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说好的仙归仙凡归凡呢(1 / 2)

师兄说得对 咸鱼军头 1352 字 1个月前

富人并不是百守城本地人,是因为怕打仗所以北上逃难来的,有点家资,入城之后买了一栋屋子住了进去。

虽然是听说过百守城之人人人向善,但这扛不住心里悬啊,自己身上的款子可是好大一笔钱,藏着吧总觉得会丢。

他日思夜想,最终决定.埋起来!

那一笔银子,被他分成几份,埋在了自家院子里,甚至为了让人不知道这里有银子,甚至还竖了几块牌子,其中有一块写着——此地无银三百两。

但是这笔钱被偷了,他第二天起来看的时候,那块有三百两银子的地方,泥土被挖空,牌子被丢弃,反而立了个新牌子——隔壁王二不曾偷。

“那不就是王二偷的吗?”苏有根说道。

“没有啊,那牌子上写着王二不曾偷啊,他要偷他写什么啊”富人挠了挠头。

苏有根:“……”

“王二呢?”他问道。

“不知道啊,在家吧?”富人又说道。

苏有根叹了口气,对一排的兵丁道:“把人带过来,顺道查查他家有没有银子。”

一群兵丁直接从大堂出去,奔向了那王二家中,他们去的时候,正好看见王二在自家后院挖坑准备埋银子,人赃并获,一并抓过来了。

等看到银子的时候,富人脸上明显浮现震惊之色。

事实证明,人富不富,和智商似乎没什么关系。

败不败家才和智商有关。

虽然那个叫王二的死不承认,但是也不重要了,那银子上面有记号,和那富人所带之银两如出一辙,连工艺都一样,而这个王二是城中平民,以前普德在的时候,也是靠着混吃混喝从不求福报,现在什么都要钱了,他又没钱,正好邻居来了一位富人,比心生奸计,偷了钱财。

为了不被发现,他不仅只偷了最小的埋藏地点,而且还贴心的立了一块牌子。

“识字啊?识字干什么不好,咱们官府现在正缺人呢。”

苏有根摇了摇头,将木头一拍,道:“大老爷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者刑,盗窃者罪。你盗窃,并且数额巨大,嗯.”

他看向左一之,后面话讲不下去了。

大老爷就说了这个,具体怎么处罚也没有说,杀人者容易,处死就行了。

但是这刑罚与罪罚,却没个量刑标准。

左一之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南平国也没这方面的标准,大家都是自备武器,习练拳脚,遇到那些个劫道的,不是被杀掉,就是被反杀,没有其他选项。

气氛,一下子陷入了沉默。

苏有根一咬牙,望向大堂外众人,道:“此乃我第一次升堂,无有经验,考量不足。此人有罪,可罪不至死,所以还请诸位给个商议,以后做城中法,此法由百姓商议,那就以后与百姓共约!”

左一之眼睛一亮,不禁点头。

好主意!

大堂外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身形有些晃动。

怎么个意思?

这官老爷,要和他们商量着来怎么处罚?

“逐出去吧,这人害人!”

“对,逐出去,神仙说这人不能杀,那我们就不杀,到外面被什么野兽妖魔杀死了也和我们无关啊。”

“是啊,好主意。”

“别啊!”

王二吓得人都软了,连忙跪下朝着堂外众人磕头:“我就是偷了点钱,为什么要赶我出去啊,这不是明摆着要我死吗!”

逃难来的人太多了,现在都在传,外面妖魔丛生鬼怪乱象,就算没有这些,那些个劫道的强贼说不定也把他绑走了回去煮了肉吃,这出去不就是找死吗!

这年头,有神仙看着的地方可不多,有神仙管着的,那就更稀有了!

“逐出不应该。”苏有根也点头道:“城中百姓,由我金仙门一应庇护,就算是有罪,也是在金仙门庇护范围之内论罪。”

“要不赚钱吧?把钱还回去不就好了?”

“啊?可是他是已经还回去了吗,再还像什么样子啊。”

“伱说的是。”

一群人在那七嘴八舌,讲的一个比一个歪,正当苏有根头大的时候,一个人从人群中走出来,步入大堂内,中气十足的道:

“城外耕地众多,不若做牢狱,且罚开垦土地,修补建筑,一应杂役,由有罪者担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