,只要认准了敕西塔陀镇,还可以再来找她交易。
卖完所有的珠子,祝筝心里空落落的,她不知道这法子管不管用,倘若她和容衍此生再不能重逢,那她就是失去了一件跟他有关的东西。
多想无益,眼下根本顾不上顾影自怜,她得打起十万分精神来。
祝筝回了客栈,把一身粘着的血和泥洗了个干净,抓紧时间补了个觉,好让自己尽快恢复点体力。
不多时,温封寒办完了事回来,见祝筝还在客栈房间呆着,敲门叫她去吃饭。
饭食点了两碗牛肉面,堂倌上面时见着祝筝,眼色发亮地打量了几眼,额外给了一碟小咸菜。
祝筝正好奇这碟黑乎乎的菜色是什么,就听得温封寒凉声说了一句。
“仗着自己姿色过人讨方便,山野里狐狸精尚且不会如此行事。”
这番话初听很难听,细品还是很难听,但难听里又夹杂了那么几个动听的字眼。祝筝很少在骂她的话里听到如此直白的夸赞,一时竟不知如何反应。
她在盛京时招惹过温泊秋,又前前后后婚事几经波折,再加上祖母一向只以为她们姊妹的色相拿得出手,彼时在盛京闹过不少啼笑皆非的丑事。
除了丧门星的名号外,还有许多人说她祝四是个倚颜恃色的草包千金。
她也懒得同不相干的人解释,嘲弄地笑了笑。
温封澜见她这样笑,眼神一冷,似是对她的不知羞耻更是恼火,盖棺定论道,“妖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