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雪地里燔烤着野鸡,正厅屏风后金暮黎正在试装公主朝服。
垂手侍立廊下、各怀心事的八九个江湖人互视一眼,面露欣喜。
流风国后宫不得参政的规矩依然有,但那主要针对妃嫔。
能力强的公主不必遵循。
同为皇嗣,公主会因性别不同,而没有皇子身份那么敏感。
因为从古至今,篡位的都是王爷。
女子怀着莫大野心图谋自己老爹龙椅的事,亘古未有。
所以无论是皇帝的女儿,还是皇帝的妹妹,有才学者,都更易被皇帝信任。
公主一旦受赐朝服,便等于手中权力被肯定,是她执行任务成功的奖励,以后回京,是可以立在朝堂听政的。
这是一种特殊的荣耀。
此时,长公主只要穿上朝服,便可亲自坐堂主审,替他们洗清身上所背负的冤情,而不是带着尊贵身份旁听,只在必要时提醒示意。
这对他们来说,乃大好消息。
夜梦天已解下氅衣,充当贴身侍女帮金暮黎穿好端庄贵气的金丝绣凰袍,又为她打理雪发,插上金玉凤簪。
“你这服侍人的手艺不太行啊,”金暮黎看着镜子调笑,“头发再给你多梳几次,怕得掉光光,成有史以来第一个秃头公主。”
夜梦天连忙道歉并保证:“下次定能熟练,再也不扯疼你。”
“干什么?你不会是要拿昱晴川练手吧?”金暮黎好笑道,“可别祸害人家。头发拽光光,让他上哪儿找媳妇儿?那憨货已经够迟钝,再弄个秃子,得打一辈子光棍。”
“不找他,”夜梦天温笑,“唤几个婢女小厮即可。”
他矮身将自己也映在镜中,看着美人蓝眸:“暮黎……”
一声动情低唤,唇触耳廓,吻了吻。
金暮黎轻轻一颤,扭身就薅住他的衣领,拉他再下俯几分的同时,自己抬脸迎上去。
甫一相触,唇齿便激烈纠缠。
金暮黎爱极这种感觉。
她不喜欢从始至终都绵软无力的温柔亲密,夜梦天正合她的胃口,能满足她的需求。
夜梦天则是每每亲她碰她,身体就立马有感觉。尤其是庄重感极浓的公主朝服,更勾男人的心,有种想将它撕碎、打破禁忌的冲动。
那是朝服独有的极端诱惑。
金暮黎一直仰着颈,脖子有些发酸。夜梦天善解人意,唇齿不离地将她抱起,揽在怀里,继续深吻间,手臂越箍越紧。
两人喉间逸声,亲得几乎无法呼吸,身体已处在爆发边缘。
然而事情总不如人意。
就在金暮黎被压向妆台,两人烈火欲焚一触即发时,傻大个突然绕屏风闯了进来,粗声嚷道:“公主殿下,长尾鸡烤好了,还备有各种佐料,可以~~”
眼珠子呆愣住,“你们……在做什么?”
夜梦天猛回头,厉喝:“滚出去!”
傻大个顿时被吓跑。
金暮黎微恼之后,笑出声来。
兴致被打断,夜梦天只好将她扶起,吻吻她的鼻,无奈叹气。
“走吧,先吃鸡,”金暮黎走向堂厅,“正好跟我说说接任者的人选。”
若是在野外,她自然是直接抱着整只鸡啃,可她现在套着个公主身份,那样狼吞虎咽碜巴巴的,夜太难看。
她这假公主嚣张冒充也就算了,总不能还不帮人家兜着点儿体面。
烤熟的鸡肉被片成小块儿趁热端上来,几个白瓷碟里备着调料或蘸酱,想吃什么口味,可以随便选、随便更换。
夜梦天本要按规矩只站着伺候,金暮黎却让人另搬一张食案软毯,和她一起享用。
不过,在用之前,夜梦天先令所有经手之人都挨个儿尝一块,确认无毒,才让金暮黎下筷。
金暮黎就那么穿着朝服吃东西。
不是不想脱,而是不能脱。
她处于一点即燃、一燃就炸的境界,脱衣服这种极具暗示性的暧昧举动,还是别做了。
虽然只是最外一层。
但经不住想象与撩拨。
之前差点没控制住,被无意打断时却觉很不妥。廊下院子那么多人,她又是个憋不住激昂出声的主儿,若让众多耳朵听了去,以后真正的长公主咋办?
这些人可不是真正长公主的贴身丫鬟和近卫,还是给她留点儿脸吧。
“全都下去,这里不需要伺候,”身穿象征莫大殊荣服饰的金暮黎吩咐厮奴婢女,“让傻大个把纪昌裕带进来问话。”
躲在廊柱后发愣的傻大个听到唤声探出头来,将纪昌裕拖进正厅。
纪昌裕跪在厅中,闻着烤肉香,眼睛发直。
他原本就饿了一天一夜,那能吃能装的肚子早就咕咕叫。
此时别说烤肉,即便只是蘸料的香味儿,都能让他流口水。
可惜没他的份儿。
只能眼馋馋地望着,不断做干巴巴的吞咽动作。
金暮黎没有马上问,先晾他一会儿:“谁来接手斑陆城事务?”
“先由周廉使周志通暂为接管,”夜梦天见她瞧着自己,立即解释,“周志通乃先皇朝臣,年轻时担任过正七品大理寺评事,以善于断狱而闻名,后改任御史。他原本是个敢于谏言、不避权贵的正直廉洁之士,但直言贾祸,在百姓眼中无比珍贵的优点,最后却害了他。”