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第三位是姓李,是并州晋阳人,家中是卖酒的。
他家的色泽清澈透明,散发着阵阵酒香,喝起来回味无穷。
他家的酒不仅仅在并州卖,而且还卖往其他州郡,其中草原人最是喜欢。
凭借着卖酒这个行当李家赚了不少钱财,他们把赚来的钱买了不少商铺用来卖衣服首饰什么的。
还请来一些师傅开起了饭馆酒楼什么的,李家定价合理,不因为自家的酒畅销就随意涨价。
因此路过的也总想尝尝他的酒所以每天都络绎不绝的,倒是多了不少人气。
但是有一群害群之马总是不想给钱想要白嫖,总是赊账,说了几回就拔出长刀亮了亮,李家也不好说什么。
但是李俊心中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那些人付出代价。
他拿出一大笔钱财通过捐钱的形式买了一个官是校尉管理着一万人,然后把他们抓起来拷问,最后绳之以法。
他把守边城总是只防守不反击,草原人总是嘲笑他胆小如鼠,大大方方的来掠夺一番后,又光明正大的走了仿佛就是来自己家一样。
上面的人听说这件事觉得他怯战是个懦夫于是想换掉他,但是帮他捐官的人却觉得虽然损失了一些物资,但是人却没有什么损失就是立功了。
于是惩罚也就不了了之了。如此过了三年,那些草原人胆子越来越大,越来越贪婪,常常孤军深入,而不把官兵当回事,军队杂乱无章,毫无秩序。
李俊见时机成熟于是领兵出征大破敌军十万人,草原人狼狈逃回草原十余年不敢南下。
皇帝听闻君心甚悦,命其为将军,赐南乡城侯,统兵五万,土地八百亩,宅院三十所,丝绸五百匹,奴仆五百人。
大将军不在并州的时候常常是他代为处理军政事务。
他常常处理的十分妥当,大将军经常夸赞他有大将之才,日后必能成就一番事业。
他却认为自己还需要多多历练,没有因为这次胜利就骄傲自大不可一世。
右边第一位是位姓赵的侯爷。
他曾经在天下大旱蝗虫四起,百姓颗粒无收尸横遍野的时候拿出家族储存已久的粮食,捐献了数千万石粮食。
皇帝感念他的功德于是封他为侯,虽然没有官位没有兵权,但是地位也很显赫,百姓也交口称赞。
他不甘心只做个有名无实的牌位,于是就参军报国了。
刚开始还很不习惯,看见刀光剑影,鲜血直流,遍地都是死尸,跑到一边扶着树干肚中仿佛翻江倒海一般止不住的吐了出来。
但是渐渐地他也习惯了下来,拿起手中武器杀了起来,虽然动作不熟练,但是比刚开始要要好的多。
四周的人因为他灾年献粮对他很有好感,当他打不过的时候总是出手相救,在战场上历练了几个月,他的体格也渐渐壮硕不复往日弱不禁风,砍起敌人来游刃有余,古铜色的皮肤象征着一名勇敢的战士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