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路明非和阿米尔骑着马回来的时候,太阳已经降到山脊线下。
糙汗阿米尔,对路会长那神乎其技的枪法惊为天人,如果不是语言不怎么通畅,大有拜师学艺的势头。
山里没有信号,吃过饭,路明非又通过卫星电话,和陈雯雯他们通话处理今天的事务。
当杂事告一段落,天也完全黑了下来。
路明非回到寄宿的房间,缓缓地将那柄全村最好的刀,拔出皮质刀鞘。
这柄刀所用的工艺,和一般农具并没有什么区别,就只是铁匠打出粗形,然后开了刃。
什么修型粗磨精磨,都是不存在的。
才买来的时候切菜都费劲,还是路明非昨天在磨石上把它磨快的。
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山区,搞把勉强能用的武器都很困难。
对于现在已经能短时间进入时间零五阶(32倍)领域的路明非来说,手枪之类的武器,并不如一把趁手的短刀好使。
十步之内,他的速度甚至比肩手枪弹。
路明非试着挽了几个刀花,又对着空气大力劈砍了几下。
稍微适应了这柄武器,他便拉开架势,和想象中的“敌人”对练起来。
他一开始的假想敌是师兄,但房间太小,以楚子航大开大合的战斗方式,路明非应对起来一个不小心就得把樯给拆了。
路明非又在脑袋里勾勒出了另一个假想敌,他不知道她真正的名字,只记住了她那一手出神入化的迅捷剑。
在刹那的加持下,她甚至能和时间零领域内的路明非对拼。
借助那柄长度接近150公分的炼金迅捷剑,更是将路明非逼得连连后退。
在两方的速度对等的情况下,冷兵器真就一寸长一寸强。
‘她’不讲武德的,把斗篷甩向路明非。
在那场真实的对决中,路明非吃了没和欧洲老流氓对决过的亏,差点被戳穿腰子。
但他这一次不退反进,反而借着对方扔来的斗篷的掩护,急速将两人的距离拉近,格开她下劈的剑,将刀横在她白皙的脖子上。
一个照面便取得了胜利?
并不是。
之所以这么容易,完全是因为假想中的她过于死板。
他在脑袋里假想出来的楚子航就很多变灵活,那是因为他和他对练过的次数足够多,而那个持迅捷剑的法国女孩,路明非就和她打过一次。
路明非的剑术说得好听点叫集百家之长,难听点就是啥也不精。
不光有着剑道和击剑这种体育项目的影子,朝着对面的剑峰扑击,置之死地而后生的风格,像极了华夏古代,权贵从小培养的死士(人类)。
他们往往从小就与社会脱节,被洗脑灌输了以主人至上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