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诱之(2 / 2)

夜墨回过神来看了他一眼,反问道:“你还不走?”

三名斩微微一笑,也不在意她的眼神,道:“我是奉都督之命保护小姐的,她在哪我就在那。”

夜墨又看了他一眼,面无表情地道:“好吧,你随意。”说罢不在理他,径自回府去了。

三名斩跟在后面也不吱声,夜墨一直没有看到边与山,心中忐忑不安,急于想去后院,又怕三名斩跟来。

他走了几步停下道:“你不守着沉姑娘吗?”

三名斩知他不愿让自己跟着,便道:“自然要去,不过我想知道你对显将军此去剿匪的看法。”

夜墨是聪明人,三名斩故意将显附指挥到轩羽那里,其结果他早就有了定论,反过来问自己,也只不过是想证实他自己的想法。

“我说过唯小人难养,你已经明确自己的想法,何必来问我?”夜墨道。

“他们并非想劫持小姐,应该还有其他目的。”三名斩推测道。

“你不是说,他们目的是都督吗?”夜墨不想和他多议,言多必失。

“果真聪明。”三名斩突然贴近她悄声道:“豆豆不是你府内的丫鬟吧。”随即撤身正色道:“休息了休息了。”说罢转身往东垮院走去。

夜墨看着他的背影琢磨着他问的那句话,似乎在这之前他问过一次,看来他也觉察到豆豆有些可疑了。

夜墨不在理会此事,关于司颜与豆豆她早已心存戒备,这对主仆看似温柔乖巧,可是过于的乖巧便让人怀疑了。

她见三名斩进入东垮院,便朝后院走去,走过那条幽暗的甬道进到后院,原先夜不闭户散人食客遍布的偌大院落,此时落了个清净凄凉,不过此时看来倒是好事了。

麦子与夜峰见他到来,知道前院的事情已解决,但麦子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声:“那瘟神可是送走了?”他口中的“瘟神”自然是显附。

夜墨点了点头,见众人都在,心中不安终于放下,边与山一旁气鼓鼓的,似是又在和谁呕气。

玉龙微微一笑道:“是为师抓他回来,他自然恼怒。”

原来边与山越上房脊,便被暗中的玉龙截获,把他又带回后院。

“多谢师傅。”夜墨道。

“你处理吧,我先歇着了。”

玉龙不太爱管这些琐碎之事,相信夜墨会处理好的,便起身离开了。

夜墨送走师傅,不由回头看了看寒慕与边与山。

夜峰道:“慕兄只是看到仇人心绪难宁,这会已经好了。”

边与山接过道:“原来寒大哥也有血海深仇,不是今天之事,我还以为你是朝廷的爪牙呢。”

夜墨对他道:“在这府里的人,哪一个与朝廷没仇,你以为只有你才心痛吗?”

边与山一愣,的确,他一直以为自己就是苦主,没有人知道他心中的悲愤,看来他的想法是错的。

“少主,我先去前院与成叔照应一下。”夜峰对夜墨道。

夜墨点了点头,这府中上下幸亏有夜峰,否则成叔怎能忙的过来。

夜峰离开了后院,屋中只剩下了他们四人。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麦子看着边与山问道:“你们祖上没有留下护宝遗言吗,比如宝物的主人地址或信物。”

“有,我爹临死时告诉我一首诗,并说见到玉蟾蜍便把《长生诀》交给对方。”边与山道。

“玉蟾蜍?”寒慕突然问道:“是不是通体雪白两眼血红,能解百毒的奇物?”

麦子连忙点头脸色略带惊奇地道:“你怎知道?”

一旁的夜墨不用寒慕说,他为何知道玉蟾蜍这种奇物,当年自己为了感谢雪姑救她之恩,将身上的玉蟾蜍留给了她,那时寒慕就在雪姑身边。

寒慕感慨地道:“时隔多年,我一直在寻找她。”

此时不只是麦子心怀疑虑,就连边与山也惊疑地看着他问道:“寒大哥在说谁,难道你找的人也和这玉蟾蜍的主人有关?”

寒慕点了点头道:“当年她留下了玉蟾蜍孤身一人走了,那时她还是个孩子,身上还有伤。”

边与山忍不住道:“难道那小女孩就是我要找的人?”

寒慕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道:“我想也是,还有她手里除了那枚玉蟾蜍还有一本幻音功的秘籍。”

“对,就是它。”边与山不仅喊了起来,兴奋地道:“我爹临死前说过这个名字,‘幻音功’是‘长生诀’的上半部,快说它的主人在哪里,快告诉我。”

看他急不可耐的样子,麦子不屑地道:“你身上无半点纸墨,竟敢说有长生诀。”

“不见主人,我凭什么拿出来。”边与山说到这里有些忿忿地道:“那老头把我掳来,不就是为了长生诀吗,他心怀鬼胎被我识破才一走了之。”

“兄弟,封贤达限夜兄半年的时间找到这本秘籍,若找不到便被问斩,难道兄弟见死不救?”

寒慕知他秘籍藏于哪里,介于他们护宝一族的赤胆忠心不便说出,只是一旁问道。

边与山看了他一眼,道:“我族因这秘籍被阉贼所灭,怎可忘了这血海深仇,岂能用这秘籍去救他的女儿,既然如此当时我族又何必为此全部丧命?恕我难从命。”

麦子还要说,却被一直没有出声的夜墨拦住,道:“既然边兄弟不答应,还是在想其他办法吧,不急。”夜墨不再说话走出了房屋。

麦子恨恨地指了指不为所动的边与山,道:“你好自为之吧。”说罢跟了出去。

夜深,风起。

“闹了一夜了,各自休息吧。”夜墨在院子里道。

他与麦子走过漆黑的甬道,心中在想显附此去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是扑空还是被捉弄,明天就会见分晓吧。

上一页 书页/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