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尸体(1 / 2)

九年前的一个冬天的夜晚,寒风呼啸,雪花飘飘。

一个偏僻的小县城的歌厅内,灯光暗淡,几十对红男绿女借着酒劲,的士高的音乐在疯狂的扭动着,和屋子外面的寒冷的天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屋子内热气腾腾。

“你就像那冬天的一把火,熊熊的火焰温暖了我的心窝。”舞台上,一个长头发的青年人在忘情的唱着《冬天里的一把火》,一曲唱罢,掌声如潮,有人在高喊:“再来一首,再来一首!”

舞台上的男青年含泪微微鞠躬,他微笑着,享受着听众给他的掌声和祝福,好像真的是一个港台明星一样。

在这座只有几十万人的小城里,谁都知道这个年轻人的名字,李春明,他就像春天明媚的阳光,用歌声温暖着小城的年轻人。很多年轻人都视他为偶像,在这种偶像光环的笼罩下,李春明也早就把自己视为偶像明星。

为了唱歌,李春明放弃了一切,十八岁辍学,本来可以高考考上好的大学,有着美好的前程。可是李春明特别喜欢唱歌,他攒钱买了一把二手的吉他,开始在客厅驻唱。

他的父亲可是气疯了,几乎和他断绝了父子关系,在老一辈人眼里,只有读书才是正路,唱歌就是旁门左道,可是,李春明铁了心,每天在歌厅唱歌,慢慢的,他成为了小城家喻户晓的明星,很多人慕名而来,就为了听李春明的歌,他也沉浸在这种被众星捧月的岁月里。

为了使自己的名字与艺术更加的接近,他把父亲给他的名字弃用了,改成了现在的名字“李春明”,并且到派出所改了身份证。

此刻,李春明正在舞台上激情演绎,没想到,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会彻底改变他的人生。

到了午夜,气氛越来越热烈,这个时候是歌手和粉丝互动时间。

一个身材苗条,面容姣好的女孩子,一手捧着鲜花,走向了李春明。她在众目睽睽之下,拥抱了李春明,并且献上了热吻。

这个女孩子的名字叫颜玉,也是小镇上一个家喻户晓的明星人物,当然,她的知名度来源于她的美貌,因为美,所以平时显得高傲冷漠,追求者众多,可她一个都没看上。

她看得上眼的,是一无所有但多才多艺,英俊多情的小镇歌星李春明。

颜玉当众向李春明示爱,惹恼了当地的一个小混混,这个小混混一直对颜玉垂涎三尺,但是摄于颜玉的哥哥是当地的警察局长而不敢下手,如今,眼看自己喜欢的女人向着一个歌厅的男人送花,并送上香吻,小混混万念俱灰,将一腔怒火发泄在李春明身上。

美人献上香吻和鲜花,李春明心花怒放,欲仙欲死。唱完最后一首歌后,他主动的邀请颜玉跳舞,这一对金童玉女,成了当天舞池中的焦点,他们沉浸在彼此的欢爱和喜悦当中。

正当他们沉浸在快乐之中时,李春明感觉到了背后一股浓烈的酒味,回头一看,一个酒气熏天的光头男正红着眼睛看着自己,还没等李春明开头,光头男朝着李春明的肚子就是一拳,李春明还没反应过来,又是一记重拳砸在了他的脑袋上,鲜血顺着李春明的脑袋流了下来,颜玉认识这个混混,看着这混乱的场面,一时不知道如何是好,

李春明挨了两记重拳,终于反应过来。刚开始,他还以为这个光头男是粉丝,李春明愤怒了,开始了反击。

他长得很高大,唱歌很不错之外,打架也是一个好手。

他擦干净头上的血,跟光头男对打起来,拳头和脚不停的击打在光头男身上,很快,光头男不是李春明的对手,脸上和身体上全部都是血。光头男借着酒劲,拿出了一把水果刀。这把刀不是很长,但捅死一个人绰绰有余。

还没等光头男刀刺出,李春明抬脚踢向了他的腹部,刀本来在光头男的手中,没想到刀转了方向,正好刺向了自己的胸部,幸亏光头男命大,这一刀没刺死自己,李春明因为打架斗殴致人重伤,被判了重刑。

李春明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歌唱生涯,也告别了美女颜玉,开始了若干年的牢狱生活。

不过,在狱中,李春明也没有放弃自己的明星梦,他只要有时间就会练习自己的歌唱技巧,刚开始,管教民警也了解李春明,也很欣赏李春明的才华,因为在监狱中表现较好,李春明在监狱中屡获表扬,减刑出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