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黑色休闲西服,提着一个公文包,在做金子初的时候带来的习惯,它今天在脸上架了一副眼镜,行走在街道上,就像一个普通的上班族。
昨天晚上趁宿主睡着的时候,它就已经过来弄好了它的身份证,皮肤不一样,姓名自然不能用金子初,寻求了宿主的意见,它在这边叫金亦南。
来到银行,一身职业装的大堂经理迎上来,“先生您好,请问办什么业务。”
金亦南单指推了一下镜框,“开户,兑黄金。”
大堂经理低头看了看男生手上坠到有点轻微变形的公文包,心里估算了黄金量,脸上保持职业微笑,“好的,请随我往这边来。”
它这次一共带了3公斤金条过来,换算了纯度和国际金价,79年国际金价是309美元/盎司,它带的这些总共兑换了24万港币。
金亦南在这边开了户,全部存进个人账户,离开银行的时候,公文包轻轻松松,少了重物,多了一张银行卡。
接下来,它又陆续去了几个不同的街区,在不同的银行开户,分别兑换美元、英镑和黄金。
一天跑下来,它一共开了六户,每家银行平均存款25万,之后它又去证券公司开了户,但它此时并不急着去买股票。
在日落西山之际,它来到一家房产中介。
金亦南推开玻璃门进去,“你好,康乐广场附近有公寓嘛?”
正打算关门下班的中介业务员看到来人,在挣钱和下班之间纠结了一秒,果断选择挣钱。
“有的,请问您是租还是买?心理价位和要求是怎样的?”
金亦南进来的时候晃了一眼门外贴的宣传单,本来计划租一套公寓过渡一下,等股市挣了钱再给宿主买半山别墅,而且现在正式房价上涨的时候,要买的话,性价比并不是很高。
但是现在改变了想法,先买一套房子,无论大小,宿主应该都会开心吧,晚上还能带宿主出来吃宵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