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篷外,彻骨的寒风呼呼的刮着,小小的简易帐篷在狂风之中摇摇欲坠,似乎下一刻就能被大风掀开。
长孙濬坐在一块地毡上,紧了紧身上的皮裘,喝了一口酒,啃了一口手里的骆驼腿,津津有味的咀嚼着。
以往,长孙公子对于这等粗劣的食物根本不屑一顾,长这么大都没吃过,然而经由两个多月的艰难旅程,缺乏油水使得两颊都已经凹陷下去,这一刻吃上一口骆驼肉,喝一口劣酒,简直就是无上的美味。
就这么一块骆驼腿肉,还是经过碎叶城的时候冻死的骆驼被宰杀之后留下来的肉,今日里秦长庚塞给他的。
不得不说,秦长庚对他的确很好,一路上并非是因为雇佣的关系而示好于他,而是真心实意的将他当做一个可以信赖之人。
汉人自己在国内各种龌蹉,争权夺利无所不用其极,即便是贩夫走卒之间也耍着小心机,占着小便宜。但是一旦踏出国门,来到异族之地,却立即团结起来,相互帮扶从不吝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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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着酒,吃着肉,长孙濬默默的叹了口气。
帐篷的入口被人掀开,一股寒风灌了进来,吹得马灯晃晃悠悠。自己的亲随从外头钻进来,搓搓手,呼出一口寒气,还未说话,长孙濬便将手里的酒囊丢了过去。
亲随赶紧接过,灌了一大口劣酒,长长的吁出口气,浑身都暖和起来,这才说道:“公子,吾等都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动手。”
长孙濬拒绝骆驼肉的动作僵了一下,然后继续,问道:“都睡了?”
“只有四五个亲信尚在守夜,不过全无防备,在下可以确保无声无息的收拾掉,不惊动任何人。”
“嗯。”
长孙濬应了一声,耷拉下眼皮道:“那就动手吧,下手狠一些、快一些,让他们少受点罪,毕竟这一路来相互扶持,总归是有几分交情的。最重要是,决不可惊动旁边歇息的那几支商队,得手之后,立即离开。”
“喏!”
亲随应了一声,起身钻了出去。
长孙濬一个人坐在帐篷里,将剩下的骆驼肉用油纸仔仔细细的包裹起来,塞进一旁的衣物下边,摸了摸嘴巴上的油,拿过酒囊喝了一口酒,叹了一口气,眼神有些黯然。
人在世上,身不由己。
自己肩负家族存亡之大任,半点都不敢疏忽懈怠,与秦长庚一路上从陌生到相熟,难保以后自己不被认出来。
一旦被旁人得知身为长孙家的子弟亲自跑到大马士革来,而且后续发生的事情足以称得上惊天动地,那么长孙家的后果可以想象。
李二陛下可以容忍长孙家在朝堂上兴风作浪,无论是为了东征大业也好,顾念往昔的交情也罢,大抵都是睁一眼闭一眼。可若是知晓长孙家通敌卖国,那么等待长孙家的唯一下场,便是起兵谋反,然后被镇压灭族,再无其他。
所以秦长庚极其商队的所有人都必须死,只有这些人都死了,自己前来大马士革之事便天衣无缝毫无破绽,再也不会被旁人知晓。
虽然有些亏心,也有些不讲道义,可为了确保安全,他又能有什么法子呢?也只能嘱咐手底下的死士们下手的时候狠一些、快一些,让秦长庚他们少受一些罪,最好是睡梦之中稀里糊涂的丢了命,半点痛楚都感受不到,一觉醒来,已是奈何桥上,灌一碗孟婆汤下去,便是来世……
半炷香之后,帐篷再一次被掀开,还是先前那个亲随,手里的横刀在马灯照耀下反着光,有鲜血顺着刀刃低落。
“公子,事成了。”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