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朝堂(1 / 2)

鳯来仪 浅醉笙歌 5781 字 1个月前

晨曦初露,红日薄发。

皇宫前,一辆马车停在门口。少时,一个身穿宫服的婢子从宫中走出。门口的侍卫见了,刚准备伸手阻拦,婢子便从袖中拿出一块牌子,侍卫行了一礼,便不再阻拦。

婢子走的近了,才看清样貌。一张白色的小脸上两道好看的柳叶眉,一双圆眼黑眸,似一汪清潭中点缀的黑石。

这婢子正是秋梦瑶身边的九儿。赶马小厮看到九儿,跳下马车,在一旁恭恭敬敬禀报道:“公子,宫里来人了。”

车帘被掀开,胡嘉身着一袭素衣,披着一件黑色斗篷从车上下来。

九儿走上前行了一礼,“大皇子,请吧!”

语毕,胡嘉在九儿的带领下,顺利进了皇宫。

申时时分,太阳西斜,炎热的夏季渐渐凉快了些

吱呀——

房门被打开,裴焕身着一袭黄衣走出了房门。

他走过庭院,穿过游廊,来到大街上,穿过长街,转弯到小巷深处。

周铮身穿一袭黑衣,在此处等他多时了。

裴焕见到周铮后,急忙问道:“你要我做的事,我已经帮你做了。解药呢?”

周铮当然知道,裴焕背叛了裴嗣音,裴嗣音和裴子衿将不再视他为亲人。

如今的裴焕已威胁不到任何人,所以裴焕在周铮眼中,也没有了利用价值,他现在只是一颗弃子。

但一颗弃子如果活着,日后可能会成为威胁,虽然裴焕活着,能威胁到周铮的几率不足百分之一,但周铮是个宁可错杀,不可放过的人。

他为了万无一失,只有毁了弃子,周铮才能心安。

周铮从袖中拿出一个小白瓷瓶随手朝裴焕一扔,裴焕凌空稳稳接过。

裴焕虽做了许多对不起裴嗣音的事,但裴嗣音说到底还是自己的亲妹妹。

裴焕心有愧疚,他还是忍不住替裴嗣音求情,“周公子,裴嗣音毕竟是个柔软女子,她手无缚鸡之力,对你们构不成威胁。所以,请你们利用完她后,就留她一命。”

周铮讥讽道:“裴焕,是你亲手将裴嗣音送到我手中的,事情做都做了,还装什么假慈悲?”

周铮一句话如一把锋利的尖刀刺入了裴焕的心。

是啊,事情做都做了,后悔有什么用?不过是假仁假义罢了。

裴焕苦笑几声,他伸手打开瓶盖,从里面倒出一颗药丸,含在嘴里,吞咽下肚。

“唔!”

不消片刻,他只觉腹痛不已,翻江倒海般的疼痛令他嘴里不住呻吟。

“噗!!”

裴焕一口鲜血喷涌而出,裴焕痛的五官扭曲,嘴里流出源源不断的鲜血,他哑着嗓子,质问道:“你给我吃的是什么?”

周铮转身,边走边一脸满意的笑道:“要你命的毒药。”

周铮语毕时,只见他纵身一跃,已不见了人影。

只留裴焕因疼痛而瘫倒在地,裴焕痛的汗流浃背,心跳加速。

他的身体在不住痉挛,待他痛感消失时,他全身已无力气,他平躺在地面望着湛蓝的天空。

此刻他才明白,原来自他服下毒药的那一刻起,他的结局便必死无疑。

人都说,贫寒休要怨,富贵不须骄。善恶随人作,祸福自己招。

裴焕今日的下场是他自找的,如果不是因为他那颗善妒的心,他也不会是今日的下场。

裴焕哽咽着嘴里的鲜血,他此刻心里满是愧疚与自责,他用尽全力吐出五字,“嗣音,对不起!”

裴焕语毕时,他只觉全身已无知觉,裴焕合眼,再无生气。

今日七月一号,是胡岳六十二岁的大寿。

戌时,大殿上的宴席正式开始。

灯火通明,歌舞升平。鸣钟击磬,琴瑟铿锵。

朝中诸位大臣,身穿官袍来皇宫为胡岳贺寿。他们纷纷献上自己带的礼物后,再按一早为他们备好的席位就坐。

一旁不起眼的席位上,坐着一个女子,名为慕容。

慕容一袭白衣清逸脱俗,裙幅褶褶如冷月的流光四处回转。她化着淡淡的桃花妆,额间一点朱砂红,眼如水杏,眉似新月,鼻如琼瑶,唇如激丹,齿如齐贝。

别看慕容坐在后排不起眼的位置,但他的夫君却是除梁斌外的第二个杀神——冷云。

慕容的夫君名冷云,生于胶州,本是平民,但因房岭举荐,从而被胡岳看中所提拔。

冷云的父亲鲁九是个酒鬼,喜欢赌博,母亲冷月是个舞姬,长的花容月貌,美若天仙。

承兴十年春,鲁九在赌坊里赌博时,一次赢钱后,就在晚上跑去了胶州最有名的青楼——醉仙楼去一掷千金。

那日晚上,冷月像往常一样,穿着华贵艳丽的衣服,化着妖艳动人的妆容,在醉仙楼一楼跳舞弹琴。

只见她舞姿优美,身段柔软,一双玉臂,柔若无骨,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足点地,步步生莲,衣裙在她的摆动下,裙裾翻飞,一举一动,引人垂涎,一颦一笑,勾人心魄。

远远看去,真真像是个浑然天成的尤物,勾的人忍不住心生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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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冷月的出名舞,便是他会响屐舞。

冷月每次跳响屐舞时,总是脚穿木屐,裙系小铃,在婀娜优美舞姿中时,木屐踏在木板上,发出沉重的“铮铮嗒嗒”回声和裙上小铃清脆欢快的“叮叮当当”声相互交织。

冷月每每跳响屐舞,总是会将醉仙楼引得人满为患,观众拍手叫绝。

当鲁九走进醉仙楼时,看到冷月清冷出尘,冰清玉洁的气质和那张艳而不妖,美艳绝俗的脸,鲁九只是看了一眼,便被他迷了心智。

青楼妓院,只要交钱,就能和楼中女子春宵一度,冷月自然也不例外。

于是那一夜,两人在榻上颠鸾倒凤,交颈缠绵,直到后半夜,才沉沉睡去。

鲁九自知自己是个赌鬼,还好酒,他虽然很迷冷月的美色,可为冷月赎身实在太贵,所以他放弃了,自那一夜后,他离开了醉仙楼,又去过那四处流浪的日子。

但那一夜后,冷月有了身孕。

这是冷月的第一个孩子,她为了保下这个孩子,用自己积攒了大半辈子的积蓄交给了老鸨,这才换来了孩子一命。

冷月十月怀胎,生下了冷云。

老鸨见冷云是个带把的,她当时气的差点将冷云摔死,毕竟,青楼只收妓女,男孩对青楼而言,不仅无用且还是累赘。

但在冷月的极力相护下,她还是保住了冷云。

冷云从小是在青楼长大的,但他被冷月呵护的极好,再加上冷月容貌出众,生下冷云时,自己也不过二十岁,正是大好年华,所以,冷月因拼命接客挣钱,这才给自己和冷云过上了好日子。

冷云自打出生就继承了母亲的容貌,从小长的雌雄莫辨,俊美无涛。

再加上他是在妓院里长大,从小就跟一群爱擦脂抹粉的女人混在一起,所以越长越大的他也因被这群女人渲染,从而更加注重自己的身形样貌,穿着打扮。

有冷月的庇护,冷云小的时候是自由的。

冷云从小就对读书习武有着浓厚的兴趣,冷月察觉到这一点后,为了能够让冷云更好的学习,她努力的靠这行挣钱,只是之后与人做皮肉生意时,他都会提前喝下避子药。

承兴二十五年,冷月三十五岁,容颜已不复当年。

再加上,因十五年的长期接客,她的身体早已透支,她的身上染了许多疾病,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她年年都在咳血。

冷月也曾请过大夫为自己诊治,大夫说,“娘子的病,是久病成疾,现已病入膏肓,药石无医。”

冷月闻言,心中便知,她老了,对老鸨而言,已没了任何利用价值,如今她这身子,随时会死,所以,她想在临死前,帮冷云逃离青楼,这样冷云才能彻底自由。

冷月差人送走了大夫后,便在承兴二十五年秋天的一个午后,冷月以带冷云外出游玩为由,将冷云带到了一处山上。

那一日,满山枫树,枫叶如火,在艳阳的照耀下,红的刺眼。

十五岁的冷云穿着一袭鲜红色的衣袍,在山林间无忧无虑的四处穿梭。

冷月叫住了冷云,那是冷月第一次对他及其认真严肃说道:“云儿,你长大了,就不要再回青楼了,那不是一个正常的男子该待的地方。你如今文武双全,将来定会有一番大作为的。”冷月从袖子里拿出一袋圆鼓鼓的钱袋子塞到冷云手中,“以后就不要再跟着娘了,不要再进青楼,拿着这笔钱,等你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后,再来这青楼接娘回家,可明白?”

冷云从小读书,他自然能理解冷月的意思,他不可置信问道:“娘,你这是什么意思?您不要我了吗?”

殚竭心力终为子,可怜天下父母心!

这世间哪有当娘的不疼自己的子女?可是冷月也是没有办法,他若不把冷云送走,让冷云继续留在青楼,那等自己一死,无人护着冷云,那不知冷云还要遭受什么样的折磨?

冷云一咬牙狠心,她微微点头,“是,我不要你了。冷云,你对我而言,不过是个累赘,我养你到十五岁,仁至义尽。”冷月欲言又止,她压下心里的痛,声音如冰,“冷云,顺境修力,逆境修心,顺境毁人,逆境成才,你如果一直跟着我,每日过着舒坦日子,将来也不会有太大出息。所以,别跟着我了,你自己去这天地间闯吧,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日后活出什么样皆是你自己的造化。当然,若有朝一日,你功成名就,不必来青楼找我,你自己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

冷月语毕,转身就头也不回的离去。

身后传来冷云撕心裂肺的哭喊和哀求,冷云哀求冷月不要走,还一个劲的发誓,自己将来定有出息,可冷月就是强装镇定,但心里已经痛的溃不成军。

钻心刺骨的痛让冷月病情加重,她只觉一口鲜血涌上了喉间,但她还是强行将血吞入腹中。

冷月为了不让自己露出破绽,她脚步加快,很快就走的无影无踪。

冷月走后,冷云没有去青楼找冷月。

小主,

流落街头的她后被一个大她五岁的女孩收养。

女孩正是慕容。

慕家祖上也曾是名门望族,后来落魄了。

慕容的爹娘皆是平民,他们在慕容十岁的时候,因贫穷养活不了慕容,所以就将慕容抛弃在茅草屋里,他们自己出去讨生路,留下慕容一人在那间小小的屋子里自生自灭。

十岁的慕容是靠吃百家饭长大的,十五岁的慕容就开始自己种地种菜,自己养活自己,十八岁的慕容才去胶州镇上找了个卖布的工作,养活自己。

二十岁时,慕容遇到了无家可归的冷云。

慕容收养了冷云,让冷云住在了自己家里。

冷云的性子虽然喜怒无常,性格乖张,但因从小住在青楼的原因,他的一张嘴油嘴滑舌,甜言蜜语张口就来,但谁若是在言语上刺痛了他,那他说话便是字字见血,句句诛心。

冷云在青楼生活时,因自己的弱小,他不敢和老鸨起正面冲突,但他骨子里却是个不服输的性子,他深知蛟龙未遇,潜水于鱼鳖之间;君子失时,拱手于小人之下的道理。

所以他能屈能伸,更能隐忍。

冷云在慕容家住的前半个月里,他为了能让自己有个住的地方,在慕容家时,他做事无比勤劳,他知道慕容挣钱的不易和辛苦,所以,他住在慕容家时,吃穿用度方面,无比节省。

冷云住在青楼时,在冷月的照顾下,他十指不沾阳春水,再加上书上写到,君子远庖厨,所以他从未进过厨房为谁亲手做过一顿饭。

但此刻他为了能留在慕容家,他不惜走进厨房,尝试着去给慕容做饭菜,好让她每日收工到家后,就有热饭热菜可以裹腹。

二十岁的慕容没经历过世间险恶,所以他对冷云的好也是真心实意,慕容在见到冷云的第一面时,他看冷云穿着华丽,举手投足间,贵气十足,便误以为他是哪个有钱人家的公子,不甚与家人走散,所以才被困在了街上。

慕容为了不委屈冷云,她尽自己一切所能,在衣食住行上,尽量给他最好的。

慕容一直以为,冷云在她那住不了多久,就会被家人接走,但她没想到,冷云一住就是五年。

五年后,冷云二十岁。

承兴三十年,意气风发,年轻气盛的冷云离开了慕容家,选择了参军。

而冷云选择参军是因为他在十五岁时承诺过冷月,他将来一定会有出息。

冷云在离家之时,曾承诺过慕容,待自己功成名就,定会回来娶她。

只可惜啊,待冷云功成名就,慕容早已嫁给他人。

承兴三十年,南陌的元桓帝去世,南陌新上任的君王萧瑾年也只有十三岁。

主少国疑,大臣未附,百姓不信。

整个朝野上下人心惶惶。

而这时只有明征和季黎两人对新帝忠心耿耿,可是这两人不管如何向萧瑾年表忠心,也抵不过萧瑾年身侧太监陈浩随随便便的一句话。

顺德元年,古月派房岭率兵二十万攻打南陌,南陌的满朝文武听闻此事,全部沉默,不发一言。

只有明征和季黎站了出来,季黎主动请缨,带兵十万出去应战,而明征则是坐镇后方,在季黎出征打仗时,为他制定作战方案送到前线交给季黎,还派人筹措粮草,确保季黎在打仗时能有充足的粮食。

两人一文一武,倒是配合默契,在季黎的英勇作战中,房岭的军队被打的节节败退,溃不成军。

只可惜,房岭军队里有一个叫冷云的小兵,武功高强,谋略过人,他仅凭一己之力将整个战局扭转。

当时,房岭手中还剩不到八万兵马,而季黎却也只损失了两万。

八万对八万,势均力敌。

当战鼓擂起,号角吹响时,又一轮战争开始。

冷云见房岭浑身是伤,便在征战时,主动挑战了季黎。

烈日当空,艳阳高照。时有疾风呼啸,黄沙涌起。

只见冷云亮出一把长剑,亮如霜雪,剑身锋利。

冷云身姿矫健,纵身一跃,长剑凌空一挥,剑气蓬涌,剑法诡异。

他出剑猛烈迅速,剑法精湛,一招一式,猛攻猛打,速度快的让季黎招架不住,很快就落了下风。

季黎的武功虽在九阶,可长时间与房岭打斗,他也浑身是伤,根本就不是冷云的对手。

一番打斗后,季黎败下阵来。

他看着身后那些还在苦苦鏖战的南军们,心中明白,如今他打不过冷云,强行征战要么被冷云生擒要么就战死沙场,他一死倒也无妨,只是主将一死,军心必定涣散,所以,他只能咬牙,下令退兵。

房岭是个惜才爱才之人,经此一战,他看出冷云是个大才,所以才向胡岳举荐了冷云。

冷云这才有机会被胡岳提拔为左将军。

之后,承兴三十二年,房岭和冷云再次一道带兵二十万去攻打南陌,而这一次,房岭自愿让出主将之位,他向胡岳举荐,让冷云做主将,自己为副将。

此一举动,让古月的满朝文武大为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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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区一个左将军,仗没打几次,就让身经百战的房岭给他做福将,这冷云的脸未免有些太大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