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又是搞钱的时候(2 / 2)

明末野心家 君子于役 1273 字 2个月前

就在两人从总理府里去以后。

郭绍坐在桌案前,手指不停的拍打着桌子。

即便葡萄牙这些大怨种真的被自己忽悠的愿意支付六百万两白银。

但剩下的四百万两银子从哪出?

国库里面现在一个子都没有。

自己跑哪去搞钱呢?

郭绍很疼痛!

大明的钱袋子在江南,但江南是史可法的地盘。

史可法除非疯了才会让郭绍在他的地盘收税。

除了江南,湖广那边的税收情况也还可以,不过很遗憾湖广也不在自己手里。

大明剩下的地盘,巴蜀连年战乱,关中贫瘠,中原连遭灾情。

郭绍的税收主要来源都来自自己的基本盘山东,但山东这个钱袋子带来的钱,也就仅仅够维持禁军的开支。

当然,郭绍也可以选择在山东加税。

郭绍在山东采取的税法,是十税二三。

意思就是老百姓交上来的税赋,十成里面官府要抽2至3成。

郭绍治理山东的时候,为了避免有官员收取苛捐杂税,下令从此以后交税,统一使用白银。

百姓在没有现银的情况下,可以将手头的粮食或者货物变卖,然后折算成白银交税。

小主,

这个折算过程中,会产生一些损耗。

明清两朝,都会将这些损耗的白银充公(其实是揣进自己腰包)。

这种现象一直到雍正年间才被禁绝。

郭绍则提前下令,火耗银四五分账,意思就是官员可以拿四成,自己拿五成,剩下的一成冲入国库。

至于为啥不直接把所有钱全充进国库,郭绍手下的那些人也要养家糊口。

大明的俸禄出了名的低,郭绍想要手下人办事,不给甜头也是不可能的。

郭绍自己拿走火耗银的五成,则是为了避免一些贪官,将收进国库的那份银子揣进自己腰包。

毕竟整个大明还没人敢截胡郭绍的钱。

郭绍会把到手的五成银子再转入国库,这样即便是再坏,火耗银的一半也能冲进国库。

当然了,这笔钱并不多一年也就能挣个几十万两银子。

没办法,郭绍地盘就那么大,一个省要是能像雍正那样省出几百甚至上千万两白银,那可真有鬼了。

但俗话说蚊子再小也是块肉。

言归正传。

郭绍就连火耗产生的银子都没放过,但也没考虑过加税,无他,老百姓本来就是穷鬼刮不出什么油水。郭绍的主要钱财还是通过和外国人做生意赚的,老百姓交上来的税其实只占总税负的40%多一点而已。(这个占比其实也不小)

在这种情况下,郭绍也不会选择贸然加税,破坏自己多年制定的政策。

“看来得想个别的办法搞钱了!该想什么办法呢?”郭绍摩挲着下巴沉思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