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世袭领兵,立后的打算(1 / 2)

潘淑恭维道:“朝堂中的鱼?便是朱丞相等人吧?陛下真是好手段,妾亦相信陛下能钓到大鱼的,陛下此举魏、蜀之君所不如也。”

孙权叹息道:“哎,朕也不想如此残忍的对待那些功臣,可是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毕竟我江东不像魏蜀,兵权皆操持于天子或权臣之手,吾国之兵,还有很多分散于江东大族之手。”

魏国是中央集权,同时推行军屯制,积极组建隶属于国家的军队,蜀国也差不多,若不是如此,当初的刘备那能在短时间之内便聚集起对江东的复仇之兵,诸葛亮的北伐大军,这便是彻底集权的好处了,

吴国则相反,由于孙权父子在江南地区属于外来政权,不得不跟当地的豪族势力寻求合作,让渡一部分权力给他们,造成豪族势力过于强大,所以吴国的政治体制更近似于各大豪族的联合政权,军队也有多半是各豪族势力的私兵,

太史慈归附孙策后,孙策当即任命太史慈为门下都督,同时“还吴授兵”,

建安三年周瑜自居巢返回吴郡,孙策亲自迎接周瑜,任命他为建武中郎将,同时给兵二千人,骑五十匹。周瑜死后,鲁肃代替周瑜的职务,同时领了周瑜的兵马;

孙权掌权后,任命徐盛为别部司马,授兵五百人,黄武中去世,他的儿子徐楷袭爵领兵;

孙皎去世后,其弟孙奂代领其部众,以扬武中郎将的身份领江夏太守;

孙权逼死陆逊之后,其子陆抗年仅20岁,孙权也只能无奈的任命他为建武校尉,领陆逊的兵众五千人;

江东有授兵或称给兵制度,在制度上世袭领兵和世袭爵位一样,一般由长子、长孙继承领兵。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的世袭领兵制,是政治上、社会上都承认的固定制度,这是魏蜀两国都没有的特殊制度。

从时间上来看,早在孙策掌权初期,就开始实行世袭领兵制,孙权时代一直延续。相比于同时代的曹魏、蜀汉政权,世袭领兵制显得非常独特,其实这与孙氏在江东建立政权的过程有关。

孙策短短几年内横扫江东,依靠的是父亲孙坚的余部、宗族亲族、周瑜等江北士族的支持,这就是过多借势的弊处了。

最早孙策的兵力,就是从袁术那里逃回来的孙坚部曲,所以这或许是一种传承。同时这种领兵制度,可以充分发动将领的积极性,壮大他们自己的力量。

不过有一点需要说明,授兵的数字,并不代表足额的甲士,而是募兵的数量上限。

换言之,所谓“兵二千,骑五十”,说的是自募部曲的上限额度,而不是实际赐予的人数。授予多少数量的兵,只是对将领募兵的一个限额。

世袭领兵制,本是一种权宜之计,孙策用这套制度来笼络江北流亡士族来为自己打江山,孙权用这套制度来拉拢江东本地士族。

虽然孙权采取了很多限制措施,但豪强大族还是愈发壮大,而且他们所拥有的的兵也越来越多。

世袭领兵制最大的弊端,便是导致东吴政权外战外行、内战内行。

赤壁之战、夷陵之战、石亭之战,虽然东吴都取得了胜利,可是吴国都是防守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