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发走了王念念,伍越昭搓了搓脸,连轴转的按下机器,迎接下一个顾客。
‘咔哒’
‘咕噜噜’
一阵清脆的滚动声后,一颗粉色水晶球从机器里溜达出来。
一看那颜色,伍越昭不禁捂了下脸。
她讨厌粉色!
她活着的时候就要上粉红税,现在干快穿了,还要被粉色的蠢货们折磨。
呜呜呜,她真命苦!
唉,算了,哭归哭,气归气,生活还是要继续。
伍越昭哄了自己半天,才有勇气去面对那个粉色的顾客。
那是一个看起来40来岁的中年女性,她长得有几分知性美,文文静静的,只是整个人气势有些颓废。
她看着伍越昭,语气轻轻的,就一个诉求:“我想重生。”
这位美女叫王雅,她的遗憾,是她早死的初恋。
王雅跟初恋是邻居,从小一起长大,相处得挺好的,这不就一来二去的,就有感情了,然后俩人儿就背着家长偷摸谈恋爱。
谈恋爱,谈恋爱,这玩意儿谈着谈着,他俩就恋恋呼呼的想爱。
就在那个阳光正好的下午,原本只是打闹的他们突然之间有一种想要再近一步的冲动。
但是呢,他们那个时候吧,了解成年人的事情的渠道有些少,大部分都是比较处于那种懵懂的尴尬期。
基本上只是之前听大人们言谈之间提起过,会有传染病,应该做防护什么的。
他俩害怕得病,就纠结着,不敢。
有心想去买,可是这俩人年纪小,脸皮薄。
安安分分的少年人,头一回做这类事情,实在是尴尬。
在那个小卖部转悠了半天,也没有勇气去买一盒。
毕竟那个东西对于当时的他们来说,是绝对的违禁品。
王雅的初恋有些急了,就商量她可不可以不用,可是王雅怕得病,死活不肯。
她也知道为难,就说:“那要不算了吧。”
但是男生不舍得放弃,他纠结了一下,最后决定回家偷。
为什么最后才想到这个办法呢?!因为他出门没有带钥匙,想进门,就只能是爬窗子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