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章 活得漂亮是最主要的(2 / 2)

孽婚 苏九笙 3996 字 7天前

“小梅给我买了平安扣,现在又说要送我一个手镯,我不想要了,因为我平时也不戴首饰,更何况她送的东西都太贵重了,她喜欢的东西都买了给我,我怕是还不清她的这份情。”薛之梦和赵振刚说。

赵振刚是知道高梅和薛之梦之间发生的事情的,所以他能懂高梅的心情,高梅是感恩薛之梦当初帮她到C城读了师范的,如果没有当初薛之梦的资助,高梅不可能有今天的生活,也许仍旧在老家那边,也许也走出了老家,到城市里面来了,但是绝对不会有更好的生活。

“给你你就收着,你如果实在不好意思,就买她喜欢的东西回赠给她,这样你们两个就不相欠了。”赵振刚给薛之梦出主意。

“可我既不懂穿着的搭配,也不懂什么首饰,玉啊,金啊银的,我都不太接触,所以……”薛之梦叹气。

薛之梦的衣服都不太贵,平日里穿的都不是大牌,只在最普通的商场里面买衣服,鞋子从来都没有买过超过一百块的,所以她对时尚并不太理解,以前买衣服都是随随便便,只要干净整洁就可以了,当年在学校读书时候,她的衣服总是宽宽大大的,很少象爱美的女孩子一样穿一些修身的衣服,因此上也没有几个男生注意到她,和高寒结婚以后,她虽然也会选一些修身的衣服,但也并不注重款式,以至于让很多人怀疑她究竟做没做过服装生意,再后来,她习惯了穿宽松的民族服装,倒是好看,只是不太显身材,她之所以爱穿民族服装,是因为宽松,舒服。赵敏和高梅两人偶尔会给她买衣服,她们两个买的衣服多半都是修身的,时尚的,薛之梦多半都会挂在衣柜里面,想穿,又觉得实在辣眼睛。不过,今天她穿的是赵敏送的一件淡蓝色连衣裙,由于知道薛之梦的喜好,所以赵敏特意挑了一件裙摆长及脚祼的,穿在身上显得腰身又纤细又性感,让赵振刚看了又看,舍不得挪开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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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梦,你知道吗?你的身材有多好?我每次把你抱在怀里都会感叹,我的宝贝真是太美了,身材好,皮肤好,长得也好,哪哪都好,为什么你就看不到自己的好呢?丫头,你要学会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你知道吗,一个人的一生并不长,活得漂亮是最主要的,你要记住,以后的每一天,都象今天这样,穿得美美的。”赵振刚把薛之梦抱在怀里面,深情地吻了吻。

“你在嫌弃我。”薛之梦噘了嘴,她知道赵振刚对她的好,知道他说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

“你要知道,你一点儿也不比黄月和古晓她们差,知道吗?只有和你走得近了,天长日久,才能发现你的好,才能看到你闪光的那部分,她们两个,都比你会收拾自己,会打扮,会计好自己。虽然现在黄月的情况不属于这一类了,但是她在穿衣打扮上面,一直都比你擅长。之梦,你现在不缺钱,缺的是发现美的眼光。”赵振刚知道这话说出来薛之梦的心里面肯定不会舒服,但是,这话一直是他想要和薛之梦说的,他希望自己的女人漂漂亮亮的,希望她不但能发现美,还能创造美,这样,她就不仅仅是他捧在手心里的宝贝,还是他的骄傲,是他爱到骨子里的那一个。

“你是在嫌弃我,就是在嫌弃我。”薛之梦这回是肯定的语气,但是她并不生气,虽然心里面还是有点不舒服的,但是她也知道赵振刚说的是实话,和她接触过的人,没有谁会记得住她,在所有人的眼里,她就是一个路人甲,可是她的骨子里面也有爱美的天性,只是天长日久,这种天性被掩埋了,她以为,这一辈子,就这样了。

“我希望你在所有人的眼睛里,都是美好的。”赵振刚说。

“和高寒在一起的时候,无论是穿了件新衣服,还是抹了点口红,他都会以为我在外面有情况了,为了不让他起疑心,我几乎忘了打扮自己。”薛之梦感叹道,同时,她也觉得委屈了,“我从来不知道,会有人希望自己

薛之梦被父母的态度给吓到了,她不敢强硬,只好和父母说,她不和赵振刚处了,等回城里就和赵振刚分手。

温玉和薛志两个人听女儿说到分手两个字,都暗暗地松了一口气,他们并不讨厌赵振刚,只是单纯地觉得他年龄大了,配不上自己的女儿。

而赵振刚还蒙在鼓里面,他以为薛之梦回娘家是因为想家了,等薛之梦脸色苍白地从C镇回到C城,他见薛之梦的脸色不好,以为她是累了,所以只是哄着她在宿舍的床上躺着。

薛之梦的表弟已经在薛之梦回C镇的时候到学校报到了,赵振刚安排他先在门卫守几天大门,然后看他想做什么,再安排。

“我让林子先守几天大门,可能他会心里不舒服,但是说实话,他只读到初中一年级,没有文化底子,也没有任何技能,只有做体力活才行,我想让他先学点东西,在咱们学校学一学架子鼓吉他或者街舞什么的,你看咱们现在开的班都不错,成人班的学员也不少,他在学校有便利条件,学点技能以后也不至于出卖体力赚钱。”赵振刚这样对薛之梦说。

薛之梦倒没有想那么久远,只是觉得林子喜欢干什么就让他干什么,听赵振刚说的话,知道他是真心为了林子着想,便更加觉得愧疚,不知道怎么和赵振刚说自己父母不同意的事情了。她有好几天心里都闷闷的,不能和赵振刚说,就连古晓那边,她也不敢说了,怕古晓不小心说漏了嘴,再被绍志强告诉赵振刚,毕竟他们两个的关系不错。

不过,薛之梦把这事和高梅说了,高梅很纳闷:“姐,你的婚事,以前不是由着你自己吗?当初和我哥定亲的时候,你家也是不怎么同意的,我觉得只要你坚持,他们会同意的。”

“但愿吧。”薛之梦只好说。

“姐,我又给你买了一只手镯,很漂亮的翡翠,不贵,一只才不到一千块钱,等我有时间给你送过去。”高梅说。

“啊?那么贵的手镯,我不能收,你快自己留着吧,我平时也不太戴首饰。”薛之梦拒绝,她觉得高梅对自己比对两个姐姐以及高寒还有高母都要好,怕高家人知道了心里面会不舒服,她也怕自己还不起这份人情。

薛之梦不是买不起平安扣和手镯,只是她不太习惯佩戴首饰,她三十多岁了,还没有打过耳洞,一是怕疼,二是觉得戴耳饰也不太方便。或是高梅是喜欢的,喜欢各种各样的首饰,高梅的家境好,所以无论什么首饰,王顺都会给她买,只要是她喜欢的。

“姐,我觉得你看了一定喜欢,特别好看,真的,你不要不行,我明天就给你送过去!”高梅不由分说挂了电话。

薛之梦呆呆地握着电话,心里头有说不上是什么感觉,和高寒离婚时间不短了,高梅不再叫她嫂子,但是和她的感情似乎比之前更好了,还有高母,对自己真的没话说,现在几乎都不用她管孩子,一直是高母带着,周末会送孩子来这边和她一起过,平时都是一直和高母在一起的,薛之梦觉得自己的前世一定是做了很多好事,所以这一世才遇到高母这样的前婆婆。

“小梅给我买了平安扣,现在又说要送我一个手镯,我不想要了,因为我平时也不戴首饰,更何况她送的东西都太贵重了,她喜欢的东西都买了给我,我怕是还不清她的这份情。”薛之梦和赵振刚说。

赵振刚是知道高梅和薛之梦之间发生的事情的,所以他能懂高梅的心情,高梅是感恩薛之梦当初帮她到C城读了师范的,如果没有当初薛之梦的资助,高梅不可能有今天的生活,也许仍旧在老家那边,也许也走出了老家,到城市里面来了,但是绝对不会有更好的生活。

“给你你就收着,你如果实在不好意思,就买她喜欢的东西回赠给她,这样你们两个就不相欠了。”赵振刚给薛之梦出主意。

“可我既不懂穿着的搭配,也不懂什么首饰,玉啊,金啊银的,我都不太接触,所以……”薛之梦叹气。

薛之梦的衣服都不太贵,平日里穿的都不是大牌,只在最普通的商场里面买衣服,鞋子从来都没有买过超过一百块的,所以她对时尚并不太理解,以前买衣服都是随随便便,只要干净整洁就可以了,当年在学校读书时候,她的衣服总是宽宽大大的,很少象爱美的女孩子一样穿一些修身的衣服,因此上也没有几个男生注意到她,和高寒结婚以后,她虽然也会选一些修身的衣服,但也并不注重款式,以至于让很多人怀疑她究竟做没做过服装生意,再后来,她习惯了穿宽松的民族服装,倒是好看,只是不太显身材,她之所以爱穿民族服装,是因为宽松,舒服。赵敏和高梅两人偶尔会给她买衣服,她们两个买的衣服多半都是修身的,时尚的,薛之梦多半都会挂在衣柜里面,想穿,又觉得实在辣眼睛。不过,今天她穿的是赵敏送的一件淡蓝色连衣裙,由于知道薛之梦的喜好,所以赵敏特意挑了一件裙摆长及脚祼的,穿在身上显得腰身又纤细又性感,让赵振刚看了又看,舍不得挪开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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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梦,你知道吗?你的身材有多好?我每次把你抱在怀里都会感叹,我的宝贝真是太美了,身材好,皮肤好,长得也好,哪哪都好,为什么你就看不到自己的好呢?丫头,你要学会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你知道吗,一个人的一生并不长,活得漂亮是最主要的,你要记住,以后的每一天,都象今天这样,穿得美美的。”赵振刚把薛之梦抱在怀里面,深情地吻了吻。

“你在嫌弃我。”薛之梦噘了嘴,她知道赵振刚对她的好,知道他说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

“你要知道,你一点儿也不比黄月和古晓她们差,知道吗?只有和你走得近了,天长日久,才能发现你的好,才能看到你闪光的那部分,她们两个,都比你会收拾自己,会打扮,会计好自己。虽然现在黄月的情况不属于这一类了,但是她在穿衣打扮上面,一直都比你擅长。之梦,你现在不缺钱,缺的是发现美的眼光。”赵振刚知道这话说出来薛之梦的心里面肯定不会舒服,但是,这话一直是他想要和薛之梦说的,他希望自己的女人漂漂亮亮的,希望她不但能发现美,还能创造美,这样,她就不仅仅是他捧在手心里的宝贝,还是他的骄傲,是他爱到骨子里的那一个。

“你是在嫌弃我,就是在嫌弃我。”薛之梦这回是肯定的语气,但是她并不生气,虽然心里面还是有点不舒服的,但是她也知道赵振刚说的是实话,和她接触过的人,没有谁会记得住她,在所有人的眼里,她就是一个路人甲,可是她的骨子里面也有爱美的天性,只是天长日久,这种天性被掩埋了,她以为,这一辈子,就这样了。

“我希望你在所有人的眼睛里,都是美好的。”赵振刚说。

“和高寒在一起的时候,无论是穿了件新衣服,还是抹了点口红,他都会以为我在外面有情况了,为了不让他起疑心,我几乎忘了打扮自己。”薛之梦感叹道,同时,她也觉得委屈了,“我从来不知道,会有人希望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