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巴郡义兵,锦衣青年(2 / 2)

只是相比与数以万计的叛军,各地的义兵属实是杯水车薪,无法抵挡叛军的浩荡攻势。

“曰你仙人板板呦,这群贼子咋还越杀越多噻?”一个身材魁梧的锦衣青年怒道。

话音刚落,这青年便手持战刀将上前的两个叛军士兵砍翻在地。

说话之人身长八尺,虎体熊腰,眼神明亮,干练利索。

只是头上斜插的鸟羽和身上挂着的铃铛使他看起来有些吊儿郎当,从而影响了其原本英武的气质。

“大哥,你为啥子还管他们叫贼人?咱们不就是贼么?”其同伴笑问道。

“那老子管他们叫锤子?这群瓜娃子才是贼,咱们不算!”放荡不羁的锦衣青年随口道。

“跟这帮短命鬼比,咱们干的那算个啥子?”锦衣青年的言语之中充满了对叛军的鄙夷。

“明个儿得再招些人才行,否则哪里杀得完噻?”其同伴砍倒了一个叛军,随即出言道。

“这是什么批话?这功夫老子去哪给你招人?”闻言锦衣青年翻了翻白眼。

“回头咱们得去外地避避风头了,杀了这么多瓜娃子,再不走肯定要糟。”锦衣青年说道。

“去哪避风头?这到处都在打仗。”其同伴问道。

“到时候再说,实在不行便去幽州投都亭侯,除了远点没别的毛病。”锦衣青年想了想说道。

(川普水平有限,有本地的兄弟可以评论指正。)

(将来这家伙跟张八百一起袭营,兄弟们觉得这节目效果怎么样?)

……

冀州,钜鹿。

前几日,见冀州各处的黄巾都被清的差不多了,刘煜便直接把大营迁到了一处临近水源、地形平坦之地,此处广宗只有百里之遥。

刘煜派出重兵把守各处要道,企图将广宗彻底变成一座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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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刘煜将随行的夜不收和锦衣卫全都派了出去,紧盯黄巾动向,以防来犯。

不仅如此,负责拦截过往信件亦是刘煜派出夜不收和锦衣卫的原因之一。

一旦截获了情报,刘煜便能掌握先机,此乃致胜的重要先决条件。

这日,闲来无事的刘煜来到校场上观看亲兵卫队训练。

亲兵营的训练方式与其他士兵截然不同,刘煜提供一些现代的理念作为参考,并叫张辽等将加以改良,最终形成了这套与众不同的训练方法。

所谓特殊便是有其独到之处,可这种训练方法并不是适用于推广全军。

亲兵营的士兵吃的好,用的好,体格也好,寻常士兵照这个练法早就散架了。

简单来说,其训练方法便是融入了现代理念的改良版魏武卒。

魏武卒的选拔方式如下:

凡能身着全副甲胄,执12石之弩,背负矢50个,荷戈带剑,携三日口粮,在半日内跑完百里者,即可入选为“武卒”。

除此之外,负重跑、障碍折返、俯卧撑、仰卧起坐等科目都是亲兵营的家常便饭,

不仅如此,在“末位淘汰制”的鞭策下,每名亲兵都不敢洋洋得意,掉以轻心。

否则一旦被挤出了亲兵营,待遇下降事小,颜面尽失才是最让人无法接受的!

就这样,经过长年累月的苦练,刘煜如愿以偿的得到了一支行令禁止、训练有素的精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