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峰算是脾气相对比较好的人,但是再好的脾气,看到锦书这打油诗也受不了。
“她写的这玩意,是只有我一个人看了吗?”于峰咬牙问。
“言总也看过。”
“......”很好,他要是不出去,估计于瑞言都得觉得他是“好那口”,就菊花残啥的。
不过仔细一想,倒也说得通。
锦书这两个锦囊,除去那些不着调气他的话和小作文,就正面写的内容,已经涉及于家的机密了,于瑞言不可能不知道。
于峰眉头微蹙,他想到上次跟于瑞言见面,二人聊了许多,于瑞言并没有提及股票和这个台积电。
如果于瑞言有长期计划,不会什么都不提。
难道,这是于锦书一个人想到的?
于峰第一反应是不可能。
但想到她上次在卫生纸上写的那个大胆的企划,以及她用不可思议的手段力挽狂澜救她父亲,于峰又沉默了。
于锦书,她是擅长制造奇迹的。
她的这两个锦囊,成功地吊起了他的兴趣,他真的很好奇,她说的这些会不会实现。
“哦,对了。”律师突然想到了什么,用蹩脚的中文努力地说道,“猪淋七鲜!”
“什么?”于峰一惊。
律师又重复了一遍,对不懂中文的老外来说,这四个字太别嘴了。
“竹林七贤?”于峰听懂了。
律师点头,好像是这么说的。
“这个,是你远在东方的故人转告给你的。”
于峰想到了林毅轩,想到了林毅轩送他的那个地瓜,以及,林毅轩那奇葩的逻辑。
给品行不端也不把他当做家人的于弘武殉葬,就好比用元青花笔筒当尿壶......
于峰看着锦囊,想着林毅轩的话,陷入了深思。
......
一晃一个礼拜过去了,s市断崖式降温。
萧红下楼看到一只毛绒大兔子,定睛一看,竟然是锦书!
锦书今儿穿了嫩粉色环保皮草,头上戴了个兔子耳朵的毛绒帽子,从后背后看跟个大兔子似的。
这一身特别减龄,走出去说十六七也有人信。
萧红忍不住伸手捏锦书的兔耳朵,这也太可爱了吧,毛嘟嘟的,看着就想rua。
“嫂子,你不跟我们一起去面试吗?”萧红问。
政委昨天通知了,让院里所有适龄的家属今天集合,说是要送大家去面试,如果合适的话,明天就能上班。
马上就有工作了,家属们很开心,也非常重视,每个人都是精心准备。
就连穆凤这种平日不在乎形象的,也去商场选了新衣裳。
大家都往成熟了打扮,就锦书一个人往年轻了捯饬。
“我去呀。”这种重要场合,怎么少得了她呢,她是老板啊。
“你穿成这样......会不会有点太年轻?好看是真好看,可不像是上班的啊,要不你上楼换件衣服?”
萧红委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