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我分不清,我对小乖的喜欢,是男女之情,还是兄妹之谊。”
“就像我喜欢奶奶这样,不是为了得到什么。”
“我年幼之时,出生在长安城,做过乞儿,并无祖父祖母,爹爹不在身边,在前面几年,母亲收受尽欺凌。日子很难熬,但也苦尽甘来了。后来遇到我的祖母,我以为,她会很喜欢我,我不曾想,她视我如瘟神,我的存在,对她而言,和这世上的毒蛇、蝼蚁、蛆虫、牲口并无区别,甚至还不如这些。”
骨武殿主听得此话,神情颇有变化。
再次看着小宝的眼神之中,多了些不一样的东西。
或许——
是她自己都不想承认的心疼罢了。
小宝顿住半会,轻吸了口气,便继而开口说道:
“如若我想和小乖成亲,如若我真的喜爱她,非娶不可,我会长大之后,成为这世上的英雄,会扬名立万,和母亲和爹爹一样。到时候,堂堂正正,门当户对,与她成为夫妇。如若,我们两情相悦的话……”
他不强人所难。
他却也要以自己为先。
年纪尚小,绞尽脑汁,也分不清情爱。
他喜欢许鹿灵,软软糯糯的,想保护她。
她的血,洒在了天空战场,助母亲一臂之力。
他喜欢姜小乖,活泼可爱,率真善良。
他还喜欢很多,很多。
等他长大了,兴许便能从这名为喜爱的迷雾之中,找到了怦然地答案。
姜君甚是惊讶小宝的侃侃而谈,说得头头是道。
两次交道,她自清楚小宝的能言善辩。
却还是会被小宝成熟沉着的思想所惊。
当她从小宝的言语里,看到了过去无人搭理街边行乞的孩子,心就会揪着的疼。
“小宝,真是个好孩子,可见楚云王教子有方,既是凛然大义的下界共主,更是一个很好的母亲,还是一个绝无仅有的好妻子。”
姜君目光柔和。
若说先前对待楚月,是对后起之秀的欣赏,是在这个孩子的身上,看到了年轻的自己。
那一股狠劲和英气,从血腥的山里劈斩踏出的凌锐,两个时代,两道身影,如出一辙。
她抱着小宝走至楚月的身边,将自己手上的翡玉血镯取下,放在了楚月的手上。
“这镯子,是我成亲之日,夫家所给,陪了我九万年,陪我征战了多个地方,从来没碎过。”
她说:“此物,极具灵性,前些年去了般若师,方丈为之开的光,且说此镯能,平安长命,事事顺遂,且是趋吉避凶,有东来之福,聚紫微之星。如今,我把它给你,你好好戴着。”
这一道镯,她留给长媳很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